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金融本质:中国金融创新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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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

主持人 殷剑峰

女士们、先生们,欢迎大家参加“消费金融:发展与创新”研讨会!

我国的经济结构已经发生深刻变化,从供给侧看,服务业已经取代制造业,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力。从需求侧看,消费已经替代投资,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消费对GDP的贡献已经超过60%。

但与此同时,我国的金融体系依然是一个主要服务于生产者、为固定资产投资融资的体系,消费金融的发展滞后于经济结构的发展,更远远落后于其他发达国家。

本次研讨会将发布《中国消费金融创新报告》,在发布报告之前,我们首先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李扬理事长致辞!

消费金融突出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特点

李扬

消费金融如今非常受人关注,首先是因为消费能力在逐渐提高。最近几年中国经济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16年消费对GDP的贡献达到64.6%,首次超过了投资。目前看来,消费在实体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还在提高,所以消费金融的比重也在提高,这是一个合乎逻辑的结果。当然,金融作为服务部门也不是完全被动接受这些结果,也会对消费增长,对消费占GDP的比重做出努力和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经济基本上以生产投资为主导。最近几年,这种状况才开始改变。既然长期以来是以生产为主导,金融资源当然会大量配置在生产领域。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又增加了一个驱动——出口,我国出口导向的金融活动在近年也获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消费对GDP的贡献长期低于50%,所以对消费的支持是比较弱的。1949年以后,我们采用了区别于市场经济国家的制度安排,即所有的信用都由政府垄断,要从事金融活动必须得到特许、批准,不允许非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我国这种发展战略自然使得与消费有关的金融活动不受重视。近几年,因为消费对经济的贡献越来越高,才有了改变。

金融因素促进了消费的增长,使得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从人口规模结构来看,消费活动大部分分布在中下层。但是在过去的经济体系下,高端客户肯定能够接触无穷多的金融资源,中低端客户对于金融来说基本上就是贡献者,大家将钱投入金融体系,由金融体系汇集之后做投资。所以,作为主体的普通消费者是接触不到金融体系的。但是最近几年这个情况发生了变化,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互联网经济。互联网降低了进入成本,并且我们通过互联网可以获取大量过去搜集不到的信息。互联网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引入一些最先进的算法,使我们获得了无穷多的信息,而这些信息都可以为金融发展服务。最近几年,消费金融里发展比较快的是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反过来促进了消费,使得广大中低收入的民众有了使用金融手段提升自己的机会。总之,消费的增长和消费金融的蓬勃发展是相辅相成的。

另外,金融要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活动服务,就今天的题目而言,金融服务消费才是正道。近年来一个最热门的话题就是金融是否服务实体经济,或经济中的虚与实的问题。我国的经济这些年脱实向虚了,我们要由虚返实,希望金融能跟实体经济联系在一起。但是传统的金融活动、金融体系、金融结构、金融工具很难做到。金融是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是相适应的,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和结构性金融的构造使得其上层建筑结构越来越复杂,而在这个过程中金融与实体经济渐行渐远。这种金融发展逻辑有离实体经济越来越远的倾向,所以,我们现在要回归金融的本源,强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把金融拉到实体经济中去,要缩短它和实体经济的关系。消费金融,尤其是基于互联网的消费金融恰恰突出了这些特点,消费金融有三个支点。

第一个支点,金融活动一定要与真实的经济活动相关联。金融可以不和生产活动相关联,但是一定要和交易活动相关联。在金融领域中有一个理论,真实票据学说。几百年前的金融家们讨论如何让货币经济符合实体经济需要,于是有了真实票据学说,即货币的发行和厂商之间的一笔真实交易是密切关联的,然而我们没有重视并遵循这个原则。但是今天在京东、苏宁、阿里巴巴等企业的金融活动中,我们又看到了这个原则的回归。因为这些机构最初是做商品交易的,在商品交易的基础上,才有了金融交易。这种金融活动是应当受到支持的,它们体现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原则。

第二个支点,金融应当和厂商连在一起,不能只是和金融机构连在一起。中国的金融机构大部分都是不支持消费和投资的金融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只关注抵押、担保,并不关注实体经济。而京东、苏宁等机构是直接和消费者、消费活动相关联的,以这些机构为基础发展金融,特别是消费金融才是正道。

第三个支点,基于互联网线上线下相结合,用最先进、最现代的技术完成物流和金融流之间的配合。很多金融活动不能够产生,是因为我们不能得到即时发生的场景。技术的出现使得信息变为直接的、即时的,一些活动就是基于这些技术条件产生的。

今天我们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作为主办单位召开消费金融的研讨会,不仅是为了推广研究成果,推动消费金融的研究进程,也体现了金融研究要立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做出自己的贡献。

非常感谢大家参加会议,以后我们会定期举办消费金融研讨会,希望各位踊跃参加。谢谢各位!

规范发展互联网消费金融对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陆书春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我国经济增长方式逐渐由出口投资拉动型向消费拉动型转变,消费已经逐渐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一个新引擎。这种转变离不开金融服务的支持,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消费金融在促进消费快速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天的研讨会以“消费金融:发展与创新”为主题展开讨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想就消费金融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第一个观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与创新顺应了这个时代的发展。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为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提供了非常好的历史机遇。2013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积极发挥新金融引领作用,加快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并把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继续加大,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进入2016年,我国消费实现平稳较快增长,投资缓中趋稳,贸易顺畅增长。在我国经济增长三驾马车中,消费总额33.2万亿元,比上一年增长了10.4%,全年最初的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是64.6%。消费能力加强,拉动经济的增长,消费金融迎来一个比较好的市场机遇。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创新金融支持和服务方式,大力发展消费金融,更好地满足新金融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供给、新动力。

消费金融可以更好地满足互联网金融和普惠金融的业务。目前互联网金融因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具有成本低、技术好、普惠性强的作用。从实际情况来看,以网络支付、网络信贷为主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正逐步覆盖一、二、三线城市的居民、农户以及其他各类消费主体。其服务范围包括衣食住行等。线上线下各个消费场景非常有助于消费金融的深化。

科技进步也为互联网消费金融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技对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不仅使得客户能够便捷、低成本地获得消费信贷支持,也重塑了整个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风险管理系统和营销体系,打造了全新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生态环境。在互联网时代,科技进步的广泛应用提高了消费金融公司的获客能力、风控能力,成为推动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创新的重要驱动力。

第二个观点,互联网消费金融相比传统金融有自身的独特特点。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以来,专门成立了相关团队,对互联网消费金融进行研究。在2016年发布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年报》中,我们也提到了对会员机构进行抽样调查,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一些特点进行梳理。

一是服务主体。相较于传统的消费金融,互联网消费服务的主体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具体包括:传统金融机构,比如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新兴的互联网从业机构、互联网金融的从业机构,比如P2P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电商平台等;多种机构合作。

从支付情况来看,2015年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保持了快速发展态势,交易总额24.19万亿元,支付业务334万笔,但是支付的每一笔数额不大。从我们的样本量来看,全年新发的消费贷款是119亿元,平均单笔贷款金额810元,体现了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小额特征。

二是服务对象的年龄结构。样本机构累积用户的年龄在20~30岁的占比为60.9%,说明年轻人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接受程度还是比较高的。

从区域结构来看,东部地区占比较高。特别是广东、上海、江苏、浙江等发达地区占比较高,说明经济活跃度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相关性还是很强的。

三是发展模式。小额和短期的贷款占比非常高,贷款用途以网上零售和家装为主;样本机构发放3000元以上的笔数超过90%,10000元以上的贷款只占总笔数的10.2%;全年新发放网上贷款的笔数约2亿笔,占全部新发放笔数的99.7%。

四是服务价格。互联网消费金融以发放低利率贷款为主,样本机构发放的消费贷款中,年化利率在5%以下的占92.4%,年化利率在5%~10%的占4.9%,说明互联网消费金融具有低利率的特征。

五是消费服务。移动金融在金融信息获取、效率、成本方面都具有非常大的优势,能够为促进信息消费提供安全可信、方便快捷的金融环境。移动金融的发展进一步丰富了信息消费内容,有助于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活跃信息消费市场,催生新的信息消费模式,成为拉动消费升级的重要力量。

第三个观点,关于促进互联网消费金融健康规范发展,我想提几点建议。互联网消费金融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到微观层面,表现出门槛低、机构多、增长迅猛的特点,同时也暴露出过度借贷、重复授信、过高吸费、个人信息保护不足等方面的问题,有可能对未来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造成一定的不稳定因素。解决业绩问题还需要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和行业机构共同努力。

第一个建议是完善监管,加强自律。推动互联网消费金融健康发展,既需要开展有效的行业监管,也需要充分发挥自律组织的作用。针对过度借贷、非法催收、过高吸费以及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要加快出台相关制度和规则。

互联网金融协会在这个过程中也在积极发挥作用。协会抓住标准和规则这两个手段,正在积极制定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信息披露标准,这部标准将是继网络借贷信息披露标准之后,协会推出的第二部标准。同时针对催收行为与个人信息使用,协会也在研究出台相关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标准。目的是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通过宣传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借贷、合理消费。

第二个建议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抓手,主要针对由于信息孤岛造成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2016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组织会员建立了互联网金融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来,随着信用信息共享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将与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国家金融信息的基础数据库形成有效补充,有效帮助金融消费者精准获客、降低风险、解决重复授信问题,也帮助互联网金融机构加大信息共享、提高风控能力。

第三个建议是从业机构应不忘初心、审慎经营。随着消费金融业务规模不断扩张,行业风险也应该引起各界关注。从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角度考虑,互联网消费金融从业机构必须坚持审慎经营原则,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加强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不忘初心。

第四个建议是行业应更加专注技术驱动。消费金融场景的复杂化,分期贷款服务小额分散,对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金融科技已经成为新兴的互联网平台与传统金融机构差异化竞争的关键。未来,消费金融技术驱动的特征将愈发明显,对大数据、人工智能、人脸识别、智能设备等新技术的应用将越来越普遍,希望行业抓住技术创新的优势,开展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健康发展对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离不开监管部门、行业自律和从业机构的共同努力。

主持人 殷剑峰

陆秘书长刚才介绍了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状况。第一,互联网在经济方面的发展速度。互联网资助的笔数已经远超银行卡资助的笔数,特别是移动互联的资助。

第二,很多人认为互联网金融表现为P2P,就是网上高利贷,但是陆秘书长介绍通过互联网金融发生的借贷时指出,从笔数上来看,92.4%的借贷利率在5%以下,所以互联网金融实际上是一个低利率的借贷工具。

当然,互联网金融也存在一些问题,陆秘书长介绍了协会已经和正在采取的措施。非常感谢陆秘书长。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优势与挑战

纪敏

关于消费金融,首先谈一点感受,刚才秘书长和剑峰介绍了,我也觉得这几年发展速度实在是太迅猛了。从企业、政府、居民这三大主体来看,这几年渗透率提高最快的就是居民部门。无论是支付还是投融资,这种便利化程度的发展,金融创新在这个领域的发展速度,可能是我们没有想到的。

这几年从技术创新的大格局来讲,消费金融是互联网金融跟实体经济结合最紧密的部分,其他的金融资管、理财、嵌套等,都出现了金融体系内部循环等问题。

刚才秘书长介绍,从笔数上来看,92.4%的通过互联网金融发生的借贷利率在5%以下,这个结果真正体现了互联网金融应该具有的优势,即低成本、高效率。如果充分发挥科技的优势,互联网金融的利率应该是低于传统金融,或者低于传统银行的。现在很多P2P被认为是网上高利贷,这是因为按照风险定价的原则,P2P平台服务的是一些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基本是被银行拒之门外的,本身风险就比较高。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我们无论是在网上买东西还是在网上获取金融服务,成本应该更低,效率应该是更高的,因此应该有价格向下驱动的内生因素。

从金融创新的角度来讲,消费金融实际上很好地实现了以下两点。第一,和实体经济实现了非常紧密的结合;第二,成本、效率以及技术优势体现得非常充分。所以近年来,从金融创新的角度,从技术驱动金融服务进步的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中的消费金融是一个典范。目前互联网金融的网贷平台中,专注于消费的平台体现了小额分散的原则,专注于信贷的平台相对而言风险是比较可控的,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迅速发展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挑战,需要我们未来更好地应对,从而促进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或者金融科技给我们带来的挑战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这些问题可能原来就是存在的,只不过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得这些问题暴露得更加充分、更加显性化。为适应这些变化,监管制度可进行相应改革。比如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个人在从银行获得相关的金融服务过程中会保留个人信息。个人信息需要被利用,个人信息是征信的基础,即精确授信。互联网金融的一大优势就是大数据以及其他科技优势,即能够在大数据的背景下更多地挖掘数据的价值,实现所谓的精确匹配、精确授信。沿着大数据以及数据挖掘所带来的获客优势发展应该是消费金融的一个趋势。

另一方面,会不会带来有关个人信息使用的一些新问题,比如是不是有边界?是不是被过度滥用?作为个人来讲,是不是应该有知情权?

2017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了有关个人征信的国际研讨会,行长在会上提出了个人征信三原则。

一是独立性原则。如果一个较大的商业机构做金融服务的同时进行个人征信,可能会有冲突。独立性原则是指若干机构联合起来做一个平台,而不是某一个机构利用大数据的优势对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征信服务。

二是公正性原则。在征信中,首先政治上应该是正确的,是公正无偏的。所谓公正无偏,即不能把个人的信用信息作为评价一个人社会地位的依据。个人信用信息的价值仅仅是使金融服务实现更精确匹配,而不是由此把人分成三六九等,然后把信用信息扩展到除金融服务以外的领域。

三是个人信息隐私权益保护原则。强调的是个人信息的有效保护,要在信息的商业流动之间寻求一个有效的平衡。这也意味着应该进一步明确界定个人信息的征信边界,不是所有跟大数据管理和应用相关的部分都可以被纳入征信,按照征信的办法管理、约束。

这三条原则是发展互联网金融和其他形式的消费金融应当共同遵守的。实际上,之所以有这些原则,也是跟互联网金融,特别是互联网消费金融快速发展的迫切要求有关的。

互联网消费金融可以通过大数据更深入地挖掘数据的价值,更好地实现金融服务和需求的精准匹配。我们不能因为出现了一些问题,就否定这个方向。我认为这个方向是坚定不移的,并且从经营来讲就是处理信息不对称。现在,互联网金融有很大优势来解决这个问题,实现精准匹配。比如利用大数据挖掘对潜在客户实施精准营销,这正是对数据价值的利用和提升,体现了金融服务逐渐突出个性化、小众化的特征,也顺应了经济新常态的格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制度完善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

互联网金融本身也是金融,既然是做金融,有关金融的一些监管要求,对互联网金融也是同样适用的。实际上,P2P、互联网消费金融和其他的互联网金融还没有实现开放式发展和充分竞争,金融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对其进行功能的限制,从而实现监管资源和风险的匹配。现在应该对第三方支付、P2P、其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行正确定位,在监管上能充分包容这些业态的发展,并有相应的监管制度进行匹配。

我相信随着监管能力的提升以及行业自律的完善,未来的互联网金融会拥有一个充分的发展空间。如果建成了资金池,就要按照银行的一些监管办法,如对拨备、资本充足率等有相应的要求。如果不建成资金池,而是其他金融形式,也要有相应的监管规则与之配套。

最后,我觉得从未来的发展来看,消费金融的科技优势,特别是大数据挖掘的优势可能不只是表现在获客方面,还体现在营销、成本、效率以及资产方面,进而延伸到负债端,例如利用大数据对资产进行定价,发挥在融资方面的优势等。

主持人 殷剑峰

刚才纪敏所长提到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消费金融发展的征信问题,消费金融应该怎么定义?一种定义就是消费金融是由消费提供的金融服务,而金融服务包括两类,一类是支付,一类是借贷。消费者想消费却没钱,于是提供消费信贷,所以就涉及征信的问题。如果广义地理解,消费金融应该把消费者理财的需求提出来,为消费而理财。

另外,纪敏所长所说的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问题,在正规的金融体系中,无论什么机构,只要是金融,就应该接受同样的监管。所以,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尽管发展得非常快,依然处于一个尚未成熟的阶段。同样,金融借款体系也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

消费金融要回归普惠的本质

区力

对于刚才几位领导的讲话,我非常有共鸣,也借今天这个机会和大家分享一下我们所做的事情,和一些对行业的思考。

加入京东金融之前,我在金融机构工作了很多年。十年前,很多金融机构的贷款结构中,公司业务规模远大于个人业务规模,收入结构也是如此。原因很简单,对于银行来讲,做一笔企业贷款的成本和效率要远远优于个人贷款,尤其是在审慎经营的思路下,把握好企业的风险,容易形成规模。而对个人业务,特别是信用贷款的门槛通常比较高,所以过去很多年我们看到,国内个人信贷的占比通常都不会高于20%,如果除去房贷,个人消费类贷款占比不会超过5%。三年前,消费金融热门起来,不仅是因为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红利,也是因为人们消费生活方式的改变,让金融服务渠道变得越来越互联网化。

我认为,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迅猛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消费领域的金融供给,也能够解决金融的普惠难题。但是,做互联网金融的机构是不是都有底气说,真的能解决“普”和“惠”呢?普惠不是一句口号,普惠金融实际上是社会责任驱动的,是良心和道德驱动的,金融产品的定价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而不是披着“普惠”的皮,做着不合理的、高定价的消费金融生意。

最近,我看到一些很不好的现象,消费金融似乎成为P2P的避风港。在政策环境下,很多P2P公司一夜之间转型,扛起了做消费金融的大旗。最近,也有很多声音批评一些现金贷平台乱收费,有人整理了市面上78家比较知名的现金贷平台,平均预期利率为158%,其中,最高的年化预期利率竟然达到了598%,砍头息、变相收费、暴力催收、裸条等负面舆论层出不穷。

所以我想,有必要借这个机会呼吁消费金融回归到普惠的本质,消费金融不是简单的放贷生意,更不是把高利贷线上化,没有好的风控、没有好的定价机制、没有惠及民生的产品,都不算消费金融。

其实,要理解“普惠”很简单,“普”的意思是普罗大众,所以首先是能不能创造一种新的、更有规模效应的服务模式,服务更广泛的用户,让更多人受益。其次要解决“惠”的问题,能不能让用户享受到更低成本的服务,而不是付出更高的代价。联合国在2005年对普惠金融的定义是,用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在我看来,这个定义的关键词就是可负担成本。无论是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还是金融科技公司,解决普惠的关键就在于解决可负担成本问题,归根结底就是要解决成本和效率的问题。这也是我们做消费金融思考最多的问题。

在现实的商业模式中,成本结构的不同会让商业模式产生很多的变化,固定成本高而变动成本低的商业模式是相对没有边际的,可以快速复制。这就表明,如果固定成本可控,变动成本低,一定是适合普惠金融的商业模式。

以京东金融为例,在过去的三年中,我们做了大量的数据研发和系统投入,我们将其定义成固定成本,而每一单金融服务的操作成本,我们定义成变动成本。比如“白条”业务,我们都是通过机器决策而非人工审核,因此每单的变动成本接近零,我们的后台系统一秒内可以处理几十万笔交易,这在过去的金融服务模式中是不可想象的。除此之外,“白条”信用风险评估模型覆盖了超过两亿个京东用户,而且每一个数据模型体系中都有数百个子模型,数万个变量。我们也大量应用深度学习、神经网络等新技术,通过这样的数据模型体系去解决风控、欺诈等问题。

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留意到,我负责的部门不叫消费金融,而是消费者金融,因为消费只是场景概念,最后还需要人来落实,我们称之为消费者。通过数据去驱动风险定价能力,如果只是一味地提高定价、盲目做大用户规模,这不是能力,真正的能力体现在把定价控制在合理的水平,甚至想办法降低定价,用高效率的风控逐步拓展用户。

比如,京东金融在做农村金融时,其核心也不是为了发放一笔贷款,而是关注农村经济的整个流转环节,解决农产品进城、消费品下乡的问题。如果将农村的产业链打通,所有的农村金融服务成本就会相对下降,风险也会降低。我们充分运用数据技术,对不同地区的需求、销售、商品流通状况进行预测,让交易流转环节更加顺畅,进而让农户的贷款利率降到最低。截至目前,我们已帮助4.2万贫困人口获得了金融服务。

并且,我们还有一个数据统计,“白条”客单价最高的是中西部地区。这意味着我们服务了更多中西部地区的用户、农村的用户,在这个过程中,精准的风险识别和定价,让消费金融风险也更容易化解。

事实证明,无论是“白条”业务还是现金贷款“金条”业务,我们的费率都能够做到和中小银行差不多的水平,同时不良率也都控制在业内很低的水平。

2016年,Fintech成了一个热词。我认为Fintech不只是一个概念,不一定仅仅代表互联网金融机构,而是指Fintech和传统金融机构要建立密切的关系,通过数据和技术帮助传统金融机构实现“+互联网”,把互联网当作技术去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因此,本质上Fintech是做好金融业务的手段,风控和定价能力依然是核心。

从整个行业和国内市场来看,普惠金融其实不局限于互联网金融机构。在美国,从投行到大型银行,这些传统金融机构也是金融科技的深度参与者,大量的新科技、新手段代替人力,自动化的效率、量化的效率、模型的效率、机器化的效率越来越高。实践证明,这些新技术的运用最终能够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升服务效率,推动金融服务的普惠,尤其是让消费金融变得规模化,成本更低。

所以,互联网在普惠金融里并不是狭隘地扮演着渠道角色,而是一种新技术手段。可能几年前是互联网,然后是移动互联网,现在是人工智能,未来还会不断地有新技术涌现,这都将给金融服务带来不一样的体验。

京东金融在数据和技术输出方面做了一些尝试,包括和金融机构合作联名信用卡,帮助发卡银行提高批核率。现在,我们的现金贷款产品背后大部分对接的是银行资金,帮助金融机构降低风险、提高收益率。我们的白条闪付产品,让新的移动支付技术和白条服务结合在一起,让用户随时随地享受消费金融服务的便利。今后,我们依然会沿着开放的路径,对外输出数据技术能力,推动整个普惠金融生态的良性循环。

最后我想说的是,随着监管政策逐渐明朗,消费金融市场一定会迎来驱除泡沫、发现价值的净化期,高利贷机构绝不可能拿消费金融当“皇帝的新衣”。说到底,做普惠的消费金融就是要摸着自己的良心,做真正惠及民生的金融服务,更要对风险长存敬畏之心。金融科技绝不是概念的炒作,而是这个时代赠予金融市场的礼物和机遇,拥抱它、用好它,它就会是实现数字普惠金融的利器。

主持人 殷剑峰

消费者金融应该是更合适的概念,消费者金融意味着更广的金融服务,意味着为消费者提供各种类型的金融服务。另外,消费者金融强调的是对人的服务,对消费者提供服务,对消费者提供普惠金融。普惠金融在英文里叫作Inclusive finance,翻译为包容性金融,用可负担的成本为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从宏观角度看,2016年居民部门的债务新增6万亿元,居民部门的存款新增5万亿元。整个居民部门已经成为一个融资的部门,这和教科书上的概念完全不同,上一次发生类似现象是2007年。所以从2016年的情况来看,作为消费者的居民部门负债的压力非常大。如何提供可负担的成本的融资,区总提到用科技、用风控,这是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传统金融业需要学习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