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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先秦两汉文献的子产记述
史料是历史研究的基础,然而,史料的来源和性质不同,其价值也不尽相同。对此,中国古代史家做出过许多精辟分析。如唐代刘知几将“为史之道”分为“书事记言”和“勒成删定”两个类别:
夫为史之道,其流有二。何者?书事记言,出自当时之简;勒成删定,归于后来之笔。然则当时草创者,资乎博闻实录,若董狐、南史是也。后来经始者,贵于隽识通才,若班固、陈寿是也。必论其事业,前后不同。然相须而成,其归一揆。[1]
清代章学诚将历史记述划分为“记注”和“撰述”,强调“撰述欲其圆而神,记注欲其方以智也”[2]。《四库全书总目》的编撰者进而指出,历史书写存在“考证”和“撰述”的区分,“撰述欲其简,考证则欲其详。莫简于《春秋》,莫详于《左传》”[3]。因此,研究子产及其时代的历史,不仅需要对古代历史记述中的“书事记言”“记注”和“考证”类史料进行鉴别,还要对“勒成删定”及“撰述”过程中折射出的历史真相进行必要的探究。
子产研究的史料主要来自传世文献,其来源主要有三:一是《左传》,篇幅占比最大,记载也比较连贯;二是《史记》,有一定篇幅,但也主要见于《郑世家》,信息总量不大,记述也不甚连贯,有些还与《左传》有所出入;三是先秦两汉时期的众多诸子文献,其中单部文献的记述一般只是片言只语,但涉及子书数量众多,记述形式多种多样。这些来源不同、表现各异的记述,共同构成了子产研究的史料基础,对认识子产及其时代的历史各有特定的史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