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妻子身患重病,丈夫不管不问该怎么办?
男女双方结为夫妻,在物质上互相帮助、生活上互相照顾、精神上互相支持,遇到困难时互相帮扶、共同解决,不仅为人之常情,也是婚姻所负载的基本功能。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也规定,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关爱,当妻子身患重病,丈夫理应承担扶养照顾、为其医疗的夫妻之责,如果丈夫不管不问,妻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1)要求丈夫给付扶养费、并对其照顾、扶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根据该条规定,丈夫作为妻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在妻子身患疾病、没有收入来源的情形下,可要求丈夫给付医疗费用、生活费用,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如果丈夫拒绝履行,其行为已涉嫌遗弃,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可对其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如果情节恶劣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规定,可对其判处刑罚。
(2)妻子可以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要求对方承担遗弃家庭成员的过错赔偿责任。
当夫妻一方身患重病,另一方不管不问,大多数人会对这段婚姻失去信心,从而选择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以上规定,无过错的妻子不仅可以主张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可以同时要求丈夫支付损害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