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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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新型城镇化建设进展情况

2018年,山西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紧紧围绕“人的城镇化”这个核心,大力实施城市群发展规划,着力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按照国家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山西省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各项任务进展顺利,基本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

放宽城市落户条件,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放宽太原市落户条件,2018年太原市共办理各类人才迁入4万余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户口迁移渠道,本省高校、职业院校学生集体户毕业生可将户口由学校学生集体户迁往单位集体户、合法稳定住所或投靠直系亲属。进一步精简户口迁移流程,实现各市内户口迁移“一地办结”。

2018年山西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58.41%及40.85%,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见图1)。

强化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切实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截至2018年底,全省累计已登记发放248万余个居住证,其中2018年发放11万余张居住证。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开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工作,全省共设立150个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受理点,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累计受理签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110张。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城乡居民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实现了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截至2018年9月底,山西省累计与除西藏自治区外的30个省(区、市)进行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5.55万人次,总费用15.5亿元;省内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26.38万人次,总费用47.8亿元。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省市县基本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一站式”结算。公租房保障能力稳步提高,全省政府投资公租房累计分配25.32万套,分配率达92%,年度发放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8.36万户,约百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改善了住房条件。实施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工程,截至2018年10月底,建成60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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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山西省2014—2018年城镇化率变化情况

深化“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2018年5月,全省省、市、县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全部完成。本次规划调整全省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74.55万亩,流量指标63万亩,为新型城镇化提供充足用地保障。建立了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

不断提升新市民融入城市能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2018年全省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40.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4.0%。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制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截至2018年11月底,全省共有550个培训机构承担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任务,举办培训班次近10000个,累计培训109.16万人,超额完成年初100万人的培训目标任务。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2018年全省共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9.2万人,实现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0.1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26.2%。加强随迁子女就学保障,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优先将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学生纳入资助范围,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教育。

(二)城镇化布局和形态进一步优化

围绕“一核一圈三群”总体布局,太原晋中同城化速度明显加快,太原都市区对阳泉、忻州、吕梁的辐射能力明显增强,晋北、晋南和晋东南三大城镇群快速推进(参见表1)。

表1 山西省城市规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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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 “一核一圈三群”规划范围

“一核”:太原都市区是太原都市圈的核心区域,范围涉及太原市迎泽区、万柏林区、小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阳曲县、清徐县,晋中市的榆次区行政管辖范围。

“一圈”:太原都市圈范围涉及太原、晋中、阳泉、忻州及吕梁5个地级市,具体包括太原市区、清徐县、阳曲县、古交市、晋中市区、寿阳县、太谷县、祁县、平遥县、介休市、灵石县、忻州市区、定襄县、原平市、阳泉市区、平定县、盂县、吕梁市区、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柳林县、中阳县。

“三群”:晋北城镇群范围包括大同市、朔州市的10个县市区、86个乡镇。晋南城镇群范围包括临汾市、运城市的16个县市区。晋东南城镇群范围包括长治市、晋城市的12个县市区以及3个乡镇。

大力实施都市区和城市群规划。太原都市区规划加快实施,通过整合太原都市区内的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建立了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加快推进转型综改,太原市的首位度和辐射能力不断提升。印发《山西省贯彻落实〈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紧扣《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所明确的重点任务和战略定位等,着眼于推进运城、临汾两市空间格局、现代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开放合作、协同发展等六大体系建设,明确了6个方面28项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

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发展。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大同市和长治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朔州市怀仁县撤县设市、晋城市泽州县驻地迁移等行政区划调整事项获国务院批准,并已全部组织实施。大同和长治市城区、郊区、矿区设置的历史性问题得到了解决,全省市辖区行政区域面积增加24%,市辖区规模进一步扩大,怀仁县撤县设市调整填补了山西省雁门关以北没有县级市的空白,实现了山西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近15年来的重大突破。

引导特色小镇健康发展。按照《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山西省特色小镇的案例推荐、规范纠偏和搭建政银对接服务平台等相关工作。同时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市县特色小镇创建和企业自我冠名特色小镇等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清理整顿,引导特色小镇健康发展。目前,山西省特色小镇正在立足各自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积淀和地域特征有序发展。

(三)城市发展质量持续提升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积极推进山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2018年上半年编制完成《山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并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和生态环境部和自然资源部组织的技术审核,目前已报国家待批。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省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892万亩。稳步推进棚户区住房改造,全省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12.8万套(其中,城中村改造开工5.2万套),建成17.21万套,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约50万棚户区居民出棚入楼,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投资537亿元,有效发挥了对投资的拉动作用。加快推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安排专项规划编制费支持太原、大同两市规划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有关工作。全省全年新增更新公交车624辆,新能源车572辆占91.7%。推进创建太原、临汾国家“公交都市”示范试点城市。推进三大板块旅游公路为重点的“四好农村路”运营和城乡交通运输服务一体化示范县建设试点,服务全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2018年,全省26797个建制村中具备通客车条件的有25749个,其中已通客车的25710个,通车率达到99.8%。2018年全省计划新增通客车建制村200个,实际新增1514个,完成全年目标。探索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制定了《山西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方案》;已培育4家国有、8家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住房租赁企业,鼓励1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物业企业开展租赁经营;已完成租赁住房项目试点6个;全省及11个地级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都已建成运行,已整合9万余套房源。

建设绿色人文城市。积极推进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见图2),实施汾河、桑干河河道生态补水工作,扎实推进河流划界确权工作,开展河湖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和整治工作。实施山西节水行动,严格水资源消耗强度控制,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大力开展节水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了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议。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建设海绵城市面积72.3平方公里。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2018年全省节能专项验收2537.42万平方米,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全省新建建筑节能设计阶段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面积3720.7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83.50%,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40%。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开展了污水管网建设奖补工作,将2018年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奖补资金1亿元全部用于重点支持全省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截至目前,新建污水管网928.1公里,为年度计划700公里的132.6%。加强城乡垃圾分类处置。组织开展了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对各地主管部门约130人进行了培训。指导各市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在50个县初步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设立了3.46亿元的乡村环境治理补助资金。建立了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滚动销号制度,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6500余处。

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强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的统筹管理,积极推荐企业参加国家级智慧城市优秀项目申报,其中,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的“智慧环保解决方案”入选智慧城市之“城市治理类”优秀解决方案。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全省119个县(市、区)全面开展了健康教育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避孕药具免费提供服务、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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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四)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快

做好城乡融合发展顶层设计。制定出台《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年)》,对城乡融合发展作了安排部署。基于城乡统筹的理念,出台《山西省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制定《山西省设区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指导全省开展规划期至2035年的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在编制中融入新时期城市发展的新思想,强化城乡全域规划,合理配置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防灾设施,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深化城乡文旅融合发展,推进文物活化开放利用,选择沁河古堡等文物、文化资源密集区开展文物改革利用试点工作。积极开展“文化进景区、演艺进景区”活动,把“演艺和非遗节目进4A级及以上景区展演覆盖率”作为市级文化工作年度评价业务性指标。积极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故宫博物院文化创意落户平遥古城(见图3),省社科院同大槐树景区开展合作,国家级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山西博物院入选“百馆百企对接计划”,引领文化旅游商品的专业化、高端化开发。强化产业协作联动。大力发展“旅游+”和“+旅游”,推动旅游业与工业、体育、健康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大力实施康养旅游,以养心、养生、养老为主要内涵,开发全生命周期康养产品,打造“康养山西、夏养山西”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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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山西平遥古城

推动公共资源向农村延伸。深入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为175个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示范村和17个贫困县88个乡镇110个村(社区)数字驿站配送设备,协调省体育彩票公益基金用于贫困村戏台新建(改造)及文化活动中心功能提升,为县乡村配送公共数字文化设备,争取中央专项资金资助全省38个基层(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助力脱贫攻坚,启动了用3年时间建设300个旅游扶贫示范村的任务,并配套实施规划帮扶、培训帮扶、项目帮扶、宣传营销帮扶等十项工作措施。争取国家旅游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3916万元,用于山西省旅游扶贫公共服务项目。开展“工信部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启动2018年度第三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工信部批复确认山西省第三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行政村数量为3284个。预计于2020年实现山西省98%以上的行政村4G无线网络覆盖。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和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3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从50元提高到55元。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在全省全面推行教育联盟、集团化办学、大学区制管理等办学模式改革,推动优质中小学校和其他学校在教师配备、教学管理、教研培训、学校文化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和一体化管理,目前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已覆盖全省118个县(市、区),各类办学模式改革体共1005个,覆盖学校6000余所。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截至2018年底,“全面改薄”项目累计投入资金88.1亿元,98个县(市、区)校舍建设项目开工率达99.6%,竣工率达93.2%,设施设备采购完成率达98.1%,如期完成校舍建设和设施设备采购整体任务“过九成”的目标。加大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力度。2018年,全省共新建改造农户厕所15.9154万座,其中完成历年改厕任务5.2839万座,完成2018年改厕任务10.6315万座。

(五)城镇化制度和改革不断深化

深化城乡土地制度改革。审慎稳妥推进重大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闲置废弃低效宅基地试点工作,通过5个试点地区(晋源区、右玉县、长子县、代县、泽州县)一年的先行先试,各县区均不同程度地对凋敝宅基地进行了退出、拆迁和复垦工作,部分县区开展了就地建设工作,总体上达到了预期目标。抓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完善,推进14个中央和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召开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承包地确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启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扎实推进农垦改革。

健全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创新城镇化建设融资机制,各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丰富融资产品,多元化支持企业、项目融资。不断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截至2018年末,全省行政村金融服务覆盖率为99.27%,较年初增加0.07个百分点,8个地市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实现全覆盖。深化“两权”抵押贷款的试点工作,截至2018年9月末,全省“两权”抵押贷款余额为85585万元,同比增长305.75%。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积极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引导金融机构逐步降低平台贷款规模,逐渐剥离平台政府融资职能。2015年以来,平台贷款呈逐年下降趋势,平台贷款占银行贷款与非银机构贷款总额的比例由2015年末的87.62%下降到2018年5月末的38.48%。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清徐县徐沟镇、大同市新荣区古店镇等11个经济发达镇改革。公布了《山西省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为经济发达镇下放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381项。

专栏2 山西省部分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

义安镇重点抓好“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将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一律进入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了“进一个门,办千件事”。同时,镇政府通过专人上门服务、负责同志现场办公、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及时解决群众生活、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深化试点地区改革。认真组织学习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成果典型经验,逐步探索在全省范围内有序推开。组织第二批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孝义市、泽州县、泽州县巴公镇梳理总结试点经验。积极推进第三批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建设。

专栏3 山西省部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经验

孝义市在优化布局、提升品质上下功夫,在统筹城乡、创新管理上出实招,在深化改革、先行先试上创范式。特别是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探索出了经济开发区梧桐模式、城郊留义模式、山区无资源的碾头模式和整体搬迁后的偏城模式等四种类型模式。

侯马市积极实施城乡清洁取暖、天然气、生活垃圾治理、自来水、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改厕等城乡“六个全覆盖”工程,目前,78个农村的垃圾集中处理、自来水已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已有47个农村群众享受到供暖,城乡集中供热覆盖率达到58%;天然气进农村累计达到30个村;农村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已有18个农村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实现了集中处理,采取“EPC+O”模式,17个农村和社区污水处理站开工建设。

泽州县加快构建“主中心(新县城)—副中心—重点镇—特色镇”的城镇体系,形成“一主三副二重点N特色”的城镇化格局。培育“一主”的龙头作用,以金村新区作为泽州县行政、文化中心,发挥对全县的辐射带动作用。强化“三副”与“一主”的分工协作,将巴公镇、周村镇和晋庙铺镇作为带动北部、西部和南部片区发展的县域副中心。加大对南村镇、高都镇两个重点镇的支持力度,将其建设成为支撑泽州县域经济发展和承接晋城市区功能扩散的重要载体。

泽州县巴公镇对镇域行政园区管理体制进行重组再造,巴公镇人民政府和巴公工业园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实行了“园镇一体”管理体制。在机构设置上,将原有32个内设机构重组为“五部一办两中心”,减少了管理层次,有效承接起了市县下放权限,扁平化管理运行模式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