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民事裁定书
(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案件用)
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民辖……号
原告:×××,……。
……
被告:×××,……。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立案。
×××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因……(写明报请指定管辖的理由),不能行使管辖权。
本院认为,……(写明对下级法院报请指定管辖的事实与理由的分析意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记员 ×××
使用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制定,供上级人民法院对有管辖权的下级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而报请指定管辖,裁定指定管辖用。
2.案号类型代字为“民辖”。
3.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举例示范
案情简述:C市东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王X的儿子王H与原告刘Y的儿子刘S在同在C市东区某小学就读。一天,王H将刘S打伤,花费医疗费3000元。刘Y向王X请求支付医疗费和营养费。王X称刘Y儿子刘S也存在过错,故拒绝支付医疗费。刘Y向C市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东区人民法院认为由于被告系该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由本法院审理此案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于是报请C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C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做出裁定。
C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6)……民辖67号
原告:刘S,男,20××年×月×日出生,汉,C市东区某小学学生。
法定代理人:刘Y,女,19××年×月×日出生,汉,C市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居住C市东区某小区7单元6号。
被告:王X,女,19××年×月×日出生,汉,C市人,C市东区人民法院法官,居住C市东区某小区2单元8号。
被告:王H,男,19××年×月×日出生,汉,C市东区某小学学生。
原告刘S与被告王X、王H侵权赔偿请求一案,C市东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8日立案。
原告诉称,被告王H将原告刘S打伤,花费医疗费3000元。原告向被告王X、王H请求支付医疗费和营养费,被告拒绝支付。请求法院判决王X、王H支付医疗费和营养费共计4000元。
C市东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系本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由本法院审理此案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因此不能行使管辖权。
本院认为,由于被告系C市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有影响公正审判的隐患,因此C市东区人民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应由本院指定管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C市西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判长 元某
审判员 孙某
审判员 赵某
二○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院印)
书记员 薛某某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