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陈涉为什么要造反
读《史记》探寻陈涉为什么造反这个问题,大多数人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因为秦始皇的刑罚过于严酷,“失期法皆斩”,迟到了要杀头;因为带队的秦国校尉对陈涉等人的虐待。因此是官逼民反。
《史记·陈涉世家》是这么写的(留意黑体字部分,括号内文字为作者提示):秦二世元年七月,征调居住在里巷左边的人去防守渔阳,一共有九百人驻扎在大泽乡。陈涉、吴广都编入这次征发的行列之中,并担任屯长。此时恰遇天下大雨,道路不通,估计已经误了期限。服徭役迟到按照秦律当斩。于是,陈涉、吴广商量道:“如今逃走是死,造反干大事也是死,同样都是死,为国事而死不好吗?”(陈涉说此话时,身边有大泽乡电视台采访记录吗?)
陈涉接着说:“天下受秦朝统治之苦已经很久了。我听说二世皇帝是始皇帝的小儿子,不应该他来继位,应该继位的是公子扶苏。扶苏因为屡次规劝皇上,被皇上派到塞外领兵驻守。如今有人听说他并没有什么罪,却被二世皇帝杀了。老百姓都听说他很贤德,不知道他已经死了。项燕原是楚国的将军,多次立功,爱护士兵,楚国人都很爱戴他。有的人以为他已经死了,有的人以为他逃亡在外。现在我们冒用公子扶苏和项燕的名义,向天下人号召,应该会有很多人响应。”
吴广认为很对。于是两人决定造反。(1)
司马迁的这段文字给读者一个误导:你看,秦国的法律多严酷,服徭役因为下雨而迟到都要被杀头。如果不是这样,陈涉、吴广不会铤而走险地造反。
不仅如此,《史记·陈涉世家》还有这样一段文字:“尉果笞广。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陈涉佐之,并杀两尉。”这段话通常被有意翻译成“校尉鞭打吴广,又拔出佩剑要杀吴广,吴广奋起夺剑杀死了县尉。陈涉也协助吴广杀死了另外两个校尉”。
这样一来,便在读者心中形成了这样的印象:你看秦国的校尉对百姓多残暴。校尉当众鞭打吴广,可见这些去戍边的民工一定是经常挨打受骂。校尉又拔剑要杀吴广,吴广、陈涉杀死三名校尉完全是不得已,是官逼民反。
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完全不是这样。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是响应陈涉造反而夺得天下的,作为汉代的史官,司马迁不由自主地也要给陈涉造反一个合理的理由。因此,司马迁的误导和后人惯性思维的故意曲解,便掩盖了事实真相。
然而,说假话一定会有破绽。
(1)《秦律》规定,迟到最多只是罚款
根据1975年在湖北云梦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记载,百姓服徭役没有按期到达是很轻的过失,根本不会被杀头。最重的处罚也只是罚款。
《睡虎地秦墓竹简·徭律》规定:“迟到三至五天,口头批评;六到十天,罚款一盾;十天以上,罚款一甲。”(2)
我们不知道秦时的一甲、一盾是多少钱,不管怎么样,只是罚款,没有人身处罚,仅相当于我们今天的驾车违章,还不是酒后驾车。因为酒后驾车要被拘留,涉及到人身处罚。
这条秦律还规定,按规定应该去服徭役而不去的,也只是罚款二甲。“御中发征,乏弗行,赀二甲。”
在这条秦律里,还有四个字很少被学者们提起:“水雨,除兴。”意思是遇到雨水天气,徭役取消。也就是说,陈涉这种情况,因为遇到大雨而迟到不仅不会受到处罚,徭役根本就可以取消。
(2)程步读史原则,隐秘的对话不应采信
陈涉、吴广不过是一群去漁阳戍边的民工,途中造反,六个月后被杀身亡。没有史官在身边记录一言一行,也不会有大泽乡电视台采访报道,两人密谋造反的对话竟然你来我往,栩栩如生,不可笑吗?
自陈涉起事之后,各地烽火连天,国家一片混乱,接着项羽推翻秦朝,焚烧咸阳,哪里来这样珍贵的历史资料?根据程步读史原则,这样隐秘的对话,多半是司马迁出于塑造人物引导读者的需要而进行的文学创作,不应采信。
(3)吴广滋事,断章取义解释有误
“尉果笞广。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陈涉佐之,并杀两尉”这段文字,如果结合上下文来读,结论便完全相反了。不是秦国的校尉虐待吴广,而是吴广故意滋事,以此逼迫众人跟随造反。
《史记·陈涉世家》记载:吴广一向关心别人,去渔阳戍边的民工很多人愿为他效劳出力。吴广和陈涉决定造反之后,为了能使众人跟随造反,吴广想了一个计策。他利用民工跟自己关系不错的特点,专门等领队的校尉喝醉后,故意多次当众扬言要逃跑,以激怒校尉。校尉如果当众鞭打吴广,必然引起众人的同情和不满,这时候再杀人造反,众人不得不跟随,大事可成。果然,吴广数次挑衅之后,醉酒的校尉鞭打吴广,正好校尉的剑杵到吴广面前,吴广拔剑杀死校尉。在一旁早有准备的陈涉乘机杀死了另外两个校尉。(3)
看了《史记·陈涉世家》的整段文字,我们便会发现,断章取义的解释,颠倒了两个是非。
第一,明明是吴广有预谋的利用众人的信任,又乘校尉醉酒,故意激怒他,当众说要逃跑,而且是数次。头几次校尉并没有惩罚他,最后忍无可忍,加上醉酒,这才鞭打惩罚吴广。校尉的行为中规中矩,没有不当之处。吴广是无端滋事,预谋造反。这个是非应该正过来。
第二,整个冲突中,校尉没有拔剑要杀吴广的动作。司马迁的原文写的是“剑挺”,把“剑挺”解释为校尉拔剑要杀吴广,是故意误解,目的是把吴广杀人合理化。
“剑挺”和“挺剑”不是同一个意思。
挺,古汉语有拔出、突出两个意思。挺剑,是拔剑的意思,而“剑挺”,则是剑突出的意思,两者不能混淆。
故意把“剑挺”解释为拔出剑,是因为只有这样,才显得校尉残暴,又打人又要杀人,这样吴广夺剑杀人才合理。可是这是错误的,不合文法,不合情理,也难以实施。
从文法上讲,“剑挺”意思很清楚,由于校尉鞭打吴广,身体转动,挎在腰间的剑正好突出在吴广跟前,白话就是杵到吴广跟前,这给了吴广夺剑的机会。
从情理上讲,校尉没有要杀吴广的意思,只不过吴广老是公开扬言逃跑,不予惩罚,容易引起别人效仿。
从实施的可能性上讲,校尉真把剑拔在手里,吴广不可能夺剑成功。剑是双面利刃,吴广不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
所以,这段文字记述的真实事件,正好和我们通常的印象相反:校尉是守法的,遇到挑衅是忍耐的,吴广数次挑衅,然后鞭打,惩罚也是适度的;倒反而是陈涉、吴广蓄谋造反,无端杀人,谁是谁非,一目了然。
为了能够哄骗众人跟随造反,陈涉、吴广还使了一些小伎俩。第一,他们用朱砂在一块白绸子上写了“陈胜王”三个字,然后塞进一条鱼的肚子里。戍边的民工买鱼回来煮着吃时,发现了鱼肚中的帛书。第二,陈胜又暗中派吴广到驻地附近草木丛生的古庙里,于夜晚点起篝火,模仿狐狸的声音叫喊道:“大楚兴,陈胜王。”民工们在深更半夜听到这种鸣叫声,都很惊恐。第二天早晨起来,大家都议论纷纷,指点陈胜。(4)
这叫利用封建迷信造势。
根据《陈涉世家》的记载,如果不带偏见地对陈涉造反的经过做出评价,可以有三点:第一,说陈涉因为天雨受阻,迟到了要杀头而造反,是不对的。缺乏根据,也与出土的秦国法律相违背;第二,900民工不管出于什么心理,客观事实是不愿意造反的,陈涉、吴广用迷信造势蛊惑;第三,陈涉、吴广又故意挑衅,用杀死秦国校尉断绝了众人的退路。很可能也说了“失期法皆斩”这样的话,有意误导民工,这才迫使众人跟随造反。
弄清上述事实,我们再来回答这一节核心问题:如若不是迟到要杀头,不是官兵虐待,陈涉、吴广为什么要造反?
(4)陈涉并非地道农民,造反的根源是仇恨
根据司马迁的描写,人们很容易得出结论,陈涉是一个地道的农民。其实不然。在秦始皇统一中国的战争中,各诸侯国为了抵抗秦国的进攻,几乎是全民皆兵。像陈涉这样的壮年男子不可能不从军来抵抗秦军。而陈涉能够当上900民工的屯长,也说明他不是一般的庄稼人。他得有一定的魄力,有一定的领导才能。所以,合理的解释是,陈涉曾经在军队中担任过头目,曾经拥有一定的权力,有一定的随众。国家战败军队溃散,陈涉从此失业,不得不回去给人种田。国家的灭亡,人生的失败,不甘心回到法制朝纲框架中当一个平民百姓,心怀仇恨不言而喻。陈涉造反,因为失败的仇恨。
战争将他扭曲得残忍、无所顾忌。在服徭役的队伍中,陈涉当上了屯长。他似乎又找到了当年行伍时的感觉。只不过带队的校尉可恶,他们使陈涉有低人一等的感觉。于是,残忍和怨恨使他在戍边途中,毫不犹豫就杀死了随行的校尉,然后裹挟众人当上了山大王。
打碎了法律和朝纲的束缚,最初是让人欣喜若狂的。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要什么就能有什么,杀人放火无所顾忌。每个人都在一瞬间变得强大起来,每个人都感到自己就是别人的主宰。
然而,厄运很快就来了。不是来自于秦帝国的镇压,而是来自于造反者自己的自相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