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实验室守则与注意事项
实验室中的不安全因素具有变异性大、危害种类多的特点。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将造成人员伤亡、仪器设备损毁、教学科研停滞,给师生员工的家庭以及社会、国家带来重大的损失,甚至还可能连带发生其他刑事或民事的官司或赔偿。因此,为维护安全有序的教学和实验环境,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后,应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不违章操作,严防爆炸、着火、中毒、触电、漏水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实验人员人身安全及健康。
一、实验室基本守则
(1)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实验服,不允许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2)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座,并保持室内安静。实验桌上的药品、试剂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3)实验人员必须熟悉实验仪器和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仪器使用过程中,应轻拿轻放,并保持仪器表面整洁,如有损坏或破损,应及时报告负责教师,并填写破损报告单,注明原因。贵重仪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
(4)严格控制药品用量,严禁把实验室药品带出实验室。
(5)严格规范使用强酸、强碱及有毒有害物质,不使用无标签(或无标识)容器盛放的试剂、样品。所有物品均需及时贴好标签,避免不必要的污染。
(6)公用仪器和药品,用完后应及时放回原处,不可乱盖瓶塞,以免污染。
(7)实验废弃物品、有机废液、有毒有害物质应分类集中放到指定地点,严禁乱放乱弃,严禁直接将强腐蚀、剧毒废液和清洗废水从实验室水槽和下水道中排放。废液桶(缸)内废物的体积达到桶(缸)高度的1/2时,应及时清除。
(8)水龙头(尤其冷凝水龙头)应随用随关。发现管道漏水、破裂等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和报修。
(9)爱护实验器材,注意节约药品和试剂,节约用水、用电。
二、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
(1)使用试剂时,应注意瓶上的标签,防止混合各种试剂。同时液体药品倾倒时不要将液体流挂在瓶外,如有残留,应及时用抹布擦干净。
(2)使用易燃、易挥发性的溶剂时,要远离火源并在通风地方进行;启封易挥发性的溶剂瓶盖时,面部应避开瓶口,以防气体冲到脸上。
(3)加热、回流或蒸馏低沸点易燃溶剂时,切忌使用明火,要根据溶剂的沸点选用水浴、油浴、沙浴或电热套。同时,加入的溶剂应适量,加热前要加入防暴剂或沸石。添加溶剂或补加沸石时必须停止加热,待降温后才能加入,否则会发生暴沸。
(4)有毒、有腐蚀性的药品应妥善保管,操作后应及时洗手,勿沾及五官和创口。如强腐蚀性试剂沾到皮肤或眼睛,要立即用水清洗,切不可用手抓、揉受伤部位。
(5)试管加热时,严禁将管口朝向别人或自己,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事故。
(6)使用电气设备及各种分析仪器时,要先了解电路及操作规程。使用时,注意仪器和电线不要放在潮湿处,湿手不要接触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