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哲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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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的未完成性

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存在方式。所谓存在方式就是事物的本质表现和现实样态。作为自然世界的类群体和社会系统的类群体,人也有着属于自己的存在方式,即“人”的实际生活的表现样式,这既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内在规定性,也是人作为社会动物表现的形式,以及实现现实生活的、具体的、相对稳定的形式。

人的生存方式包含两个问题:第一,人凭什么生存?第二,人怎样生存?

从哲学角度来说,或就人的类群体属性来看,人首先是一种存在,一种自然和社会的存在。从一般意义上说,人的生长发展是自然界运动变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就人作为自然界的一种生物性存在看,人有其一般性,即生物学意义上的普遍规律性。然而,人的生长、发展有其独特性,与自然界的一般运动变化相比又有着十分重要的特殊性。不理解其一般性,我们就不可能理解人的生长、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生命基础;不掌握这些特殊性,我们也就不可能更好地认识人的生长、发展的内在特殊规律。人既受限于一切物质与生命基础的制约,表现出作为存在者的既定性;又通过生长不断扩展人的发展边界,表现出自觉性、自为性与自主性。这种既定与未定的辩证关系,即是人的生长、发展的未完成性。

就其一般性来说,人的生长、发展就像人的出生、成熟、衰老和死亡一样,受到各种自然环境的制约,摆脱不了生命世界的各种基本法则。人也必须通过各种生存手段应对来自各方面的生存压力。尽管通过自然进化过程,人们已经拥有了越来越优越的地位,人也成为一种特殊的生命存在物,但人本身还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自然中的一种生命存在物,所以在绝对意义上,人永远不可能超越自然法则。过往的教育理论往往忽略人的发展的一般性,着重强调人的生长、发展的特殊性。实际上,无论从总体来说还是就个体而言,生命生长、发展的这些一般规律,对人的生长、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同样,人的教育活动只有以这些一般规律为基础,才能更好地培养人和发展人。人的一切发展都是以生命的存在和发展为基本前提和基础的,失去了人的存在,人的生长、发展和人的教育就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失去意义。在生命世界里,人的生长发展已经超出一般水平,达到了已知的最高水平,但这并不代表着人的这种发展就可以没有这些一般性作为前提和基础,忽略生命生长发展的一般性。

人的生长发展不可避免地反映着自然界运动变化的一般性质,但在更多方面则表现出其生长、发展的特殊性。在肯定人作为生命个体的生长、发展的一般性基础上,我们更加需要注意人的生长发展的特殊性。

生物遗传因素决定了人生存与发展的条件,比如人没有马的奔跑机能,没有鸟的飞翔能力,没有鱼的水中生存条件,婴儿如果缺离父母的照料根本无法存活,而且这个照顾周期长达数年。与之相比的是动物的强大生存本能——非洲草原的斑马和羚羊刚出生下来就可以跟随种群奔跑……人的这种欠缺和不完善性或未完成性一方面影响了人类独立存活的可能性,他/她必须依赖群体性存在才能完成种群存续和个体存活;另一方面正是这些缺陷和不完善为人类的后天发展提供了无限的可能。人确实没有鸽子的方向感与飞翔能力,也没有马的耐力和奔跑能力,没有鱼的鳃呼吸系统和游泳本能,但是未特定化和不完善性也意味着发展的开放性和可塑性。马只能奔跑上不了天,鸟只能飞翔入不了水,鱼只能在水中才能活下去。它们先天的精密构造限制了后天发展的可能,其特定化限制了能力发展的开放性,制约了后天发展的可塑性,而人却“因祸得福”:在危险而复杂的自然面前,人的生存本能催生了强大的后天学习动力——人必须根据外界的要求,自我确定同化信息、作用客体的主体机制。因此,这种生物的未完成性一方面使人软弱易受伤害,另一方面也赋予人巨大的开放性和自我塑造的能力,在生存的强烈需求与身体的开放性和不完善性之间建立起有效的联系——这就是教育的动力和第一需求。

相比于其他生命类型,人类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超越了遗传物质的制约:人不仅通过文化实现了经验的积累,而且通过教育对这些经验进行高效传递,进而突破了因遗传物质设限使得承载的信息量受限的约束,让生命的生长发展从此进入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全新境界。就个人发展而言,个人的生长、发展还是不可避免地建立在其基本的生命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人生长、发展的各种能力的增强更多的还是要依靠人类社会文化的传承。作为一种社会性的智慧生物,“人意欲着和期待着、思考着和想象着、感觉着和信仰着,为自己的生命担忧着,在这些活动中,他不断认识自身的完美性与达到它的可能性之间的距离。”注1可以说,人这一物种本身即是通过可能性的开拓,来不断定义自我,从而从单纯的存在物演进为真正的存在者的。

康德认为,“人生来有许多种子不能发展。我们的责任便是设法使这些种子生长,平均地发展他的各种自然禀赋,无过无不及,使之实现其究竟。”注2这里的“种子”就是先于经验的“自然禀赋”,即康德哲学中的“先验”。人要发展“自然禀赋”的“种子”,需要受教育;也正因为具有这种“自然禀赋”的“种子”,人才能够接受教育。按康德的说法,人生来具有许多未发展的胚芽。注3

马克思在人与动物的区别问题上曾说道:“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这种需要的影响也进行生产”,人能“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意识的对象”注4。这不仅指明了人的根本特征,也指出了教育存在的根据。夸美纽斯说:“学问、德行和虔信,这三者的种子自然存在我们身上。”注5按马克思的说法,人具有自然力、生命力,并作为“天赋和才能”存在于人身上。注6

人作为一个生命体,存在先于其本质,首先得存在才能思考自身的存在。当一个婴儿呱呱落地,它对于未知的世界而言是一个自然人的存在,未经雕琢,就如同面对陌生的种子和胚芽一般,无法确知在它身上日后会发生怎样的变化,最终开出何种花,结出何种果。有些种子自己不能自由生长,需要借助我们的外力加以正确的浇灌才能健康成长。而作为“人”来说,既然我们身上存在着这种天赋的未发展的自然力,我们就应加以正确的后天引导——教育。

只有通过教育,我们才能使人身上的天赋(即未发展的自然力)得到充分的发挥,开发其潜能。从这一意义上来说,人不仅是作为现实性的存在,更是作为未来性的存在。这种未来性实现了人类对于自然界的征服,并最终成就了人类自身。

借助教育,人类最终超越了其他物种,成为自然界的主人,并制造了汽车、飞机和轮船等器具,征服了自然,为每一片自然打上了不可磨灭的人之印记。可见,教育作为一种人类的特殊活动对人类的进化与发展作用是其他任何活动所无法替代的。没有教育,人类就无法超越动物界进入智慧与文明社会而成为“人类社会”,就不会具备“人性”,更不会像今天和未来那样驾驭地区和宇宙。注7

所以,人类社会文化的传承不仅包含了人类所需要的物质世界的各种知识,也包括人类社会组织正常发展的各种惯例和规则,这一方面使人类面对自然时的主体力量得到增强,另一方面还让这种力量把游离的个体状态联合成为群体的类状态,个人对文化的掌握也是如此,是这两个方面的统一。通过这一发展,人类传承的信息量几乎得到无限的剧增,与此同时,由于人类生长发展所存在的自觉性和自决性,以及人自身生命在极高水平上的存在与发展,使得人的生长、发展逐渐成为一个越来越复杂的运动、变化的过程。正因为这样,人的生长、发展虽然依旧伴有生理的成熟和衰老、脑神经系统中的生物电流等物质的变化过程,但总体而言,人的发展已经不仅远远超越了物质世界简单的运动变化形式,而且也超越了生命世界的低级发展形式,超越了高级动物较为复杂的生长、发展形式,达到了极其复杂的高级水平。注8正是这种区别于一般的复杂性,让人的生长发展可以有很多既可以区别于一般物质的运动变化,又可以不同于一般的生命存在物,也可以区别于高级动物的生长发展的一系列特殊规律。

人的发展的另一个重要特性就是这是一个自觉的过程,也就是说它并不存在任何所谓的普遍意志,就如同一般自然事物通常都是按照它自己的样子自在地运动和变化着一样。正是因为这样,只要我们能够掌握它们的运动变化规律,我们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精确地描述、预测甚至控制它们的发展变化。相比于生命世界和简单生命,高级动物已是非常复杂的了,因为它们有着简单的意识世界,但是即便如此,它们还是没有达到自觉认识自身的存在、认识自身的发展水平,更无法理清自身的存在与周围环境到底存在怎样的关系。这里存在着本质的区别,而不仅仅是程度上的不同。例如蚊子落入蜘蛛网,蜘蛛会猛扑过去,而将蚊子放到蜘蛛的视线范围内,蜘蛛会逃跑。对蜘蛛来说,这只是不同的刺激信号。注9相对人来说,蚊子则是一种与具体情景无关的具有确定特性的生物,而不是把它简单地看做一种刺激信号,人可以反思具体情形,进而反思自身与对象之间的关系,并据此来采取相应的行动。有人可能会出于各种原因,通过各种方式把蚊子杀死,但是有人却也可能坚持“不杀生”的信条而让蚊子肆意飞行。

人的生长、发展是自觉的,超越了本能的水平。正是凭借自觉这一重要特性,人不仅仅存在、生长、发展着,而且还能通过对自身的存在和生长、发展进行反思和探究,进而自觉地利用这些反思和探究的成果来改善自身的存在状况并促进自身的生长、发展。人的生长、发展的自觉性既是教育的条件,也是教育的目的,还是教育的中介。

每个人的存在首先是肉体实质性的存在,而肉体实质又有着生物的机能和自然的属性,没有这些便不能称作为人。人无法离开自然而生存,那么人的自然存在如何来体现呢?要由肉体实质与自然之间的各种互动与沟通等来维持和体现。

人不管是自然的存在还是社会的存在,都具有摆脱不了的既定性和未完成性。自然规定了人肉体之所“是”,生活规定了人社会之所“是”,但这些“是”并未包含人所“是”之全部。注10正如休谟所指出的,“是”无法合法地证出“应当”,人之“是”不能合法地推导出、论证出人“应当”做什么。人作为生活的主体,其存在决不意味着既成之“是”,而意味着能动的活动,能动的“做”。注11人动用自身力量,按自身需求改变自然界,达到自己的目的。人在改变自然的同时也就改变了自己生存的环境,同时也改变了自己的生存状态和方式,从而也改变了人自身的内在需要。我们的祖先从采集游猎走向种植养殖,这不仅改变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改变了自己,比如直立行走、脑容量的增大,甚至还有个体之间的合作关系,群体内部的分工规则,等等。这表明人走出了纯粹自然之“是”的圈子,获得了新的存在之“是”。不仅如此,人也冲出了社会的既定性。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虽然人的活动受一定的客观条件与历史必然性的制约,是在既定的、由前辈所创造的生产力基础之上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关系下进行活动的,但是,人又具有自由、自觉、能动创造的本性,能够在认识外部必然性和由自己的活动所构成的社会运动规律性的前提下,按照自己的需要和目的,进行创造性活动,改造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以及自身,以求得自身的生存、发展和完善。这种活动在继承的同时,又分解着原有的生活内涵并形成新的生活样态。正是在创造性活动中,人自身体现出了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体现了他的自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