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对薪酬约定不明确的该如何处理?
案例实录
2014年10月,钱某听说镇上的玩具厂在招人,条件是会熟练使用缝纫机,钱某很高兴,她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挣些钱贴补家用。钱某顺利通过了考核,正式上岗前,玩具厂与钱某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但是并没有写明具体薪酬,老板说:“工资是按生产玩具的件数计算,不会亏了你。”钱某也没多想就投入到了工作中。钱某工作积极性很高,生产的玩具都合格。任务完成后,钱某去领取工资时发现,自己的工资比其他工友都少,钱某很不解。那么,劳动合同对薪酬约定不明确的该如何处理呢?
律师分析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具体到本案,钱某与玩具厂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薪酬约定不明,钱某可以和玩具厂重新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如果有集体合同,则钱某的报酬等事宜可按集体合同的标准执行;如果没有集体合同,则实行同工同酬,即与公司内部从事相同劳动、付出等量时间且取得相同劳动成绩的劳动者,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温馨提示
劳动合同中应明确注明薪酬的计算方式,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则很容易引起劳动纠纷。因没有明确约定薪酬待遇而引发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该就薪酬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功的按照集体合同的报酬计算;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