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愉悦原则
我们有时候需要提醒自己:通常被视为很复杂的事情,也有它们相对简单的层面。比如说,写一首诗就是这样。它总共包括三个阶段:在第一阶段,一个人如此沉迷于某种情感概念,所以会受其驱使,想要做点什么。他动手做事情,这是第二阶段。也就是说,他要建构一种语言装置,让所有愿意读它的人,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可以重新产生这种情感概念。第三阶段是指人们在不同时间和地点触发这个语言装置,从而在自己内心里重现诗人创作时的各种感觉,如此往复再三。这几个阶段相依共存,不可或缺。如果没有最初的感觉,这个装置就无法具备任何能够重新生发的内容,读者也无从体验到任何东西。如果第二阶段完成得不好,这个语言装置就无法传递真材实料,或者只能向有限人群提供有限材料,或者是刚开头就莫名其妙地煞了尾。另外,如果没有第三阶段,没有成功的阅读体会,就很难说这首诗究竟有没有实际存在过。
这种三段式基础结构的描述,表明诗歌本质是情感,它在运作方面则具有戏剧化特征,是在他人身上重现情感的技术过程。反过来,一首劣质诗歌就永远无法成功实现这一点。所有批评贬斥的模式,无论它们运用怎样的文学、哲学或道德词汇,无非是借助不同形式来表达这个意思。如此昭然若揭之事,如果不是因为当代诗坛表示它已经被人遗忘的话,原本没有必要再说出来。我们似乎正在生产一种新型的劣诗。它们不是过去那种试图感动读者却无能为力的诗歌,而是根本不屑于进行类似尝试的诗。读者不断遭遇到那些不看注释就会逾越自己理解限度的作品,或是内容乏味却欣然自得地辩称,本诗作者仅仅是让自己回忆自己已经知道的东西,而不是将它重新展现给第三方。事实上,读者在诗人心目当中的地位已经不复存在。读者不再是必须理解并欣赏已完成作品的人,如果它最终还能够成功的话。目前的假设是,没有人会读它;即使他们读了,也不会理解或欣赏。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如果说诗歌已经失去了它的读者,是比较片面的,所以这种说法无需考虑:因为许多人还在读诗甚至购买诗集。更确切地说,诗歌失去了旧读者,却获得了一批新读者。这是诗人、文学批评者和学术批评者相互形成一种诡诈融合之后造成的后果(路人皆知,这三个阶层目前已无从区分):不夸张地说,诗人已经获得了舒适地位。他可以藉此在报刊上赞扬自己的诗歌、在课堂上详加解释,而读者则在威逼霸凌之下放弃消费者的权柄,不能说“我不喜欢这个,给我来份儿不一样的”。现在读者只要胆敢冒出一个字来,说自己不喜欢某首诗,估计还没等他念完“艾德温·阿林顿·罗宾逊”[91]这个完整姓名,就已经成为众矢之的。有关指控条目很严重:感知疲弱、批评工具匮乏或不完善、无力应对新式语言和情感境地。判决结果如下:有罪。同时附录部分材料以说明该囚犯的心智成长过程、对大众娱乐形式的沉溺、各种反应衰退等情况。法官道:如今尔等纨绔子弟该当知晓,读诗本是辛苦营生。判拘禁十四天。下个案子开审。
因此,阅读诗歌的金主们,他们以前掏腰包付钱时,可以明白无误地指望着享受欢娱,就像是看剧或去音乐厅一样,后来却很快把兴趣转换到其他地方。诗歌不再是一种愉悦。他们已经被一拨更卑微的人物取代。后来这批人并不追求愉悦,而是自我改良。他们不假思索就接受了下述论点:如果自己在思想装备上的先期投入不够,就没有办法欣赏诗歌。极其偶然的是,这种思想装备又是他们导师碰巧拥有的东西。简言之,现代诗歌读者如果不打算自行判断,他们只能是一批学生式的读者,既纯洁又简单。乍看之下,这可能不是一件坏事。诗人终于拥有了一种道德支配地位,而他的新客户群体不仅要为诗歌买单,还要为后续的诗歌解读买单。再者,如果诗人只需取悦自我,他就不会因为受制于读者而左支右绌。不管怎样,现在已经没有人相信,一位货真价实的艺术家除了自己的判断力以外,还需要依赖其他什么东西:公众品味始终停留在二十五年前,永远只能发现二流作家已经反复利用过的风格。这些话说得都很对。然而诗歌在骨子里就像所有的艺术一样,注定有责任带来愉悦。如果一位诗人失去了寻求愉悦的读者,也就失去了唯一值得拥有的读者群体。因为在每年九月恪尽职守注册签名的那群暴民[92],不足以替代他们。这种效果将体现于他的整部著作。他会忘记,即使他发觉自己有些话不得不说而且还很有趣,其他人或许并不这样认为。他会专注于道德价值或语义精巧。最糟糕的是,他这些诗歌的诞生,可能不再源于某种张力。这种张力关系的一端,是他以非语言形式感觉到的东西,另一端则是他能够通过常规语言用法而传递的东西。传递的对象,则是某个不具备作者本身的体验、没有受过同样教育,也领不到差旅补助的人。这根绳子原本处于紧绷状态,只要松开另一头,就会出现不知所终、“毫无戏剧化”的松弛感。没有什么比这个结果更令人费解,或不值一提了(尽管这两种情况可能同时存在)。因为他将丧失借用这个具体标准来测试自己写作成果的习惯。如此一来,愉悦将不复存在。如此一来,诗歌将不复存在。
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谁想为此做点什么?当然不会是诗人。诗人已经拥有前所未有的地位,可以同时兜售自己的作品及其评判标准。当然不会是新一代的读者,他们就像是从未圆房的婚姻伴侣,对于什么是更好的东西一无所知。当然不会是老一代的读者,他们只是用一种获取愉悦的方式来取代另一种而已。只有浪漫心思的闲散者,回想起诗歌尚被斥为罪恶的那段时光,才可能希望情势有所不同。不过,假如这种途径事实上需要我们摆脱诸多责任,并且恢复我们的愉悦感知,那么我只能认为:必须采取行动,对当前各类观念进行大规模的厌弃,而这种厌弃行动要从诗歌读者开始。应该让他们更频繁地问问自己,是否真正喜欢各自读到的东西。如果不喜欢,继续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我使用“喜欢”这个词汇,是指它最普通的意义。也就是我们打算继续开着收音机还是关掉它的那种意义。感兴趣的人,可能会喜欢戴维·达伊奇斯[93]的随笔文章《新批评:一些合格条件》(见《文学随笔》,1956)。与此同时,塞缪尔·巴特勒的这段话或许可以唤醒某种渴望自由的潜在冲动:“我希望我能够比现在更爱听舒曼的音乐;我敢说,如果我费力尝试的话,就能让自己更喜欢它。但是我不喜欢费力尝试让自己去喜欢什么。我喜欢那些让我一见钟情、根本不用费力尝试的东西”(《笔记》,1919年)。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