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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辱国欺君之罪
在大宋,判官问案,一般以调解为主,不是每个案子都要升堂的,遵循的原则和后世一致:息事宁人。
这并不是贬义词。
律法存在的意义,明面上说是为了公平正义,但其最终目的,还是息事宁人,让治下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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