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流动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以吉林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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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2.1 相关概念界定

2.1.1 人口流动的相关概念

虽然人口流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由于使用范围的不同,学术界、社会公众对人口流动的界定也不尽相同。由于研究视角和重点的差异,人口流动又被称为流动人口、迁移人口、农民工等。这些概念相互交叉又存在联系,为了更好地深入研究,本书将对流动人口进行界定。

对于流动人口的定义,最早可以追溯到威廉·配第(1676)对人口价值思想的研究。他在《献给英明人士》的第二章中提到了“人口的价值”,指出,人口的价值就在于能进行劳动,能创造财富。[1]英国统计学家列文斯坦(1885)在《人口迁移规律》一文中总结了人口流动的6种规律,阐明了关于流动人口的观点。但是,该阶段对于流动人口的界定局限于人口数量的机械变动。此后,联合国编撰的《国内迁移衡量方法》(1970)对人口迁移的定义拓展了该领域的研究视角。该文献对流动或迁移的定义是:一方面,有一定最低距离限度的从一个区域向另一个区域的移动,并在移动期间发生居住地的改变;另一方面,通过迁移改变其常驻地的人或在迁移期间至少一次有一定最低距离限度地从某地移动到另一地的人。[2]由此,国际上通常将人口流动或迁移定义为空间位置上的改变。Henry S.Shryock等人(1976)依据地理空间的距离长短和居住地的变动对人口迁移进行了界定,他认为人口在地理或空间上的流动,涉及常住地在地理单元间的变化;不涉及常住地变化的均不属于迁移;同时,对移民的定义必须对移动距离设定一个最低限度。[3]随后,G.J.Lewis(1986)指出,人口流动过程中的地理空间和时空因素被用来作为定义人口流动的主要因素。尽管上述概念对人口流动或迁移进行了定义,但是一个没有完整的界定方式能识别流动人口或迁移人口并衡量这种行为。据此,美国人口协会聘请该领域的相关专家对此给出了明确定义,即大部分的美国统计部门赋予“流动”的内涵是相对永久性的居住地的改变,[4]继而对流动人口的衡量取决于其居地的变动,一般以1~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为界限。美国人口资料局发布的《人口手册》将迁移定义为:跨越规定边界的人口的流动或迁移,一般建立在变换居住目的的基础上。[5]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居住目的”不单单出于对居住因素的考虑,更多的是以工作地点的变动为原因。

中国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流动人口进行了定义。鉴于中国特有的户籍制度,以往大多数文献均围绕该内容对流动人口进行界定。张庆五(1988)[6]等人认为,流动人口是指暂时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往其他地点且不时返回家乡的人口。“其他地点”泛指跨越一定辖区范围的区域。该观点以人、户分离作为判定人口流动的依据,重点在于人口居住地与户籍的不一致。魏津生(1999)在研究城市流动人口的特点后,认为“流动人口”是指在不改变户籍登记的前提下,到其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城市临时居住的人口,不仅包括中国大陆居民,而且包含港澳台和外籍暂住人口。[7]其他学者也从各自的角度界定了“流动人口”。吴瑞君(1990)从宏观与微观两方面界定了流动人口的概念,认为流动人口是跨越一定地理范围且不改变常住户籍的各类移动人口,在微观上是指某类特殊人口,包括流入当地但不具备常住户籍的人群以及具备常住户籍但移出的人群。[8]朱云成(1998)将时间维度引入研究,[9]王太元(1997)则既考虑了空间因素、时间限度,又考量了法律意义上的因素。[10]

此外,对于迁移人口,孙福滨、李怀祖(2000)认为流动人口与迁移人口没有本质区别,可以从迁移地区、迁移时间和迁移意愿上来划分。[11]同时,由于我国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因此流动人口或迁移人口多半是农民工,但流动人口又不能完全以农民工的概念来替代。农民工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1991年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中。詹玲(2008)认为,通常意义上的农民工主要是在城市打工的农民。[12]王孟孟(2008)指出,现阶段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数已经脱离土地,常年生活在城市,不在自己原有的居住地劳动或工作,但是由于中国特有的城乡分割户籍制度,他们的户籍依然在农村,因此,这部分流动人口以拥有农村户籍为主要特征。[13]

以上的论述表明,无论是流动人口、迁移人口还是农民工,其概念都包含了居住地的改变,以及在外部动力的驱使下形成的地理上的空间移动。尽管研究视角和侧重点不完全相同,但是研究方法却基本类似。现有实证研究文献和相关调查数据通常将在流入地居住一个月以上的短期移动人口称为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的长期移动人口称为迁移人口。本书主要采用来自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对流动人口时间长度的统计口径为在流入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因此数据包括短期流动人口和长期迁移人口。此外,为了进一步研究吉林省人口流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内容,本书采用了人口普查中的迁移人口数据作为补充,在研究中假定流动人口与迁移人口没有本质区别,均能反映吉林省人口流动的基本状况。因此,本书研究采用的是广义流动人口概念,具体定义为:人口流动是指人们超过一定时间长度、跨越一定空间范围的空间位移过程,发生这种人口移动过程的人口即为流动人口。

2.1.2 经济增长的相关概念

197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库兹涅茨建立了现代国民收入核算体系,并运用大量统计资料阐释了各国经济增长的特点以及影响经济增长的各种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同时对如何实现经济增长提出了深刻见解。他在《现代经济增长》中对经济增长做出了如下阐述:社会中的经济增长表现为能够为居民提供种类繁多的产品的能力的提高,而这种能力的增长是建立在技术革新以及社会制度、思维不断调整的基础上。伴随经济的增长,会出现两个最重要的变化,即产品的来源和资源的去处从农业活动转向非农业生产活动——工业化的过程,以及城市和乡村之间的人口分布发生变化——城市化的过程。[14]

萨缪尔森(1996)指出,对于一个国家来讲,经济增长的实现通常需要总产出保持跨越一定时期的持续增长,可以用实际GDP来衡量。道格拉斯·诺斯则认为,只有社会中居民人均收入的持续增长才谈得上是经济增长,因为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增长是人口增长率小于社会收入的增长率。阿瑟·刘易斯认为经济增长应该按照平均人口产出的增长来计算,[15]同时必须考虑产出的增长与产出的分配之间的关系,继而他在《经济增长理论》一书中论述了自身的观点。[16]巴罗和萨拉伊马丁在他们的《经济增长》一书里则基本上是用人均GDP的增长速度来表示经济增长。戴维·N.韦尔在《经济增长》一书中利用相关历史证据、基本经验事实和模型论证了经济增长的过程,从最初的索洛增长模型到拉姆齐模型,再到开放经济、有限期界模型;从单部门内生AK模型到两部门内生模型,再到技术迁移模型。[17]

可见,经济学中计算经济增长的主要指标是GDP、GNP、NI等总量指标,也有学者利用人均收入等均量的动态指标来衡量,而经济增长的重要表现形式即一国或一地区的经济活动成果的长期、持续增长,可以被理解为一种稳态的均衡增长。因而西方经济学对经济增长的计算更倾向于利用均衡分析方法,通过建立计量模型来考察经济长期的动态变化过程。他们一方面认为经济增长是指一个社会生产中的物质产品和劳务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的持续上升,即实际产出的增加;另一方面认为,经济增长应该用人均实际产出来衡量。

因此,有学者将经济增长归结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GDP等指标的增长。[18]萨缪尔森将经济增长定义为一个国家潜在的国民产量,或者潜在的实际GNP的增长。[19]在现代经济学中,经济增长不仅被视为经济规模、经济总量的增长,而且被认为是一种涉及社会各个层次的综合性概念。一方面,它代表了经济的发展,其中产业结构调整是近年来社会关心的主要话题;另一方面,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实现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进而提高经济效益逐渐演化为一个综合社会问题。[20]

我国学者也从多方面对经济增长进行了界定。朱勇(1999)评价和分析了以往关于经济增长的各种模型,认为知识经济是发展经济的关键环节,并对中国大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总量的增加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21]张德生、傅国华(2000)等人认为,不仅资金、土地和劳动力影响了经济总量的增长,而且经济层次和结构也同样作用于经济前进的过程。他们指出,只要各种要素发挥的效能与经济正相关,就能够促进经济总量的增加,即实现经济增长。[22]陶军锋(2002)讨论了人力资本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认为劳动者是财富的源泉,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劳动者数量及劳动生产率。[23]刘国亮(2004)通过梳理社会资本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研究综述指出,社会资本的形成作为一个投入的过程,个体行为者在这种集体行动的参与过程中获得的收益和满足是更重要的,社会资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总量的增加。[24]

通过前文的叙述,本书认为可以对经济增长做出如下界定:在较长时期内,某国或某地区的人均产出或收入的持续增加。经济增长可以采用GDP等宏观指标来加以衡量,它反映了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规模,同时不变价格的GDP通常被用来测度经济增长速度。此外,经济增长率则体现了该地区在此时段内经济总量的增加速度,其决定因素包括劳动与资本的投入量、生产率水平等。

2.1.3 社会融入与社会融入感知

2.1.3.1 社会融入

学术界对社会融入从不同角度展开了讨论,杜尔克姆、帕森斯率先对社会融合进行了解释和论述,认为社会团结是实现融合的关键所在。后来的研究者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改进,并将实证研究引入社会融合的定义。与之相对应的是社会排斥,即大民族完全或部分排斥少数民族的各种歧视或偏见,这种偏见和歧视建立在一个社会有意达成的政策基础上。当主导群体已经握有社会权力,不愿和别人分享时,社会排斥便发生了。

Park(1924)和Burgess(1921)等人对社会融入的经典定义是“不同人群在相互同化和实现文化认同的过程”。以Park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认为“同化”是移民和当地居民之间交往、相互分享各自文化的渗透经过适应其流入城市并且共同融入当地文化生活的过程。Orum和Chen(2003)则提出移民群体会扩展和生活地点的紧密联系,创造具有内聚力的地方社区,并通过地方性的行动积极融入城市社会。[25]Lukash(2005)概括了对社会融合的多种理解,他指出最基本的解释是将社会融合看作不同群体与社会环境之间的交互过程,其中参与者的意愿是和谐的,可以通过改变自身、改造环境和离开来实现。[26]

因此,社会融入(Social Inclusion)是外来人口克服社会排斥、共享本地社会价值、缩小收入水平差距、建立身份认同,从而成为新的社会共同体成员的过程。与强调族群之间界限的跨越、模糊与重构的社会融合(Social Assimilation)不同,[27]流入者的社会融入具有单向性和弱势性,社会融入是社会融合的第一步,它不是试图改变本地群体,而是要加入本地群体,成为本地群体的一部分。对于社会融入的具体结构,学者们的理解各有不同。Gordon(1964)从结构和文化两个方面讨论该问题,他认为,结构性融入主要是流动人口对于流入地区的制度性参与的增加,而文化性融入则是在价值和心理层面的认同强化。[28]Bernard(1999)则建立了6个维度(归属感、认同、参与、合法化、平等、包容)、3个层次(政治、经济和心理)的分析和测量框架。[29]Junger(2001)的理解大体上与Bernard类似,但是更强调流动人口在选举权和公民权等方面的融入问题。[30]Entzinger和Biezeveld(2003)的超越在于他们凸显了社会融入过程的互动性,认为本地居民对流动人口的接纳(或排斥)也对其融入过程具有重要意义。[31]国内学者中,杨菊华(2009)认为社会融入包括经济整合、文化接纳、行为适应和身份认同等4个维度。[32]任远、乔楠(2010)则从与本地人的互动、自我身份认同、对城市的态度和感知的社会态度等4个角度(主要凸显行动与心理两个层面)分析社会融入问题。[33]刘建娥(2011)从居住与生活、健康与安全、就业与收入、满意度与信心等4个层面、12个指标考察了我国乡—城移民的社会融入状况。[34]李培林、田丰(2012)在总结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从经济融入、社会融入、心理接纳、身份认同等角度概括了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分析框架。[35]

总体来看,任何一种理解都认可社会融入至少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客观的融入状况。“社会融入”首先是一系列可以被认知的“社会事实”(Social Fact),这些外显的社会事实包括经济层面上的工作与收入状况、政治层面上的合法权利的获取、行动者层面上的社会参与和人际交往等,这是我们所能观察到的社会融入的第一重结构(表层事实结构)。第二,主观的融入感知。融入感知与个体的融入行动紧密相连,主要包括对融入地区的接纳、新的身份认同、新的价值共享、新的文化体验等,这是社会融入的第二重结构(深层心理结构)。

2.1.3.2 社会融入感知

本书考察的社会融入特别强调从流动者主体出发形成的融入感觉,而社会融入概念涉及面很广,不能很好地体现社会融入的主体性。本书试图引入社会融入感知概念来反映流动人口在心理层面的融入。若干社会学理论已经表明,主观的心理融入在社会融入中的作用是最为核心的。杜尔凯姆(Durkheim,1902)很早就发现,集体意识(对群体的认同与归属感)是建立社会团结和整合的关键。莫曼(Moerman,1965)用田野调查的结果证明,个体的主观认同(Subjective Identification)而非各种客观特征是界定群体归属的核心。安德森(Anderson,1986)指出,当代国家、族群和社会的建构过程带有浓厚的“想象的共同体”性质,社群成员不可能彼此熟识,只能通过一种对共同体性质的想象实现与其他成员联结。因此,很多研究者非常敏锐地提出,个体的主观心理融入是社会融入的最高境界,只有在文化心理层面上融入一个社会,社会融入过程才算完成(朱力,2002;杨菊华,2009;崔岩,2012)。

学界对主体心理层面的融入有多方面讨论。郭星华(2011)使用“社会认同”这一传统社会学概念来诠释流动人口的融入感知,他认为,流动人口的认同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对社会群体本身的认知和评价;二是对自身与社会群体之间关系的认知和评价。[36]雷开春(2011)则认为,流入者的社会认同应该有5个维度:地域认同、文化认同、群体认同、地位认同和职业认同。[37]崔岩(2012)使用“心理层面的社会融入和身份认同”来指称这一认同过程,主要体现在外来人口是否认可自己是“本地人”这一问题上。[38]宋月萍、陶椰(2012)在研究中用“融入意愿”来说明流动人口的心理融入过程,他们通过因子分析将这一概念细化为“主观融入意愿”和“客观融入感受”两个方面。[39]然而,“认同”与“社会融入”虽然类似,但本质上毕竟有所不同;社会融入意愿也不能完全表达心理社会融入的全部内容,比较而言,还是社会融入感知的提法更加恰当。具体来讲,社会融入感知是流入者基于自身的融入意愿和融入过程中的客观体验,而获得的对自身融入状况的全面感知。融入感知的发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中既有对自身社会和文化认同的意愿,又有对当地社会接纳程度的回应,还有在综合评价若干因素后做出的是否进一步深化融入的决策。可见,社会融入感知能够较好地从流动者主体角度考虑社会融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