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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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情况

2018年,按照省委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年初批复实施的新型城镇化年度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初步统计,2018年全省常住人口394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593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5.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全省户籍人口3861.32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49.2%,比上年提高1.42个百分点;户籍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为16.6个百分点,较上年缩小0.4个百分点(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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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福建省2012年以来城镇化率变化情况

(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稳步推进

市民化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落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性通道全面打通,配套性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积极推进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调整完善重点城市落户政策,福州市进一步放宽对引进人才和高校毕业生落户要求,泉州市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全年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63.3万人。居住证制度全面落地,通过不断优化“福建省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办理流程、用好“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客户端、政务外网居住证受理点等方式,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优化办理程序,缩减等候时间,全年共发放签注居住证184.14万张。

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加快覆盖常住人口。农业转移人口重点关注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扩面提质。坚持随迁子女升学全面放开政策,全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达到100万人,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92%。持续推进“春潮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完成培训21.92万人次。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将居住证持有人纳入城镇居住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进城落户并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新户籍地城乡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分类保障定向分配范围,全年为外来务工人员新增分配公租房约2400套。稳妥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改革,完成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国家试点项目。

市民化配套政策合力初现。落实“人钱挂钩”政策,全年省财政下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10.73亿元,比上年增长70.9%,推动市、县(区)政府落实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人地挂钩”政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人口净流入量大的地区倾斜,全年单列奖励安排人地挂钩指标2.03万亩。完成省、市、县、乡四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确定全省到2020年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达985万亩,为新型城镇化建设预留空间。

(二)城镇布局和形态不断优化

两大协同发展区引领行动加快实施。强化全省一盘棋思想,以福州都市区和厦漳泉都市区建设为引擎,以沿海城镇发展带和山区绿色发展带为载体,建设闽东北、闽西南协同发展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加快编制协同发展区发展规划,促进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推动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在新的起点上形成双轮驱动、南北互动、协同推进、统筹发展的格局。梳理、谋划协同发展区重大项目149个,强化重大项目对协同发展区建设的带动支撑作用。

中小城市和特色城镇加快培育。深化国家级和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注重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继续探索各具特色的新型城镇化路径,组织完成15个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监测评估和15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考核,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不断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加快向小城市升级发展,全省7个县列入2017年全国百强县,45个镇列入2017年“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全年完成宁化县城郊乡等12件撤乡设镇、龙文区蓝田镇等3件撤镇设街。推进省级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高水平编制特色小镇创建规划,推动产业、社区、生态、文化功能融合,助推创业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支持小镇建设,协调推进特色小镇投资工程包建设,全年累计完成投资411.6亿元。

综合交通网络支撑作用不断提升。南三龙铁路建成通车,与合福高铁和杭深、龙厦铁路构成高等级快速铁路环状通道,省内连接设区市快速铁路环线封“口”成形(见图2),开通厦门往返厦门、福州南往返福州南两条“环闽”动车路线,省内主要城市形成“一体化”生活圈。全省高速公路“六纵十横”骨架网进一步完善,路网密度位居全国前列。福州机场扩能工程竣工投入使用,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厦门新机场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核心港区建设已初具规模,具备了停靠世界集装箱船、油轮和散货船最大主力船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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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福建省快速铁路环线封“口”成形

(三)城市功能不断提升

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加快城市规划建设,厦门成为全国“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福州、厦门、泉州、三明等列入全国“城市双修”试点。深入实施交通畅通、景观提升等九大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和快速路网建设得到重点强化,城市次干道、支路建设加快,城市路网密度有效提高,路网结构不断完善。全年新建城市道路1200公里,新建雨水管网1528公里、污水管网1787公里、供水管网1511公里、燃气管网1124公里、绿道1150公里、公共停车泊位5.7万个。基本完成87条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福州、漳州市获评2018年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新型城市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绿色城市建设扎实推进,全年城市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97.2%,实现园林城市(县城)全覆盖(参见图3)。福州、厦门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持续推进,福州成为全国5个海绵城市建设典型之一。智慧城市建设不断推进,8个设区市、平潭和29个县(市)已建成投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宁德市和13个县(市)项目正在加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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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国家森林城市福州、厦门

(四)城乡发展统筹能力不断增强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全年建成和改造农村公路2609公里,实施安保提升工程3006公里,改造危桥242座,“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显著。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投资256.8亿元,累计建成约1.9万座农村公厕,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实现全覆盖,98%行政村建立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机制,超过80%的乡镇和50%的行政村覆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着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超过70%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级以上资金投向农村学校。着力完善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完成700个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任务。

专栏1 2018年福建省实施城乡民生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一)城乡民生基础设施九大工程

1.交通畅通工程

2.水环境治理工程

3.供水安全工程

4.防洪防涝工程

5.城乡洁净工程

6.管网建设工程

7.景观提升工程

8.配套服务工程

9.智慧城市工程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1.村庄环境整治

2.农房建设

3.农村危房改造

4.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

5.福厦客专沿线环境整治提升

6.公路沿线整治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稳步推进。建成121个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组建10个果业产销联盟及蔬菜供应链协会,农村网络零售额居全国前列。福安市社口镇等9个乡镇入选首批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加快实施,同安等5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和同安汀溪镇等51个试点示范乡镇推进建设,漳浦县、建宁县、武夷山市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福清市、尤溪县、古田县创建国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

(五)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序推进。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全省已流转耕地面积546.3万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省91个县(市、区,含开发区)有集体资产15362个村(居)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存量土地盘活与新增用地审批联动制度,建立土地利用计划“增存挂钩”机制,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机制逐步完善。晋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成效显著,宅基地制度改革下放宅基地审批权限到镇级,探索形成了“指标置换、资产置换、货币补偿、借地退出”4种宅基地退出方式;探索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已完成23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面积126.28亩、成交金额4081万元。

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不断创新。创新推出抵押补充贷款(PSL),重点用于棚户区改造、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农村公路等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域。成立PPP引导基金,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发展农地金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抵押贷款试点深入推进。

城镇住房制度不断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加快推进,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全省覆盖。棚户区改造工作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年新开工棚改项目4.5万套,基本建成5.79万套,均已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见图4)。建立健全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加快推广租赁补贴制度,采取市场提供房源、政府发放补贴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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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福建省2015年以来棚户区改造套数

推动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结合市县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按照“面向人民群众,符合基层事务特点”的要求设置基层机构、调配人力资源,推动治理重心下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