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及行为科学研究法2(质性研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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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总结

由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了解到:人类学家的田野工作,并不纯粹是收集资料的方法,而是训练人类学家的视野与能力的过程,它具有认识论上的意义。也因此,随着人类学理论的发展,不同的理论对于田野工作的定位、意义,乃至收集资料的主要项目与内容等,都有所不同。故田野工作是与人类学理论知识不可分的。事实上,除了理论之外,民族志知识、研究对象的性质,乃至个人的文化背景与自我实践等,均会影响田野工作的成效与结果。但对它的理解,却也只能经由长久而深入的田野工作本身的反省与实践,才有可能有深一层的突破。

另一方面,因田野工作而与被研究者所产生的不平等关系,是一个错综复杂的问题。直到今日,有许多问题仍待进一步厘清与解决。同时,随着学科的发展,我们也发现“不平等关系”其实有着许多不同的性质与意义。而某些性质的凸显往往与当时的人类学理论及政治经济乃至历史文化脉络有关,就如同当地人在不同时期对笔者的期望不同一样。这也是为何Richard Fardon会对人类学家与被研究者因田野工作而产生所谓“平等”关系之理想的“平等”概念产生质疑(Fardon, 1990b)。尽管如此,正如前面的讨论,这类问题的解决,终究必须回到长期的田野工作本身。环顾台湾的学术界与人文界,在田野工作早已成为一种时髦与被滥用的情形下,有少数人类学者从事田野工作有如观光访问,往往只有在节日庆典时才现身,使得前述优势者/劣势者之类的不平等关系更加恶化。再加上少数原住民精英及人类学家,在不理解当地人的需要下,任意要求人类学家回报,而使人类学家却步。这情形不只对田野工作及当地人不利,更妨碍人类学本身的发展。为避免以及缓和人类学家与被研究者之间不平等关系的恶化,当务之急恐怕只有鼓励回归长期而深入的田野工作,做出有深刻理解的研究成果,进而寻求解决之道。自然,这样的田野工作更需要足够的人类学理论与民族志知识为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