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逆袭:从每日情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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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野生糙米

李旭给宋思思打电话,今天诊所关门,放她一天假。

拿着一柄采药的小镰刀,李旭坐公交车去汤山。

路上,他想到了赫赫有名的响水贡米。

响水贡米被称为‘中华第一稻’,米中极品。

味道非常的好。

为什么?

就是因为其生长的地方,因地壳运动和火山喷发形成了大面积的玄武岩地貌,经过数千年,腐殖土堆积在石板上,形成了肥沃的黑土。

响水贡米生长在万年熔岩台地上,享受着黑色腐殖土壤的滋养,纯净镜泊湖水的灌溉,呼吸着原始森林的新鲜空气。

观如羊脂美玉,品味甘醇柔韧。

自唐代以来,响水贡米呈历朝贡米,跨越千年,而成为米中传奇。

所以,对于植物来说,环境是最重要的因素。

很多中药材之所以珍贵,就是生长的环境的原因。

同样是人参,野外的人参和人工种植的人参,用现代仪器分析,它们成份是一样的。

但是,它们的药效不一样。

中药材,就是这么神奇。

一个小时后。

李旭下车。

一眼就看到汤山。

山不高,从远处看就是一个鼓包。

不过,因为周围尽是河滩乱石,路不好走,也没有人烟。

显得非常荒凉。

李旭根据情报中的方向,走向东北处。

荒草丛生,偶尔能听见几声鸟鸣。

山脚下的土壤呈深褐色,摸上去有种特殊的颗粒感,像是掺杂了细碎的矿石。

“就是这里了。“

李旭来到汤山山下东北方位。

开始寻找野生大米。

很快,他在一处向阳的坡地上发现了一片野生糙米——稻秆稀疏地生长在杂草间,高度只有半米左右,稻穗短小,谷粒外壳粗糙呈褐色,与普通稻田里金灿灿的水稻截然不同。

“这卖相……有点寒酸啊。“

李旭蹲下身,摘下一粒糙米,剥开外壳。

米粒呈淡黄色,质地坚硬,闻起来有股淡淡的泥土味和矿物质特有的金属气息。

他拿出采药镰刀,小心地收割了一片稻穗。

全都装进携带的袋子里。

稻谷不多,拢共也就三十多斤的样子,但情报既然说它有效,总得试试。

李旭没有急着离开。

又在周围逛了逛。

没有发现别的野生大米。

但是,却发现了一些工程机械。

它们孤零零的竖在山上。

也没有人看管。

还有一些垃圾。

看样子有工人在这里施工,不知道什么原因离开。

“不会要开发吧~”

李旭忧心忡忡。

他还打算在这里种植一些品种较好的水稻呢。

如果开发的话,他的计划就要落空。

“算了,暂时不想那么多。”

扛着稻谷,坐车回到诊所。

把野生糙米放下。

然后去隔壁街专门卖农业机械的地方,花1660块钱买了一台小型稻谷脱壳机。

再次回到院子。

先把稻谷从稻穗上碾下来。

然后把带壳的稻谷放到脱壳机里,通电。

嗡嗡嗡~

机器运转。

稻壳被剥离。

出来一粒粒灰白色的大米。

看上去很糙。

李旭深表怀疑。

能好吃吗?

他抓了一把,放到电饭煲里,煮了一碗粥。

粥煮好后,米粒依然硬挺,汤色浑浊。

李旭舀了一勺送入口中——

“咳!“

他差点吐出来。

这米又糙又硬,嚼起来像在吃沙子,还带着一股苦涩的矿物质味道,别说和“响水贡米“比了,连最便宜的陈米都不如!

“怎么会这样?“

李旭皱着眉头。

响水贡米生长在石板上,据说味道极美。

为什么这些大米味道这么差?

难道是品种的问题?

思绪间,李旭再查看情报——

【……富集大量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对厌食症有很好的治疗作用】

“难道……重点不是口感,而是药效?“

他若有所思地看着碗里难以下咽的粥。

或许这种大米本就不是用来当主食的,而是像药材一样,重点是药效?

正琢磨着,手机突然响了。

“小旭啊,你怎么又关门了?“电话那头,李阿姨的声音带着埋怨,“现在这条街上只有你一家诊所,正是你出名的好时候,你可以要好好干,不要三心二意的!“

“李姨,我今天有点事,你找我有事?“

“是有事。“李阿姨道明来意,“我跟你说,我表侄女还没有男朋友,那姑娘长得可水灵了!比明星还漂亮,你一眼就能相中!我周末打算带她去你那'看病',你可得好好表现!“

李旭哭笑不得:“李姨,我真不用……“

“什么不用!你都多大了?“李阿姨根本不给拒绝的机会,“就这么定了!周六上午,记得穿精神点!“

电话啪地挂断。

李旭无奈地摇摇头,李阿姨太热情了。

不过,他也很好奇,想看看对方到底多漂亮。

……

一个普通的居民小区。

王秀兰推开女儿的房门,一股浓重的香水味扑面而来。

郑雯雯正对着梳妆镜涂口红,镜中的女孩有着精致的瓜子脸,大眼睛水灵灵的,皮肤白皙得几乎透明,一头栗色的大波浪卷发披散在肩头,衬得脖颈修长。

“雯雯,妈跟你说个事。“王秀兰坐到床边,语气难得柔和。

“什么事啊?“郑雯雯头也不回,专心勾勒着唇线。

“你表姑给你介绍了个对象,是个中医,自己开诊所的......“

“中医?“郑雯雯手上的动作一顿,从镜子里瞥了母亲一眼,“妈,你让我嫁个乡下郎中?“

“什么乡下郎中!“王秀兰急了,“人家李大夫年轻有为,一剂药能卖五万多!你表姑亲眼看见的!“

郑雯雯嗤笑一声:“吹牛吧?什么药能值五万?“

她转过身,露出那张妆容精致的脸,“我在魔都见的富二代,随便一顿饭就......“

“别提你那些富二代了!“王秀兰打断她,“你都二十五了,在魔都混了三年,带回来什么了?连个正经男朋友都没有!“

郑雯雯脸色一僵。

这是她的痛处——在魔都那几年,她确实认识了不少有钱人,可那些人要么只想玩玩,要么早就有了门当户对的未婚妻。

“这次不一样,“王秀兰压低声音,“我听你表姑说,这李大夫父母双亡,家里就他一个,诊所生意又好......“

郑雯雯突然咳嗽起来,脸颊泛起不正常的潮红。

“又发烧了?“王秀兰摸了摸女儿的额头,“自从你从魔都回来,这低烧就没断过。正好周末去相亲,顺便让他给你看看病,又不用花钱。“

郑雯雯望着镜中的自己——尽管化了妆,还是能看出眼下的青黑和病态的苍白。

这该死的低烧已经持续两周了,她想起好姐妹也是同样的病症,结果去医院检查......

她不敢去医院。

生怕有什么不好的病。

想了想,郑雯雯松口,“好吧,我去见见这个'神医'。“

她心里打着算盘:要是真像母亲说的那么有钱,暂时安定下来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