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风调别样的美学追求——先秦北方草原文学
如果将中国古代文学艺术与西方的古代文学艺术进行比较,会发现两个奇特的现象:一是中国古代始终是一个诗歌的黄金国度,从上古歌谣、《诗经》、《楚辞》到唐诗、宋词、元曲、明清诗歌,诗的传统和价值源远流长,诗的数量浩如烟海,诗成为中国文学艺术中最有生命力、最有代表性、最具备东方文化色彩特征的文学体式。二是中国古代自文明发生时起,就是一个多民族共存共生的国家,少数民族、边疆区域的文学创作与汉民族文学一样历时久远,丰富多彩;他们以文学来抒写人生情怀,描述民族历史,表达生活理想,成为中国文学艺术历史长廊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由此,自中国古代文学发轫萌生时起,来自草原的慷慨雄放、豪壮健伟,深婉流畅、自然和谐的天籁之声,就成为中国古代文学艺术园地中最奇特夺目、芳香四溢的绚丽花朵;而其中所渗透、体现、奔涌着的草原文明、草原文化、草原精神、草原审美心理、草原审美情感、草原审美方式等独特表达成为草原文学美学精神、美学追求的主要内涵。
说起草原,不论人们用什么样的语言去赞美它、描绘它,其蓝天白云、牛羊成群、绵延万里、一望无际、天地一体的广袤、苍翠总为人们所津津乐道。在人们的意识世界中,通常把杂草丛生、间或有耐旱树木的广阔区域称为草原。从这种意义出发,以散点透视的目光审视中国辽阔深远的北方,以蒙古高原为中心,向东伸展至大兴安岭,向西绵延到阿尔泰山,西南蜿蜒至喜马拉雅山脉,其间宽阔、苍茫、宏伟的大地,就是令人神往的北方草原。在这片宽广神奇的土地上,有无数草原游牧民族所建立起来的部族、王国,或集中,或分散,与天地自然相抗衡,与中原汉民族主体政权相斗争,战争与和平,交融与对峙,侵扰与相安,统一与分裂,演绎着一幕幕感人至深、催人泪下的悲喜剧,震荡着、洗涤着悠久而又深厚的华夏文明,展演着草原民族对美的执着而又独特的追求。
一般来说,民族赖以生存和延续的基础便是民族文化的产生、巩固、深化,而其最主要的标志则是具有政权性质特征的地区统治的建立和发展。在深厚悠远的中华文明发展史上,文明的源头可以追溯到中原农耕文化初具雏形的夏朝。《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子产讲“夏有乱政,而作禹刑”[1],这反映出夏代形成了国家,并制定出最早的刑法。《论语·宪问》南宫适云“禹稷躬稼而有天下”[2],意为禹践行农业生产活动拥有了天下。《孟子·滕文公上》说“夏后氏五十而贡”[3],即夏国家分给每户农民土地五十亩,农民向国家交一定的贡赋。《史记·夏本纪》说“禹乃行相地宜所有以贡”[4];《汉书·食货志》也说“禹平洪水,定九州,制土田,各因所生,远近赋入贡棐”[5]。凡此,特别是贡赋缴纳的出现,是国家政治统治产生的一个重要标记。夏朝的建立标志着汉民族文明的正式产生。同样,随着夏朝的建立,与之相对的其它文明特别是草原游牧民族文明的部落政权也相继产生,成为与华夏主体民族文明相别的文明。根据《竹书纪年》的记载,夏朝建立之时,还有淮夷、于夷、方夷、畋夷、玄夷、岐踵戎各方民族部落政权。虽然历史文献缺乏此方面的记录,但可以说最起码有不同生产方式、生存方式的民族文明客观存在。时光延至商人建立的商朝,从现存甲骨文所提供的信息来看,除了在河南商丘、洛阳地区建立政治统治的商朝政权之外,还有人方、土方、鬼方、羌方、戎方等民族文明,之所以均有一个“方”字,实际意味着生存区域的差别,“方”是对商朝政权中心而言的其他地区的民族文明的通称,“鬼方”“羌方”等在《诗经》《左传》《史记》等文献中均有涉及,也被后世学者所认可;说明在商朝时期,中华大地上就活跃着诸多民族,而其中的“鬼方”“羌方”等恐怕就是先秦夏商时期北方草原民族或游牧民族的代表。到了周朝,民族多元、文化多元的现象更为显著,《史记·周本纪》记述武王伐纣,就有庸、蜀、羌、髦等各处少数民族头领率兵相助,而随着周王朝疆域的不断扩展,周边各少数民族与周王朝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密。《左传·昭公九年》记载:“王使詹桓伯辞于晋曰:‘我自夏以后稷,魏、骀、芮、岐、毕,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肃慎、燕、亳,吾北土也。’”[6] 意味着周王朝四方各有不同的民族部落,而在周天子的眼里,均属于其统治范围之内,居于北方的肃慎民族大致就以游牧、狩猎、采集为主要生产、生存方式,这就说明远在先秦时期就广泛出现了以农业文化为主的民族和以游牧文化为主的民族并存共生的历史格局。客观来说,在历史的车轮进入东周之前,文献典籍中还没有出现过关于中华大地上的华夏早期民族与周边少数民族产生激烈纷争或对立的记载,也没有明确各少数民族究竟以何种生产方式为主,但是,从早期的极少历史资料来看,在炎帝、黄帝为主要代表的中华民族祖先活动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多种民族部落相依共存的局面,而炎帝和黄帝逐渐成为农业民族和草原民族、游牧民族的代表、祖先,而在二人所代表的两大部落或两大文明、文化的争战过程中,北方草原文化、游牧文化也进入到农业文化繁盛的中原地区;同时,在其争战之时,许多部落恐怕也表现出较为鲜明的草原游牧狩猎特征。《列子·黄帝篇》记载的“黄帝、炎帝战于阪泉之野”[7],就有“帅熊、罴、狼、豹、、虎为前驱,雕、
、鹰、鸢为旗帜”[8] 的多种部落的加盟,而这些以动物为图腾标志的部族,恐怕相当一部分属于游牧狩猎文化,但是此时期没有任何关于两大文化冲突的记录,倒是显得融合无间。《韩非子·十过》第十说:“昔者黄帝合鬼神于泰山之上,驾象车而六蛟龙,毕方并辖,蚩尤居前,风伯进扫,雨师洒道,虎狼在前,鬼神在后,腾蛇伏地,凤皇覆上,大合鬼神,作为清角。”[9] 其中所谈到的“大合鬼神”即是说有多种民族、部落参加的一次盛大的部族大会。而一旦进入到周王朝,尤其至东周春秋时代,关于农业文化、农业民族与草原民族、游牧文化的纷争、矛盾则日益表现出来。在春秋时期的典籍中,常将“夏”“夷”或“华夏”“夷狄”对举,倡导“以夏变夷”“以夏化夷”,表现出极为鲜明的文化价值追求倾向。而客观上“夏”与“夷”的区别并不在于文化品位的高低,所谓的差别究其实质是区域、地域间生产方式、生存方式的不同,进而导致了生活习俗、价值观念、民族精神等方面的不同。这是一种客观的不同,并非所谓的先进、文明与落后、野蛮。自然环境不同,就有着不同的风俗习惯,有着迥异的文化传承和价值趋向,而文明的发生就是在自我相因沿习的生产、生活方式的基础上出现的。王夫之曾对华夏文明和夷狄文明之间的差异进行总结:“(华夏)有城郭可守,墟市之可利,田土之可耕,赋税之可纳,婚姻仕进之可荣”;而“(夷狄)则自安其逐水草,习射猎,忘君臣,略昏宦,驰突无恒之素”。[10] 从历史发展来看,少数民族政权或文明的客观存在,不仅限于周王朝的周边地区,就是在中原的腹地,也有相异于华夏文明的多种少数民族繁衍、发展。宋代学者洪迈在《容斋随笔·周世中国地》篇中明确说成周之世,“河东之境,有赤狄、甲氏、留吁、铎辰、潞国;洛阳为王城,而有杨拒、泉皋、蛮氏、陆军、伊雒之戎。……其中国者,独晋、卫、齐、鲁、宋、郑、陈、许而已,通不过数十州,盖於天下特五分之一耳”[11]。说明进入周季,就连河北、洛阳等所谓中原文化的中心地区也有包括草原民族在内的多种少数民族生存发展,不唯周边、边疆地区。由此观之,在中国古代文明、文学发轫时期,中华大地上就有草原民族、草原文化生存、繁衍、发展,因而就产生了充满北方草原美学特质的草原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