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失格(青鸟文库)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3章 手札

送走了耻辱多多的人生。

人的生活这个东西,我不知其为何物。由于生在东北乡下,第一次看见火车,已是长到很大以后的事了。自己在车站天桥上下之间,全然没有意识到那是为横跨铁路而建造的东西,一心以为那是为了把站内弄得像外国游乐场一般复杂、有趣和时髦而设置的。并且那样以为了很长时间。对自己来说,在天桥爬上爬下,莫如是一种超尘脱俗的游戏,以为那是铁道服务设施当中最乖觉的一种。而后来发现那仅仅是方便旅客过铁路的颇具实利性的阶梯,当即没了兴致。

自己还是孩子的时候,在图画书上看地铁,同样以为那不是出于实际需要而想出来的设施,而单单是一种游戏——人们觉得乘地下车比乘地面车别有情趣。

自己从小就体弱多病,常常躺着不动。躺的时间里,觉得褥单、枕套、被罩实在是多此一举的装饰。及至快二十岁时意外明白那是实用品,不由得为人的节俭黯然神伤。

还有,自己不晓得“空腹”这回事。这并不意味自己生长在衣食无忧的人家——不是那么愚蠢的意思——而是说自己根本不明白“空腹”的感觉是怎样一个东西。说来奇怪,即便肚子瘪了,自己也觉察不到。从小学到中学,放学回来,周围人都问自己肚子饿了吧?说他们本身也有那样的体验,放学回来时饿得要死要活,就问甜纳豆怎么样?蛋糕、面包也有,如此七嘴八舌。于是自己发挥与生俱来的讨好精神,嘟囔说肚子饿了,往嘴里扔了十多粒甜纳豆。至于空腹感是怎么回事,却完全稀里糊涂。

自己当然也很能吃,但几乎没有过因空腹而吃东西的记忆。吃大约稀罕的东西,吃似乎奢侈的东西。外出时人家端上来的东西,哪怕很勉强也大体吃下去。对于小时候的自己来说,最痛苦的时刻,就是自家吃饭时间。

乡下自己家里,十多个人一共分坐两排,面对各自的饭菜。最小的自己自然坐在最后的下座。吃饭的房间黑乎乎的。午饭时间里十几个家人不声不响一味吞食的场景,总让自己不寒而栗。加之是乡间旧式家庭,菜也基本千篇一律,稀罕物、奢侈物之类根本指望不得,使得自己更怕吃饭时间了。在那昏暗房间的末座,自己以冻得浑身发抖的感觉一点一点把饭端起塞进口腔。人为什么要一次不少地一天吃三次呢?吃得那么一本正经,俨然一种仪式——全家一天三次定时聚在昏暗的房间里,齐刷刷摆好饭菜,即使不想吃也默默咀嚼不止。莫非是低头向家中活动的神灵们祈祷不成?我甚至这样想道。

不吃就死这句话,在我听来不过是吓唬人罢了。可是,那种迷信(至今我仍然觉得那是一种什么迷信)又总是给自己以不安和恐惧。因为不吃就死,所以人们必须为此劳作、吃饭。对于自己,再没有比这一说法更晦涩难懂、更带有威胁意味的了。

这似乎意味着,自己至今也全然没弄明白人的营生是怎样一个东西。自己的幸福观念和世上所有人的幸福观念截然不同——这让我不安,甚至为这种不安夜夜辗转反侧、呻吟,险些发狂。自己果真是幸福的吗?从小就时不时被人说是幸福者。可我总觉得身陷地狱。在我眼里,反倒是说自己幸福的人开心得多,自己根本比不上。

我甚至心想,假如有十个块状灾难,邻人哪怕背起一个,那一个怕也足以要邻人的命。

也就是说,我不懂。完全不懂邻人痛苦的性质、程度。现实性痛苦、只要有得吃即可解除的痛苦。然而或许那才是最剧烈的痛苦、足以轻松抵消自己所举十个灾难的凄惨的阿鼻地狱。这个我不懂。尽管如此,他们居然不自杀,不发狂,不绝望,还谈论政党,不屈不挠地继续生活的战斗——这岂不并不痛苦吗?岂不彻底成为利己主义者且视之为理所当然、从未怀疑过自己吗?既然这样,理应快乐。可是,人这东西恐怕又不完全满足于此,无一例外。不懂……想必夜里呼呼大睡,早上神清气爽。做的是怎样的梦呢?走路思考什么呢?钱?不至于只想钱吧?人是为吃而活着这一说法倒是好像听过,但为钱而活着这句话则闻所未闻。不,不过,说不定……不,这也不懂……越想越糊涂。只落得自己一人遭受完全与众不同的不安与恐怖。几乎没办法和邻人交谈,不知说什么好。

于是心生一计:逢场作戏。

那是自己对人最后的求爱。虽然我怕人怕到极点,但又怎么都不能放弃。这样,逢场作戏这条线就将自己和人勉强联系起来。表面上我总是做出笑脸,而内心却历尽千难万险做着汗流浃背的讨好努力,正可谓一发千钧。

从小就连家人也全然琢磨不透,不知道他们经受怎样的痛苦、思考怎样的事。而仅仅对其郁郁寡欢感到忍无可忍。那时我就成了逢场作戏的高手。就是说,不知不觉之间,自己成了一句实话也不说的孩子。

看那时和家人一起照的相片什么的,别人都满脸正经的表情,只有自己一人必定奇妙地扭歪着脸笑。这也是自己逢场作戏的一种,幼稚、悲怆。

还有,骨肉至亲说什么的时候,我从未还过嘴。对于一句微乎其微的抱怨,自己也觉得强如晴天霹雳,几乎为之发疯。休说还嘴,甚至以为那句抱怨才是所谓“万世一系”的人间“真理”。以为既然自己没有实施真理的能力,那么恐怕早就没办法和人住在一起了。所以,既不能与人争辩,又无法自我辩解。每次别人说自己不好,我都觉得所言极是,自己的确罪在不赦。因而默默承受其攻击,内心则感觉近乎发狂的恐怖。

或许,任何人面对别人责难或发火时都不可能欢欣鼓舞。可我从发火的人的脸上看出的是比狮子比鳄鱼比龙还要可怕的动物本性。他们似乎是在隐藏其本性,可是一有机会,就像原本在草原安睡的老牛忽然用尾巴啪一下子打死肚皮上的牛虻那样,出乎意料地通过发火露出本来面目——看到那副样子,我总是觉出近乎头发倒立的战栗。想到这种本性可能也是人活下去的资格之一,就每每对自己感到绝望。

对人,常常吓得发抖;对作为人的自己的言行,丝毫没有自信。我将自己一人的懊恼锁进胸中的小盒,将忧愁、疲惫感藏得深而又深,一味装出天真无邪的乐观模样。使得自己作为逢场作戏的怪人逐渐趋于完美。

什么都无所谓,只要逗笑即可。这样,即使自己置身于人们的所谓“生活”之外,大家怕也不至于怎么计较。总之,我愈发深信不能碍他们的眼,自己是无、是风、是空。我通过逢场作戏而让家人发笑。就连比我还要不可理解的可怕的男女仆人,我也报以最大限度的戏谑服务。

我在夏天在浴衣下面套穿红毛衣在走廊里走动,逗得家人直笑。极少笑的长兄见了,也忍俊不禁。

“那个嘛,阿叶,可不是这么个穿法!”他以不胜怜爱的语气说道。

瞧他说的,再怎么着我也不是冷热不知的怪人以致酷暑炎天穿着毛衣走动。其实我是把姐姐的护腿套在双臂上,使之从浴衣袖口探出,以便看上去像穿毛衣似的。

父亲是个东京事多的人,在上野樱木町拥有别墅,每月大半时间在东京那座别墅里生活。回家时每次都给家人和亲戚们买很多很多礼物,这大概算是父亲的爱好。一次上京前的晚上,父亲把孩子们召集到客厅里,笑着问每个人下次回来要什么礼物,并把孩子们的回答一一写进手册。对孩子们这么和蔼可亲,这在父亲是很少见的。

“叶藏呢?”听得这么一问,我一下子嗫嚅起来。

在问要什么那一瞬间,我就什么也不想要了——无所谓,反正没有什么让自己开心的东西,心里闪过这样的念头。可另一方面,大凡别人给的东西,无论多么不合自己的心意,我又不能谢绝。厌烦的事不能说厌烦。而喜欢的事也像战战兢兢偷东西那样深以为苦,并且为难以言喻的恐怖感不知所措。就是说,自己甚至二选其一的气力也没有。到了后来,这更加成了造成自己所谓“耻辱多多生涯”的重大原因,成了一种性格缺陷。

由于自己扭扭捏捏默不作声,父亲现出约略不悦的神色:

“还要书?浅草商业街有卖正月舞狮子用的狮子,大小正适合小孩戴在头上玩耍,不要一个?”

问我要不要一个,我就已经不行了。逢场作戏的回答也罢什么也罢全都失灵,滑稽演员彻底落马。

“书可以的吧?”长兄神情认真地提议。

“是吗!”

父亲一脸扫兴,也没往手册上记,啪一声合上手册。

一败涂地!自己惹父亲生气了。父亲的报复必然可怕无疑。眼下不能设法挽回吗?那天夜晚,我在被窝中浑身颤抖着思来想去。我悄悄起身走去客厅,拉开父亲刚才大约塞入手册的抽屉,取出手册,啪啦啪啦翻到写有礼物订单的地方,舔了舔铅笔,写下“狮子舞”才又躺下。自己一点儿也不稀罕跳狮子舞的狮子,想要的反倒是书。但是,意识到父亲是想给自己买那狮子的,就一心迎合父亲的意向来讨他欢心,深更半夜冒险潜入客厅。

自己这个非常手段果然大获成功。不久父亲从东京回来,我在自己房间听他大声对母亲说道:

“在商业街玩具店打开手册一看,嗬,这里写着‘狮子舞’。不是我的字。谁呢?歪头一想,想出来了,是叶藏搞的名堂!我问的时候,那家伙笑嘻嘻不吭声,但后来想要狮子想得不得了嘛!喏,看来真是个莫名其妙的孩子啊!脸上佯装不知,却写得一清二楚。既然那么想要,那么说不就得了!我在玩具店笑了起来。快把叶藏叫到这儿来!”

与此同时,我把男仆女仆们召集到西式房间,让一个男仆胡乱敲打钢琴键盘(虽说住在乡下,但家里的东西基本一应俱全),自己随着那没头没脑的曲调跳印第安舞给大家看,逗得他们哄堂大笑。二哥打开闪光灯把我的印第安舞拍摄下来。洗出照片一看,腰布(一块洋花布包袱皮)的接缝那里竟闪出了自己的小鸡鸡。这又逗得全家大笑不止。对我来说,或许这也该说是意外成功。

我每月都订了十几册新出的少年杂志。还订了各种各样的书从东京寄来,闷头读个没完。什么“大杂烩博士”啦什么“无所不知博士”啦,全都如数家珍。至于妖怪故事、评书、单口相声和江户段子之类,更是耳熟能详。时不时故作正经地讲那些戏谑故事,逗全家欢笑。

可是,啊,可是学校!

我在那里开始受到尊敬。而尊敬这一观念也让自己惊恐不已。近乎完美的招摇撞骗被某个全智全能的人识破了,结果一塌糊涂,蒙受比死还要严重的奇耻大辱——这就是我对处于“受到尊敬”状态的自己所下的定义。即使通过骗人而“受到尊敬”,也总有某个人心知肚明。于是,人们很快经那个人指点而觉察受骗上当。那个时候人们的愤怒和报复究竟是怎样的呢?甚至一想都觉得毛骨悚然。

较之出身于有钱人家庭,我得到的尊敬似乎来自通常所说的“考得好”。自己从小体弱多病,经常一两个月以至将近一年卧病不上学。尽管这样,当我以抱病之躯坐着人力车到校接受学年末考试,而又似乎比班上任何人都“考得好”。即使身体好的时候我也根本不用功。上学也在课堂上画漫画什么的,在课间休息时讲给班上的人听,逗他们笑。还有,作文课专门写搞笑的东西,老师提醒也不改。因我知道老师暗暗以自己写的笑话为乐。一天,我照例由母亲领去东京,把尿撒在客车通道的痰盂里(其实进京时我并非不知道那是痰盂,不过利用小孩的天真恶作剧罢了)——我以分外悲怆的笔调写了这个“臭事”交了上去。我深信老师肯定发笑,就偷偷跟在走去教员室的老师后面。结果,老师一出教室就把我的作文从班上其他人的作文中挑了出来,在走廊里边走边看,哧哧直笑。一会儿走进教员室时大概看完了,满脸通红地放声大笑。当即让其他老师看了——我看在眼里,甚是踌躇满志。

孩子气。

我成功地被人看成充满孩子气,得以从被尊敬当中逃脱出来。成绩簿上所有学科都是10分,只有操行七分或六分。这也成为全家大笑的题材。

然而我的本性同那种所谓孩子气则是大体相反的。那时我就被女佣和男仆教会了干可悲的事,被玷污了。现在我认为,对幼小者做那样的事,在人所犯的罪过当中是最为丑恶和卑劣的。那是残酷的犯罪。但我没有出声。甚至觉得又看到了人的一个特质,并且有气无力地笑了。假如自己养成说实话的习惯,那么就可能把他们的罪过大声地告诉父母。可是,我连自己的父母都没能完全理解。诉之于人——对这一手段我不怀有任何期待。诉之于父亲也好,诉之于母亲也好,诉之于警察也好,诉之于政府也好,恐怕终归不过是被精于世故之人口中那世间常理所反复劝说而已。

肯定有所偏袒,这我一清二楚。说到底,诉之于人纯属徒劳。我依然一句实话也不说,继续不动声色地逢场作戏,此外别无他法,我觉得。

什么呀,你是不相信人喽?哦,莫非你成了基督教徒?——也许有人这么嘲笑。我倒是觉得,对于人的不相信未必马上通向宗教之路。实际上包括嘲笑我的人在内,岂不都处于相互不信之中,根本没把耶和华和其他什么放在心上,就那么满不在乎地活着?那也是自己小时候的事了,父亲所属政党的一个名人来镇上演讲,我被男仆领去剧院听了。座无虚席。镇上的人、尤其和父亲要好的人全都来了,拼命鼓掌。而当演讲结束,听众三五成群踏着夜幕下的雪路回家时,却把当晚的演讲会说得一文不值。其中甚至有和父亲特别要好的人的语声。父亲的所谓“同志们”以类似恼怒的语调说父亲的开幕词也够差的,那个名人的演讲从头到尾全然不知所云。不料,这些人路过自己家时竟登堂入室,做出喜不自胜的表情对父亲说今天的演讲会大为成功。被母亲问及今晚演讲会如何,就连男仆们也都满不在乎地回答简直有趣极了。而在回来路上他们还相互叹道再没有比演讲会更无趣的了。

但这不过是一个极小极小的例子罢了。我觉得人们生活当中充满了远为堂而皇之的、百分之百光明正大的背信弃义事例——互相欺骗却又双方都莫名其妙地不受任何伤害,甚至对相互欺骗一事本身都似乎浑然不觉。不过,我对相互欺骗提不起多少兴致。自己也从早到晚通过逢场作戏欺骗别人。对修身教科书式的正义等这样那样的道德,没有多大兴趣。互相欺骗而又光明正大地活着,或者具有能够活着的自信那样的人,在我是很难理解的。人们直到最后也未将其妙谛教给我。只要得其妙谛,想必我就不至于这么怕人并拼命讨好他们了,不至于处于人们生活的对立面而整夜整夜饱尝这地狱般的痛苦了。也就是说,甚至男女仆人们那可憎的罪过我都没有诉之于人,那并非出于对人的不信任,当然也不是基于基督教义,而是由于对叶藏这个自己紧紧关闭了信任之壳。毕竟,就连父母也不时让我看到我所费解的东西。

这么着,我那不诉诸任何人的孤独气味被许多女性以其本能嗅到了,而似乎成了自己后来不断被她们引诱上钩的一个起因。

亦即,对女性来说,我是个能够保守恋爱秘密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