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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现自己被征收的房屋变成了酒楼,可以要求赔偿吗?
身边案例
马某是某市居民,住在该市中心城区临街的一处小四合院中。某天,马某一家接到“旧城改造”的通知,在签订征收协议后搬到了郊区居住。两年后,他回城里路过原房屋时,发现自己的房屋并未被拆迁,而是经过装修“变”成了一家酒楼。马某这处房屋现在的市场价在300万元以上,而当时征收方给他的拆迁补偿费只有60余万元。并且,因为迁往郊区居住,马某一家出行、购物、看病都极不方便,工作也不好找,家境日益困难。这种情况下,马某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普法讲堂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征收他人的动产与不动产,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且要依法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征收个人住宅,还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本案中,马某被告知其房屋被征收的原因是“旧城改造”,这一理由是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的。但实际上,马某的房屋并未被拆迁,而是征收方借拆迁之名迁走原住户后将房屋改为商用,并非为了公共利益,而是借公共利益之名谋取经济利益,这种行为侵犯了马某的私有财产权,属于违法拆迁。因此,马某可以要求返还住房,也可以要求按现在的市场价补偿差价。
法律链接
《民法典》第117条、第24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