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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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一、相关案例

1.汇丰实业公司诉哈尔滨市规划局案

1993年4月,哈尔滨市同利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同利公司”)向哈尔滨市规划土地管理局(1995年10月份机构改革分立为规划局和土地管理局)申请翻扩建其所有的、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108号(原138号)院内的两层楼房。(院内原有两栋楼房,其中,临中央大街一栋为地下1层、地上3层;院内一栋为地下1层、地上2层。)同年6月17日,同利公司与汇丰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丰公司”)达成房屋买卖协议,签订了《房屋产权有偿转让协议书》,汇丰公司付清了1000万元房款,交纳了房屋买卖有关契税费用,领取了房屋产权证。同年12月7日,哈尔滨市规划土地管理局颁发93(地)字24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意同利公司翻建108号楼,用地面积339.20平方米。1994年1月6日,哈尔滨市规划土地管理局以“哈规土(94拨)字第2号”建设用地许可证批准建设用地211.54平方米,建筑面积680平方米的3层建筑。同年5月9日,哈尔滨市规划土地管理局核发给同利公司“94(审)100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建筑面积588平方米。同年6月24日,同利公司与汇丰公司共同向规划土地管理局申请扩建改造中央大街108号楼。申请增建4层,面积为1200平方米。在尚未得到哈尔滨市规划土地管理局答复的情况下,汇丰公司依据同利公司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1994年7月末开始组织施工。至哈尔滨市规划局作出处罚决定前(1996年8月12日),汇丰公司将中央大街108号院内原有2层建筑(建筑面积303.76平方米)拆除,建成地下1层、地面9层(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的建筑物,将中央大街108号临街原有3层建筑(建筑面积1678.21平方米)拆除,建成地下1层、地面临中央大街为6层、后退2.2米为7、8层、从8层再后退4.4米为9层(建筑面积6164平方米)的建筑物,两建筑物连为一体。1996年8月12日,哈尔滨市规划局作出“哈规罚决字(1996)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汇丰公司:1.拆除临街部分的5至9层,并罚款192000元。2.拆除108号院内地面8至9层,并罚款182400元。汇丰公司不服上述处罚决定,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哈尔滨市规划局处罚显失公正,对市规划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予以变更,减少了拆除面积,变更了罚款数量。具体判决内容为:1.撤销哈尔滨市规划局“哈规罚字(1996)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中第一部分第1项和第2项的罚款部分;撤销第二部分第1项和第2项的罚款部分。2.维持哈尔滨市规划局“哈规罚字(1996)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第一部分第2项的保留部分;维持第二部分第2项的保留部分。3.变更哈尔滨市规划局“哈规罚字(1996)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对该楼的拆除部分,变更部分为:该楼第七层由中央大街方向向后平行拆至3/2支撑柱;第八层从中央大街方向向后拆至4支撑柱;第七、八、九层电梯间予以保留,电梯间门前保留一个柱距面积通行道。对该违法建筑罚款398480元。

市规划局不服一审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引人注目之处不仅仅在于标的大、审判级别高,更重要的是在于审理该案的两级法院,特别是作为终审法院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阐述的判决理由明确表达了比例原则,被认为是我国行政法制引进比例原则的标志。

2.个性化车牌风波

2002年8月12日公安部在北京等地推出“2002”式个性化机动车车牌。但好景不长,个性化车牌发放了10天之后,北京市车管所贴出告示暂停2002式车牌的发放。什么原因导致个性化车牌昙花一现呢?对此,车管所给出的解释是技术原因。但舆论认为,在短短几个工作日的时间里,个性化车牌遭受了强大的争议声浪,正是因为这样的背景,人们大多认为在“技术原因”的背后,或许还有更多个性车牌暂停的理由。事实上,在个性化车牌发放期间,许多另类的车牌号不断涌现。例如,有使用驰名商标或注册名称的IBM、163-COM、BMW等;有取国家名称或著名组织的英文缩写的,如CHN、NSA、FBI和WTO等;有利用某些国家或地区灾难性事件的,如USA-911;有的使用的车牌号涉嫌有伤风化,如SEX等。根据公安部“(2002)85号”《关于开展启用“2002”式机动车号牌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上述现象并未明文禁止。上述个性化车牌,严重地违反了公序良俗,被认为是主管部门对“个性化车牌”紧急叫停的主要原因。值得讨论的是,这种对公序良俗的尊重,是否意味着公序良俗本身可以成为行政法的非制定法源?

二、重点推荐阅读材料

1.〔英〕威廉·韦德:《行政法》,徐炳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2.〔德〕奥托·迈耶:《德国行政法》,刘飞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3.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4.应松年:《行政法学新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

5.周佑勇:《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6.余凌云:《行政法上合法预期之保护》,载《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7.江必新:《紧急状态与行政法治》,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2期。

8.张千帆:《“法律普遍原则”的司法适用——以欧洲行政法为视角》,载《行政法学研究》2007年第3期。

9.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10.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1.王名扬:《比较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2.应松年:《四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3.〔德〕哈穆雷特·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4.〔日〕盐野宏:《行政法》,杨建顺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15.〔英〕莱兰、安东尼:《英国行政法教科书(第五版)》,杨伟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