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伯乐
一年过去,菲利普上了皇家公学,老先生们都还在他们的位置上。表面上他们对这位新来的头儿随声附和,背地里,他们顽固反抗,但学校形势依然发生了很多变化。虽然班级主任依然教低年级法语,不过来了一位新老师,是海德堡大学的语言学博士,在法国公立中学教过三年,他教高年级的法语,还给不喜欢希腊语的学生教德语。另一位来的教师,已经结婚,教数学,教法比以前更为系统,而过去学校认为这毫无必要。他们都没有领圣职。这真是一场巨大的变革,两位新老师到了之后,老夫子们都对他们敬而远之,认为靠不住。实验室建起来了,军训课也有了。他们都嘟囔,学校的性质全变了。天知道珀金斯先生还会怎么胡整,在他乱糟糟的脑子里有什么新花样。和别的皇家公学一样,学校还是很小,寄宿生不超过两百人,它很难再扩大,毕竟蜷缩在大教堂边上;周围的空地上,除了教师的一幢宿舍楼,全被大教堂神职人员的房子占了;哪还有地方盖房子。但珀金斯先生精心想出了一个方案,可以获得足够的空间,让学校的规模翻一倍。他想吸引伦敦的孩子来读书。他认为,让肯特郡的孩子和伦敦的孩子接触有好处,乡下的孩子就该见见世面。
“这完全有违学校的传统,”当珀金斯先生把他的想法说出来,“常叹气”先生说道。“我们宁愿躲得远远儿的,也不让伦敦来的孩子败坏风气。”
“哦,胡说八道!”珀金斯先生说。
之前,从没有人当面说他这个班级主任胡说八道,他心想怎么反唇相讥,提一提袜子布片儿之类。这时珀金斯先生却不依不饶,悍然攻击起他来:
“周围空地上的房子—只要你结婚,我会让牧师会在上面再加两层,用来做宿舍和图书室,而你的妻子也可以照顾你。”
这位老牧师倒吸一口凉气。他干吗要结婚?五十七岁的人了,结什么婚。这么大年纪,他不可能再去筑爱巢,找房子。他不想结婚。如果非要在结婚和乡下生活之间做出选择,他宁愿赶紧退休。他现在只想安安宁宁过日子。
“我可没想结婚。”他说。
珀金斯先生用他那明亮的黑眼睛望着他。这眼睛在闪光,可怜的“常叹气”先生毫无察觉。
“真可惜!你就不能结婚,帮帮我?等我建议教士会会长和牧师会加盖你的房子,就更好说话了。”
但珀金斯先生最不让人待见的创新,是不定期的换人上课制度。他嘴上说请帮个忙,行个方便,但却是不能拒绝的方便,“柏油”先生,也就是特纳先生说,这让双方都不光彩。他总是不事先打招呼,晨祷结束,忽然对某位老师说:“您可不可以替我上今天六年级的课,上午十一点。我们调换一下,好吗?”
教师们不知道,这在别的学校算不算正常,但在坎特伯雷,确是前所未有。结果总是出人意料。特纳先生是第一个受害者,他事先在班上透露,说校长这天要换他来上拉丁文课,为了不让学生到时答非所问、出尽洋相,他借口说,上课时同学们可能会问校长一两个问题,于是在历史课的最后十五分钟,把当天要学的李维的文章讲了一遍。但是,等他回到班上,珀金斯先生的打分记录让他吃惊:两个平常的尖子生回答得很差,而另外几个不怎么样的学生得了满分。他问埃尔德里奇,到底怎么回事,这个班上最聪明的孩子绷着脸说:“珀金斯先生没让我们解释课文。他问关于戈登将军注20,我知道些什么。”
特纳先生惊讶地望着他。孩子们显然觉得他们几乎没学过,他不禁对同学们敢怒不敢言的态度表示赞许。他也看不出来,戈登将军和李维有什么关系。事后他便旁敲侧击地询问。
“埃尔德里奇简直懵了,说你问他戈登将军。”他强颜欢笑问校长。
珀金斯先生哈哈大笑。
“我看他们在学盖约·格拉古注21的土地法,就想了解他们知不知道爱尔兰的土地问题。但他们顶多知道都柏林在利菲河上。所以我就想知道,他们听没听说过戈登将军。”
可怕的真相终于揭开,原来这位新校长对普通的常识看得很重。他怀疑目前的学科考试到底有什么用,临时抱佛脚,死记硬背有没有必要。他在乎常识。
“常叹气”先生度日如年,越来越担心:他心烦意乱,要是珀金斯先生非让他定个日子结婚怎么办。这位校长对古典文学的态度,也让他讨厌。毫无疑问,他是这方面杰出的学者,所做的工作也的确在正路子上,他正在写一篇有关拉丁文谱系的论文,但他谈起这些来,往往口气轻率,仿佛是一种消遣,不值得重视,就像弹球,只是玩玩,没必要严肃对待。而“水枪”先生,三年级中班的这位老师,脾气越来越暴躁,一天比一天坏。
菲利普一进学校,就被安排在他班上。这位B.B.戈登牧师根本不适合当教师:他性情急躁,暴跳如雷。没有人过问他的教学,每天他面对的只是小孩子,为所欲为,早已失去了自制力。他上课,往往以大发雷霆开始,以咬牙切齿结束。他身材中等,大腹便便;一头浅棕色的短发,如今越来越斑白,下巴上留着又短又硬的胡须。一张大脸,其貌不扬,蓝色的小眼睛,面色红润,一旦发起脾气来就怒不可遏,脸上黑一阵儿紫一阵儿。他经常咬指甲,都包不住肉了,当某个学生哆哆嗦嗦回答他的问题时,他就会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激动地发抖,拼命咬自己的指甲。有件事,也许被夸大了,说他虐待学生,两年前,学校里闹得沸沸扬扬,大家听说,一个学生的父亲扬言要控告他,因为他顺手操起一本书,狠狠打了那个叫沃尔特斯的男孩耳光,结果他的听力受到了影响,不得不退学。孩子的父亲住在坎特伯雷,这在城里激起了愤慨,当地的报纸也报道了此事。但沃尔特斯先生只是一个小小的酿酒商,所以并不见得谁都同情。班上的其他孩子,尽管都讨厌这位老师,但心知肚明,还是站在他这一边,他们不但对校外干涉此事表示愤慨,而且百般刁难依然留在学校的沃尔特斯的弟弟。但是,戈登先生险些被撵到乡下去生活,从此再也不敢打学生了。学校老师打孩子手心的权力从此丧失,“水枪”先生也不能用教鞭敲击讲桌以示愤怒了。现在,他顶多抓住孩子的肩膀,猛摇几下。但对那些调皮捣蛋、倔头倔脑的小家伙,还是会让他们伸出一只胳膊,罚站十分钟或半小时,骂起人来依然气急败坏,信口雌黄。
对菲利普这般生性胆怯的孩子来说,再没哪位老师能像“水枪”先生一样误人子弟了。他来皇家公学,比第一次见沃森先生胆大多了。这里有很多预科学校的同学,他都认识。他感觉自己长大了,本能地意识到周围的孩子越多,就越少有人注意他的残疾。但是从踏进校门的第一天起,戈登先生就让他心怀恐惧。而这位老师,一眼就能看出哪些孩子怕他,似乎因为这个,对他们就特别厌恶。过去,菲利普很喜欢听老师讲课,但现在总是胆战心惊,盼着时间飞快过去,早点下课。与其回答错问题惹老师发飙,还不如一言不发呆坐着,一旦要站起来回答问题,他就紧张不安,脸色煞白。当然,他也有开心的时刻,那就是珀金斯先生来代课的时候。他能投其所好,满足校长对常识问题的激情,因为他小小年纪,却已读过许多稀奇古怪的成人读物。珀金斯先生,提问时经常在教室里转悠,他会在菲利普面前停下,面带微笑—这微笑让菲利普心花怒放,然后他说:
“好,凯里,你来告诉他们吧。”
这种场合,菲利普得的分数很高,这更让戈登先生非常气愤。一天,轮到菲利普做翻译练习,老先生坐在那儿怒目而视,狠狠地咬着他的大拇指。他正烦着呢。菲利普开始低声回答。
“别嗡嗡。”老先生吼道。
菲利普喉咙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堵住了似的。
“大点声!大点声!大点声!”
他一声比一声高。菲利普一下懵了,茫然地盯着书本。戈登先生气得直喘。
“你要是不会,为什么不早说?你到底会不会?上次讲解到底听了没听?为什么不说话?说啊,你这个笨蛋,说!”
老先生拼命抓住椅子的扶手,就好像为了防止自己会朝菲利普扑过去似的。同学们知道,过去他经常卡住学生的脖子,不掐个半死不松手。他额头上青筋暴跳,脸色阴沉,气势汹汹。简直是个疯子。
菲利普前一天已经把这段课本完全学会了,但现在什么也想不起来。
“我不会。”他喘息着说。
“为什么不会?让我们逐字逐句来解释。很快就清楚,你到底会不会。”
菲利普默默地站着,脸色苍白,甚至有些发抖,头低得挨住了书。老先生气得哼哼唧唧,简直像打鼾。
“校长说你很聪明。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看出来的。不过是些常识。”他狂笑起来。“我不明白,他们怎么会把你安排到这个班来,笨蛋!”
他对“笨蛋”这个词很满意,又大声重复了几遍。
“笨蛋!笨蛋!瘸腿的笨蛋!”
歇斯底里发泄一通之后,老先生终于平息下来。他看菲利普一时羞得满脸通红。他让菲利普去拿记过簿。菲利普放下手中的《恺撒纪事》,一声不响地走出去了。记过簿是一个灰色封皮的本子,用来记学生的过错,如果谁的名字在上面出现三次,就会挨板子。菲利普走进校长的办公室,敲他的书房门。珀金斯先生正坐在桌前。
“我能拿一下记过簿吗?先生。”
“在那儿,”珀金斯先生说,他摆了一下头,指向记过簿的位置。“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啦?”
“我不知道,先生。”
珀金斯先生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继续低头忙着。菲利普拿着记过簿出去了。几分钟后,他又送了回来。
“让我看看,”校长说。“我看戈登先生在上面说你‘野蛮无礼’。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先生。戈登先生说,我是个瘸腿的笨蛋。”
珀金斯先生又看了他一眼。他想知道这孩子是不是话里带刺儿,但菲利普依然在发抖。他脸色煞白,眼神惊恐。珀金斯先生放下记过簿。他站起身,拿起一沓照片。
“今天早上,一个朋友寄来这些雅典的照片,”他漫不经心地说。“看,这是雅典卫城。”
他开始向菲利普讲照片上的遗迹。经他一说,这些残垣废墟一下变得栩栩如生。他指给他看狄奥尼索斯剧场,介绍道那时的人按怎样的等级顺序就座,更远处,可以看到蓝色的爱琴海。突然,他话锋一转:
“我记得过去在他班上,戈登先生常说我是一个站柜台的吉普赛人。”
而菲利普,脑子里尽是眼前的照片,哪有工夫去想这话是什么意思,珀金斯先生又给他看了一张萨拉米斯岛的照片,用手指—一只手指上,指甲尖有一道黑边—指给他看,希腊战舰和波斯战舰的部署位置。
注20 戈登(Charles George Gordon,1833-1885):英国军官。因在中国指挥雇佣武力“常胜军”协助李鸿章及刘铭传淮军与太平军作战,获得清朝皇帝封赏黄马褂而被世人取绰号为“中国人”(“Chinese” Gordon)。后归英国,官拜苏丹总督,任上阵亡。
注21 盖约·格拉古(Gaius Gracchus,前154-前121):古罗马政治家,平民派领袖提比略·格拉古的弟弟。提比略提出了塞姆普罗尼亚土地法。这个法案将重新安排公有土地的所有权,所有在之前战争中占领的土地都将属于国家,但将会被租赁给公民个人。按照这个方案,没有人可以占有超过500尤格(约130公顷)的公有土地。由于改革触动了贵族尤其是元老院的利益,最终提比略被对方的支持者活活打死。盖约·格拉古于公元前123年和前122年担任保民官一职,试图继承兄长的事业进行改革,这导致了一次宪法危机,最终因罗马元老院派来的军队逼迫,只好要求自己的贴身奴隶将自己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