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原则
在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要坚持“政府推动、单位为主,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立足创新、分类指导,持续改进、巩固提升”的建设原则。
一、政府推动、单位为主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满足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承担好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是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自身需求。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的责任主体,因此必须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重在建设和自评阶段。也就是说,通过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标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并经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的过程来实现自主建设工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要承担起监管责任,加大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法规、规程和规范等制度建设力度,建立和完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和标准,为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供制度保障。通过出台约束激励政策,加大舆论宣传,提高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力度,提升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认识,增强他们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及时总结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加强引导和规范,务求扎扎实实取得工作实效。
二、总体规划、分步实施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时,必须摸清本地区、本部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种类、数量等基本信息,按照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规模、素质、能力等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制定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有节奏、有步骤地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把握好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建设进度,通过分期分批达标,确保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稳妥的得到推进。
三、立足创新、分类指导
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是建设和运行,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中,要坚持从行业实际出发,紧紧扭住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提高创建工作的针对性。
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单位要重点抓巩固,在运行过程中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级单位着力抓提升,在标准化评审定级并运行一段时间后鼓励向一级企业提升;三级单位抓改进。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面广量多,大部分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规模小、人员少、设备简单,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握小微型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性质、安全生产特点,突出现场管理和设备管理两个关键环节,建立基本安全规章制度、提高单位员工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岗位达标,改善重点生产设备安全状况及现场条件等。
四、持续改进、巩固提升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步骤是建设、运行、检查和持续改进。评审定级仅仅是检验建设效果的手段之一,不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最终目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是简单整理文件的过程,而是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长期有效实施运行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评审定级之后,每年还需要通过自评和改进,持续提升安全标准化建设效果。对于建设、自评和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单位安全绩效,做到持续改进。评审标准也要与时俱进,随着人机安全水平的提升、监管技术的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状况的发展,要学习借鉴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方法,不断进行修订、完善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