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生态文明相关概念界定
生态文明这一概念有着较多的释义,不同学者对这一概念的理解有一定的差异,笔者在充分吸收国内学界对生态文明概念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种对生态文明比较具有共识性的解释,并阐述其基本内涵,同时对生态文明的基本特征进行归纳。
一 生态文明的内涵
人类文明大致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三个阶段。原始文明时期基本上可以说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农业文明时期“刀耕火种”显示了人与自然对立的萌芽。当人类文明进入工业文明以后,地球的自然资源遭到了过度的消耗,人们的生存环境受到了严重污染,人类自身也出现了无节制的膨胀,资源的开发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限制。面对种种来自大自然的报复,人类必须做出的一次理智选择,即倡导生态文明。
对生态文明的内涵,应该说是一个不断深化、不断升华、不断拓展的认识的过程。我国学术界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关注生态文明研究。刘宗超从1988年开始,开创性地提出和论证了“生态文明与生态产业”的理论,提出了“生态文明工程”的概念;刘湘溶一直从事生态问题研究,1999年出版了《生态文明论》;到了党的十七大以后,尤其是十八大以后,学界进一步阐发了生态文明概念意涵,其规定性更为丰富。生态文明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社会和自然状态。生态文明就是以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为核心的观念,其本质在于处理好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即经济增长同环境保护的关系。生态文明强调人的自觉与自律,强调人与自然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荣。生态文明不仅强调还尊重和保护环境,人类要强调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必须尊重和爱护自然。它的基本理念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核心价值指向就是要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关系,其本质在于实现经济发展生态化,走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道路,而政策制度生态化是其根本保障[10]。
生态文明强调人的自觉与自律,强调人与自然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荣。所以,生态文明是相对于以往的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而言,是继工业文明之后的一种新型文明形态。生态文明同以往的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具有的相同点就是它们都主张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发展物质生产力,不断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但它们之间明显的不同点就是生态文明突出生态的重要性,强调尊重和保护环境,强调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必须尊重和爱护自然,而不能随心所欲、盲目蛮干、为所欲为。所以,生态文明是一种使物质与精神生产都高度发展,自然生态与人文生态和谐统一的更高层次的文明[11]。
生态文明是人类觉醒与进步的必然结果,生态文明反映的是人类处理自身活动与自然界关系的进步程度,其本质在于处理好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即经济发展同环境保护的关系。它是当代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核心思想,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综合上述观点,笔者认为生态文明是人对自然的文明。生态文明是人类继工业文明之后出现的一种新的文明形态,它的基本理念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与自然相和谐,其本质要求走绿色发展道路,实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制度建设是其根本保障。人与自然和谐是生态文明本质的意涵,因此,生态文明是人在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关系过程中形成的精神成果、物质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
二 生态文明建设概念的界定
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有的学者实际上将生态文明的内涵与其等同、不作区分,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二者直接混用。但是,如果我们仔细对比二者,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的概念还是有差异的。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建设所要达到的一种状态。生态文明建设指的是人们追求和创造生态文明成果、实现生态系统良性运行的一切活动,其是作为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和摆脱生态危机的总体对策。生态文明建设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污染控制和生态恢复,而是克服工业文明弊端,探索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发展道路[12]的实践过程,是“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的系统工程”[13]。简单地说,用生态文明理念指导实践,创造生态文明成果的过程,就是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是指人们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环境,追求和创造生态文明成果,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实践活动。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人们端正对待自然环境的态度,并付诸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实际行动。生态文明建设在发展理念上主张以公平的姿态和饱满的人文情怀尊重和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路径构建上要求推动绿色生态产业转型,大力发展生态型新兴产业,倡导可持续性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走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道路,建成秀美、绿色、繁荣昌盛的美丽中国;在制度建设上需要相应的生态制度做依托、生态法规作为保障;在终极关怀上必须持续增进民众生态福利和享受环境公平,达到人与自然相互促进、相互和谐、共生共荣,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