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东亚货币合作的现状
东亚各国和地区走向合作,要追溯到1961年7月31日,马来亚(现在的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此乃东盟(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简称ASEAN)的前身。而东盟的正式成立则是1967年8月8日,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5国外长在曼谷举行会议,会后发表《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东南亚国家联盟是一个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组织机构,主张“区域合作”。
1990年,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提出的“东亚经济集团”(EAEG)构想(后改称“东亚经济核心论坛”),该构想倡导东盟、中、日、韩等国家形成可以同欧美抗衡的亚洲经济合作体。由于该构想将美国和澳大利亚、新西兰排除在外,日本又始终持消极态度,因此,该设想直到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后才有实质性进展。
东亚在经济领域的高层合作则起始于1995年的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的倡议。1997年,爆发金融危机的东亚各国在马来西亚召开了第二届东盟首脑非正式会议,积极促成了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召开,之后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其参加人员主要是东盟10个成员国与中、日、韩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
一 亚洲货币基金
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给整个东亚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在答应援助时对危机国提出了一系列紧缩货币和财政政策的苛刻要求,客观上增加了谈判难度,延误了援助时机,待资金最终到位时已经难改经济下滑颓势。危机中IMF的“处方”难题在给东亚各国和地区以教训的同时,也使东亚各国和地区认识到区域经济合作的迫切性和重要性。1997年,日本大藏省大臣在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年会上,提出建立亚洲货币基金(Asian Monetary Fund,简称AMF)的倡议。该倡议设想由中国、日本、韩国及东盟各国组成一个组织,共集资1000亿美元来为遭受货币危机的国家提供援助。当时拟议中的AMF主要以三种方式筹集资金,一是从成员国借款;二是从国际资本市场借入;三是扩展对成员国借款的担保。AMF构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亚洲国家对IMF在亚洲金融危机处理方式上的强烈不满。AMF的构想提出后因遭到美国政府和IMF的反对而很快搁浅。其反对的主要理由是,AMF的构想削弱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要求的紧急援助条件,事实上是以美国为首的国家害怕失去在亚洲的话语权。
1998年10月,日本大藏省大臣宫泽喜一又提出“新宫泽构想”,将集资额降为300亿美元,其中150亿美元用于满足遭受危机国家中长期的资本需求。这一提案相对来说受到了各方的欢迎,尤其是遭受货币危机的国家。美国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使得这一构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2000年2月2日,按照“新宫泽构想”为几个危机国家如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提供了210亿美元贷款,其中135亿美元是中长期贷款,75亿美元是短期贷款,并提供了22.6亿美元的贷款担保。
二 东亚货币基金
1999年10月18日,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在东亚经济峰会上提出建立东亚货币基金的倡议。他主张从东亚开始进行多边协议,然后逐渐扩大到其他亚洲国家或地区。他倡议建立的东亚货币基金规模比国际货币基金小,是一个完全属于东亚地区的基金。
东亚金融危机后时隔10年,美国发生了次贷危机,并演变为全球经济和金融危机。东亚各国和地区为了吸取10年前建立亚洲货币基金的教训,2008年5月4日,东盟10国及中、日、韩3国的财长曾在西班牙首都马德里发表声明,宣布将出资800亿美元建立共同外汇储备基金,用于维持本地区货币稳定。在总额800亿美元的共同外汇储备基金中,80%的基金将来自中、日、韩3国,其余20%则由东盟10国分担。2009年5月3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召开的中、日、韩3国领导人会议上,将上述基金调整为1200亿美元。并确定了各国的出资额和比例,中、日、韩各出资384亿、384亿、192亿美元,其余由东盟10国承担。截至2009年,1200亿美元中的960亿美元已经基本到位,东盟10国的240亿美元也可以随时启动。对于这次东亚货币基金一事,由于美国深陷金融危机无暇东顾,以美国为首的IMF也未提出异议,因此,东亚货币基金的推出可谓恰逢其时。可以设想,东亚货币基金的推出必将为东亚走上货币合作奠定基础,为挽救陷入危机的国家起积极作用。
三 东亚货币互换与《清迈协议》
随着社会的进步,金融工具和金融创新不断发展,金融创新在给世界各国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见缝插针的金融投机者留下了机会。世界各国,尤其是特定区域内的一些国家,为了能够在不可预见的未来危机中减少损失,彼此会以不同的方式签订一些货币互换协议。
(一)东亚货币互换
所谓货币互换,是指两笔金额相同、期限相同、计算利率方法相同,但货币不同的债务资金之间的调换。货币互换会产生两个作用:其一是在国际贸易伙伴当中,为回避国际汇率风险和支付风险而进行的一种货币安排;其二是贸易伙伴通过货币互换,可以绕过美元,使本国货币成为相互间贸易的结算货币,增加本国货币在国际上的流通量,推动双边(多边)贸易和投资,促进经济增长。
东亚货币互换可追溯到1977年,是年,东盟5个原始成员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之间达成为期一年的东盟互换协议(Asean Swap Arrangement,ASA),目的是推进金融合作,在各成员国出现困难时,可以采取用本国货币兑换国际储备货币(主要是美元),但是总量不超过本国认捐数目的两倍。5个国家各出资2000万美元,共计1亿美元。1978年,东盟5国将互换协议金额提高到每个国家4000万美元,总计2亿美元。由于东亚金融危机的爆发,5国组成的东亚货币互换协议宣告失败,这才有后来东亚多个国家共同参与的《清迈协议》。
(二)《清迈协议》
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许多东亚国家认识到,任何国家和地区都很难依靠自身力量防止危机的深化和蔓延。加强地区金融合作是保持金融市场稳定、防止金融危机再度发生的有效途径。
在各方的督促和努力下,2000年5月,“10+3”财长在泰国清迈共同签署了建立区域性货币互换网络协议,即《清迈协议》(Chiang Mai Initiative)。它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扩大东盟互换协议(ASA)的数量与金额;第二,建立中、日、韩与东盟国家的双边互换协议。《清迈协议》签订后,东亚“10+3”货币互换机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截至2005年12月底,中、日、韩与东盟10国共签署了17个双边互换协议,累积金额达460亿美元。由于美国次贷危机及其蔓延对东亚各国造成严重影响,2008年底和2009年初,中国分别与韩国、中国香港、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签署了560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互换协议(见表1-1)。
表1-1 《清迈协议》以来东亚各国货币互换情况
迄今为止,《清迈协议》是亚洲货币金融合作所取得的最为重要的制度性成果,它对于防范金融危机、推动进一步的区域货币合作具有深远的意义。它表明,包括中、日、韩和东盟在内的东亚各经济体已经对金融安全十分关注,各国在逐次推进货币金融领域的合作,《清迈协议》的签订及其成果的不断扩大就是有力证明。另外,货币互换中有一个微小变化,2008年后的货币互换均以各国的主权货币标价,美元不再作为货币互换的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