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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从学官到劝学所:州县教育管理体系的转变
在清末州县改革中,最早建立的机构是劝学所。它统辖一邑之学务,劝导办学,同时又对学校实施管理之责,被视为教育行政机关。关于劝学所,学术界已有一些研究成果,近年来,有两本著作依据档案,采用个案研究方法,具体分析了一个县劝学所的成立、组织和运作。一部是蔡东洲等著的《清代南部县衙档案研究》(中华书局2012年)第三编第二章,另一部是高俊著的《清末劝学所研究——以宝山县为中心》(上海辞书出版社2013年)。两部著作为我们深入了解劝学所的组织和运作提供了具体的样本。但从整体来看,现有研究主要还是偏重于章程条文的分析和制度层面的考察。实际上,劝学所出现之时,也是清政府推行新政和宪政改革之际,任何一项具体的改革都是整体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会受诸多改革的牵连。与此同时,作为州县改革的一项成果,劝学所的设立又会给乡村社会带来具体而深刻的影响。因此,对劝学所的研究需要将制度和组织层面的考察和各地的实施状态结合起来,进一步探究劝学所在那个时代所具有的独特的功能特征及其演变,探究随着学堂兴起而出现的绅士及乡村治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