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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商业驱动的文明

彭慕兰(1)和史蒂夫·托皮克在《贸易打造的世界》一书里,探讨了为什么中国没有通过航海(特别是明代以国家力量资助的巨大远航)成就海上霸权。他们的结论是:商业的驱动而不是国王和皇帝们的野心,才是持久推动世界改变的力量。

中国历史学家罗荣渠比较了中国和西方的航海历史,也获得了启发,并开始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中国的航海历史虽然在规模上远远超越欧洲,但最终却无法像欧洲的航海时代那样引起整个世界的结构性变化。

他在《15世纪中西航海发展取向的对比与思索》中列出如表1-1这样的表格,加以比较。

表1-1 航海队伍的组织形式和任务

中国历史上以皇帝荣耀驱动的航海探险,往往随着皇帝的改朝换代而终结。即便在郑和远航时,明朝皇帝也没有允许民间开展航海贸易,甚至为了拒绝贸易对农业国统治体系的挑战,出台了海禁政策。虽然短期来看,这种政策能够防止倭寇入侵,巩固王朝统治,但这种封闭思维却阻断了中国对外交流贸易的步伐,使得民间本可以发展的海上贸易力量被摧毁,牺牲新兴经济来服从传统的政治格局。

欧洲的大航海开拓了欧洲人的眼界与认知,改变了他们的世界观,使得他们的眼光从局限欧洲放远到整个世界,从此开始了雄心勃勃向世界迈进的步伐。而中国的大航海,虽然获得了各种珍禽异兽,新奇物品,但是它只增长了少数中国人的地理知识,满足了中国统治阶级的虚荣心,并没有改变中国人的世界观与故步自封的格局。所以,虽然经历了下西洋,中国人依旧在用封闭的眼光看待辽阔的世界。这着实是一件让人遗憾的事情。

以商业利益驱动的航海探险,嵌入到整个社会的利益分配和生活方式之中,就能动员更多的资源参与进来,调动企业家精神的发挥。正如道格拉斯·诺斯(2)和罗伯特·托马斯的论证结果,有效的组织需要在制度上作出安排,确立所有权作为一种激励,将个人的利益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并接近社会总收益率,给个人足够的激励。为包括思想、发明、创新在内的知识所有权而制定的法律,可以提供更为经常的刺激,没有这种所有权,便没有人会为了社会利得而拿私人财产或者性命冒险。西班牙国王以万乘之尊也要和哥伦布签订“圣大菲协定”,以平等的契约主体确保探险家的利益分享,而不是根据皇帝的喜好对他的臣子进行随心所欲的赏赐。

这导致在大航海时代的舞台上,葡萄牙、西班牙这些国力远没有中国雄厚的国家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从而为整个西方的崛起奠定了基础。


(1) 彭慕兰(Kenneth Pomeranz),美国人,著名历史学家,汉学家,“加州学派”代表人物。

(2) 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 C. North,1920—2015),美国经济学家、历史学家。诺斯是新经济史的先驱者、开拓者和抗议者。由于建立了包括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在内的“制度变迁理论”,他获得了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