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海外投资是中国政府获取高技术的手段吗?
USTR指责中国“利用政府资本和高度不透明的投资者网络,在海外获取高技术”。USTR根据想象描述中国的政策:中国企业根据政府计划,利用政府资金,相互配合,收购美国高技术企业。事实真相是什么呢?
根据美国企业研究所的数据,自2005年到2017年年底,中国在美国的直接投资(绿地和并购)有234宗。这些投资主要包括,78个金融和房地产业项目,35个娱乐和旅游业项目,26个运输业项目,25个石油和天然气项目,仅有17个项目涉及技术行业。在总额约为1700亿美元的投资中,在美科技领域的投资总额仅为200多亿美元,其中最为出名的是联想(Lenovo)用17.5亿美元收购IBM的个人电脑业务和29.1亿美元收购摩托罗拉移动业务;其次是海航集团用60亿美元收购IT分销商英迈。
另据美国房地产经纪人协会的数据,在2009—2015年,中国居民在美国的房地产投资超过1000亿美元;2013—2017年,中国在美国购房投资达到940亿美元。与中国人在美国金融、房地产及娱乐业的投资相比,中国在科技领域的投资相差甚远。
USTR声称“中国政府提供了大量资金鼓励和帮助中国企业在具有战略意义的领域进行对外投资”,但却并没有对此提供任何证据。《301调查报告》想象中国政府制定了经过深思熟虑的战略,指挥着一支资金充裕的企业大军,在美国攻城略地。事实上,由于美国政府的百般阻挠,中国企业即便希望并购美国的高科技企业,也不能不望洋兴叹。
2016年以来,为了遏制以对外投资为掩护的资本外逃,中国政府加强了关于对外投资的管制。而USTR就立即援引一些所谓的“观察人士”称“(中国)政府近期加强对对外投资的管制,是为了促使中国企业的投资行为与政府政策保持一致。”总之,不管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有何变化,在USTR看来都是别有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