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南渡诗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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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不同士风下的诗歌创作

在进入本文之前,有必要对士风与诗歌发生关系的机制进行探讨。士风对诗歌创作的影响,需要一个媒介,即作为诗歌创作主体的诗人。某一历史时期的士风,即整个士林有共同倾向的风气,对浸淫其中的诗人的人格结构、精神面貌等无疑会产生大小不等的影响。这种影响直接导致的结果便是士人的行为、思维等具有一定的共通性。言为心声,诗亦为心声。诗人创作诗歌时,上述共同士风下的一些共同的因素不自觉间会表现于其中,又导致不同士风下的诗歌在某种程度上具有趋同性。盛唐诗歌之所以有“盛唐气象”,就因为当时的士人在心理上有共通之处,诗人多有建功立业之想,在诗歌中表达出积极上进的一面。大历时期则反之,诗人们心理上普遍具有消极悲观的情绪,在诗歌中也表现出迷惘、孤独等情绪,诗歌的色调阴冷。当然,这种因士风影响而导致的诗歌创作上的趋同性是有限度的,而且总是会有些诗人的创作游离于主流之外,这是因为诗歌的创作是个体的,个体受当时士风的影响大小有异,而不同生活际遇的诗人自身素质各不相同,再加上诗人的禀赋也千差万别,这就使得同一士风下,诗歌具有趋同性的同时,又具有差异性。还需要说明的是,士风对诗歌创作的影响,有些可以落实到实处,即某种士风会导致某种创作现象的产生,但更多的时候,士风对诗人创作的影响是潜在的,某种士风会影响到诗人的内在品质、人生观、价值观、关注视角等,这些因素与诗歌虽会发生关系,却无法一一坐实。因而,我们讨论士风对诗歌创作的影响,固然应该对与诗歌创作直接发生关系的因素给予关注,同时也不应该忽视那些对诗歌创作产生潜在影响的因素。

确立了以上前提,我们便可以探讨南渡时期士风对诗歌创作的影响。从前面三小节对南渡前后士风的分析中不难看出,南渡士林,除了初期士风稍有好转,其他时期的风气均乏善可陈。北宋末年的败坏士风尚未清除,秦桧的高压政治又制造出新的孱弱浇薄的士风。这两种士风前后相继又最终汇合,随着秦桧权力的巩固不断恶化,对诗歌创作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大。一方面,败坏的士风影响到诗人的人格、心理,从而使诗歌的品质大受影响;另一方面,败坏的士风制造出恶劣的文学生态环境,诗人们出于种种考虑,惮于作诗或不愿将自己的真实想法在诗歌中表达出来。

士风对具体诗歌创作发生作用,常常与当时的政治局势联系在一起。北宋末至南宋炎、绍年间,文字狱不绝如缕,文禁、语禁时常实施,如此恶劣的政治环境容易导致诗人产生畏惧与避祸心理,从而影响到诗人创作的积极性与自由度,因而我们有必要先从北宋末年以来的文禁与文字狱谈起。

党同伐异士风下的宋代政治,斗争非常残酷。对政敌的攻击手段也较为多样,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便是炮制文字狱。庆历新政期间,保守派为达到打击革新派的目的,制造了历史上有名的“赛神会进奏院案”,其间指控的一项罪名便是王益柔醉作《傲歌》中有“醉卧北极遣帝扶,周公孔子驱为奴”之句,被冠以“放肆狂率,诋玩先圣,实为害教”的罪名。[1]北宋新旧党争,相互攻击。新党打击旧党成员,炮制了“乌台诗案”,苏轼因此遭受贬官的惩罚。旧党打击新党成员,如法制造了“车盖亭诗案”,蔡确也遭到与苏轼相类的迫害。文字狱打击政敌的有效性引导人们重复使用,使其成为宋代政治生活中一个非常显著的特色。除了文字狱,执政势力为控制思想与舆论,还实施文禁。北宋旧党上台后,实施元祐更化,重要的一项内容是禁毁王安石的《三经新义》与《字说》;以蔡京为首的新党上台后,又禁元祐学术,苏、黄等人文集悉被毁板,同时荒唐地将诗歌这一文学形式作为元祐学术的一部分予以禁止:“诸士庶习诗赋者杖一百。”[2]严格控制言论:“学规以‘谤讪朝政’为第一等罚之首。”[3]徽宗亲自下诏:“三舍生言涉诬讪并异论者,悉遣归其乡自讼斋拘之。”[4]犯禁者拘役于自颂斋即反省院,如待囚犯。太学生邓肃便因作《花石诗十一章》,讽刺花石纲,诏放归。

文字狱与文禁先河一开,便如洪水猛兽,不可遏制。南渡初期未行文禁,文字狱也不如北宋末年及其后的秦桧专权时期严重,但仍有以此为手段打击他人者。素有贤名的张浚,就曾以曲端题柱诗中有“不向关中兴事业,却来江上泛渔舟”之句,以“指斥乘舆”之罪将其杀害。[5]也许这在当时只是偶然事件,并不代表当时的风气。但从这个个别的事件中,我们看出人们对文字狱并不陌生。范冲就曾以王安石诗《明妃曲》中有“汉恩自浅胡自深,人生乐在相知心”之句,指斥其学术害天下人心。[6]不难想见诗人们对北宋以来的文字狱及文禁并不会在短时间内淡忘,其时的阴影仍然存在于他们心中。

秦桧专政以后,此风愈炽,文禁甚严,并且发展为语禁,人们动辄得咎。韩酉山的专著《秦桧传》中专列《文网罗织,动辄指为“谤讪”》一节,列举秦桧时期的文字狱:

孟忠厚辞表案

胡铨再贬诗案

吴元美《夏二子传》案

范彦辉《夏日久阴诗》案

沈长卿、芮晔《牡丹诗》案

李光作小史案

程瑀《论语说》案

上述所列,仅是秦桧独相时制造的文字狱的一部分,《秦桧传》中未列入者,仅笔者所见就有“郑刚中作启贺胡铨案”“綦崇礼草制词案”“张扩诗案”“吕本中草制词案”“赵超然吟咏案”“张渊道《张和公生日诗》案”等。

从北宋以来连绵不断的残酷的文字狱与文禁导致人们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再加上恶劣士风下,士人们为了利益,党同伐异,相互告讦,见风使舵。由于缺乏安全感,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也更强,因此整个士林明哲保身之风很盛。主观惧祸心理与客观严酷形势共同制造了险恶的诗歌创作环境。先看看诗人们对于自己言语与诗文的意见。

刘一止《言箴》云:“余惟不言,人或以我为简;余惟多言,则惧取谤而招尤。呜呼!其危矣哉,余将处乎言与不言之间,曰加思而已。”[7]刘一止的《言箴》颇能代表南渡时期士人的心理。他们在惨烈的政治斗争中,在恶劣的士风下,逐渐形成了自我保护的方式。他们韬光养晦,不授人以把柄,因而形成了处乎言与不言之间的人生哲学。与刘一止这种有意识避谤相类的言论,可以从吕本中、赵鼎、李纲、张纲等人的诗文中找出很多。这种避谤意识,同样贯穿在诗人创作中。他们对此也有不少直白的表述:

平生所知人,久已焚笔砚。(吕本中《示内》)[8]

诗不名家免招谤,酒虽作病要全身。(赵鼎《六月十三日书呈元长》)[9]

平生上林手,避谤淹二始。(陈与义《游岘山次韵三首再赋三首》)[10]

避谤疏毛颖,推愁赖索郎。(张元幹《次韵刘希颜感怀二首》)[11]

古事费寻检,近诗关谤伤。掉头无好语,结舌自良方。(张扩《文之暇日作诗戏用其韵》)[12]

从来坐言语,得谤今未歇……避谤不著书,陆子良已黠。(李纲《著迂论有感》)[13]

诗歌本是抒情性的文体,诗人避谤心理的存在,必然会在诗歌创作过程中产生顾忌,无法在诗中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从而损害到诗歌多方面的价值。为自我保护,诗人们对待诗歌创作常采取一些防范措施。

控制诗歌的流传范围是诗人们通常的做法。我们知道,诗歌创作大部分情况下乃私人行为,如果诗人无意将诗歌示于他人,则诗歌内容将无法为他人所知,这就减少了被攻击的可能。北宋末年,唐庚就曾采取这一措施。吕荣义《眉山唐先生文集序》云:“予时与先生比舍,而日得见先生之所为文颇[多],尝请其本以传,而先生辞曰:‘予以是得名,亦以是得谤,可一览而足,何必丐而去也。’”[14]南渡时期,李纲《与向伯恭龙图书》亦云:“粗能恬然海上间,亦(非)[作]诗文以娱,但不敢以示人,亦无可示者。因来谕漫录近所作一卷去,亦有韵语一篇奉寄,聊发数千里一笑,观毕即束之高阁,恐有照管不到处,且免笺注也。”[15]李纲的叮嘱,颇令人玩味。他自信诗中并无引起他人深析的因子,但仍害怕自己有防备不周之处,成为他人攻击自己的把柄。正是这种畏祸心理,他不希望自己的诗文在社会上广泛流传,而只是在志同道合的亲友之间传阅。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防范措施对诗歌创作本身并没太大的影响,作为后代的读者,我们仍然能够了解到当时诗人真实的情感。所影响者,在于诗人所处时代读者不多,限制了诗人在当时诗坛的影响。下面两种防范措施,则大大妨碍了诗歌的创作,同时也代表了畏祸心理对诗歌创作的主要影响。

首先,正如上文所引诗人自己的表述:不作诗。此种方法从根本上杜绝遭谤的可能性。张纲惧于秦桧的淫威,绍兴中后期便不复为诗。其子张坚《华阳集跋》云:“秦丞相当国,士大夫以文墨贾奇祸。斥逐流放,踵相蹑于道。先君念太夫人年益高,无兼侍。秦又挟微憾,疑不附己,常恐一旦贻亲忧,遂绝意辞翰。”[16]这颇能代表南渡诗人,尤其是秦桧专权之下诗人对待诗歌创作的态度。李纲《湖海集》序云:“余旧喜赋诗,自靖康谪官,以避谤辍不复作。”[17]翻检李纲诗文集,因其文集按年代编排,很容易证实其所言符合事实,其靖康贬官及在朝为相期间,无一首作品流传于世。同时我们还发现,李纲诗作有95%以上作于非在朝时期。其集中有宣和己亥(1119)年以前诗作四篇,另有“乙巳(1125)春赴奉常召如京作八首”。这十二首中有一部分可能作于朝廷为官时期,就算这十二首作品全部作于其在京时期,与其相当庞大的诗歌作品数量相比,仍显得微不足道,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种巨大的反差,联系到其自称“喜赋诗”,似乎只能有一个解释的理由:避谤。因为身处政治中心,最易引起政敌的猜忌与告讦,故而李纲自从政之日起,便有意识地回避作诗,以避开不必要的麻烦。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陈与义身上。据白敦仁《陈与义集校笺》,绍兴三年、四年、七年,陈与义皆无诗作流传。白氏对此有这样一段分析:“《无住词》《虞美人·刑子友会上》词胡注引《大生法帖》:‘数年多病,意绪衰落,不复为诗矣’云云。帖为简斋绍兴八年戊午五月二十四日手笔,所称‘数年’,即指绍兴三年以后也。然考简斋绍兴五年六月至六年五月及绍兴八年七月以后,两次奉祠,寓居青镇,其间所作诗词颇多,惟在朝则否。则所云‘多病’者,盖有托而然耶?又《九日示大圆洪智》诗:‘自得休心法,悠然不赋诗。’帖云‘意绪衰落’,诗云‘休心法’,其意殆可想见。”[18]白氏分析极为精当。我们考察陈与义履历,发现这三年,是其仕途最为辉煌的时期:绍兴三年正月,除试吏部侍郎,兼侍讲;绍兴四年二月,以病辞,改礼部侍郎,兼侍讲;绍兴七年正月,除左中大夫、参知政事。[19]陈与义在其从政生涯中离政权中心最近的三年不作一诗,亦可能出于与李纲同样的考虑,减少给政敌抓住把柄的机会。之所以有这样的判断,还基于这样一个事实,陈与义与赵鼎不相能,其进退皆因张浚。

其次,在诗歌中回避敏感话题。吕本中的创作转变很具代表性。南渡初期,吕本中在诗歌中对政局的抨击较为激烈。其《兵乱后自嬉杂诗》对导致亡国的北宋大臣予以强烈批判:“夷甫终晋,群胡迫帝居”(其八)、“汝为误国贼,我作破家人”(其九);又对那些只顾自家性命,不敢抵抗金人的大臣痛加贬斥:“国论多遗策,人情罢请缨”(其三)、“报国宁无策,全躯各有词”(其二十四)。[20]这样的诗句读来大快人心。但等吕本中绍兴六年入朝为官后,便再难见上述痛快淋漓揭露大臣无能、腐败的诗作。取而代之的,是兴意颓唐的作品,如“梦里题诗随意了,醉中书字不成行”(《感怀》)[21],“故人若问庵中事,但道春来太瘦生”(《赠唐虎》)[22]。吕本中诗歌主题倾向的这种转变,与其生活境遇的改变、朝廷趋于稳定有一定关系,但更重要的,还与诗人当时处于政治中心、自觉防范政敌打击的意识增强有关。而事实上,尽管吕本中有意识地在诗歌创作上采取了谨慎的态度,仍然没有逃脱因文字而获罪的命运:“会《哲宗实录》成,鼎迁仆射,本中草制,有曰:‘合晋、楚之成,不若尊王而贱霸;散牛、李之党,未如明是以去非。’桧大怒,言于上曰:‘本中受鼎风旨,伺和议不成,为脱身之计。’风御史萧振劾罢之。”[23]这也恰从反面证明吕本中诗中不及时事的现实意义。有必要补充说明一点,吕本中其人颇有气节,是坚定的抗金派。他与秦桧早年私交不错,秦桧当权后,有引用之意,他因不满秦桧和议之策,不肯从,吕氏的人品并无可指责之处。如果没有外在不利环境的存在,他完全有以诗歌表达自己抗金主张的可能。但他入朝后,作诗绝少涉及时事,更显示出自觉回避敏感话题的意识。陈与义入朝后,不仅有三年未曾作诗,他在绍兴年间的诗歌除了如《牡丹》诗偶尔流露出忧国伤时之意,其余皆不及时事。这与他在南渡初期屡有《伤春》之类悲愤慷慨的作品问世,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由李纲、陈与义、吕本中三人的个案,我们可以形成这样一个判断:一般而言,政治人物越是接近政治中心,作诗防范性越强。因上述三人诗集皆编年,故本文可以以此作为个案来证明政治人物越近于政治中心作诗越是谨慎的判断,其他南渡诗人因作品难于系年,无法一一核实是否皆符合这一判断。笔者以为,例外的情况肯定会存在,但南渡诗坛的总体情况应当不会与上述判断有太大偏差。对此,我们还可以从其他一些诗人的创作中找到佐证。祝尚书的《论南宋文学的东西部差异》一文列举了四川诗人王灼、冯时行,分别于绍兴和议已达成、抗金已成时忌之时,作《前年一首投赠刘荆州锜》《见张魏公二首》二诗歌颂抗金战士刘锜与张浚。祝氏分析云:“四川则‘山高皇帝远’,较易躲避权奸的视线,作家们的顾忌相对要少,下笔也就大胆直率。”[24]祝氏所论,正与笔者的判断相符。

当然,诗人创作防范意识的强弱,除了与政权中心的距离有关,还与时政开明与否有关。南渡初年与秦桧独相期间,士风有共同之处,因为这个共同性,导致两个时期的诗歌创作具有上述共同的特征。但仅就畏祸心理而言,两个时期的诗人的创作心理又是同中有异。概言之,前期诗人的畏惧主要是北宋士风影响下的惧祸心理的残留。而后者,则是当时高压政治下畏惧心理的直接表现,具有当下的意义。因而,南渡初年,尽管诗人对北宋时期的文字狱与文禁仍心存恐惧,但毕竟有些距离,除了政权中心人物,其他诗人的诗歌创作相对而言束缚较小,诗歌题材较为丰富,刻意回避时事者相对减少。而秦桧专权时期则不然,高压政治导致士人心理普遍孱弱,诗坛群体性失语,诗歌创作数量减少、题材单调。绍兴九年第一次和议后,尤其在绍兴十二年绍兴和议最终签订之后,诗人们的诗集中有关反映时事、建言建策之言,陡然减少。故而胡铨上书请斩秦桧、王伦,其时为绍兴八年,高宗等人欲对胡铨严加惩罚,犹有大臣营救:“给、舍、台谏及朝臣多救之者。”[25]到了绍兴十二年,再谪编管新州时:“一时士大夫畏罪钳舌,莫敢与立谈,独王卢溪(廷珪)诗而送之。”[26]王庭珪作诗送胡铨,居然为绝无仅有之事,由此不难想见当时诗坛状况。绍兴十二年以后,诗人有意回避敏感话题,读其时诗歌,很难体会到时代特征。正因为南渡初年与秦桧专权时期的政治形势及其士风不同,两个时期的诗歌创作也有很大的差异。下面对这两个时期的诗歌创作分别予以介绍:

打开南渡诗人的诗集,我们并没有看到大量爱国主题,也没有看到满纸的悲愤与慷慨。事实上,南渡初期的诗歌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延续北宋末年诗歌创作的惯性,题材与感情的变化不是很大。这实在是个大大的意外。下面选择几个代表当时诗坛一般创作水平与心态的诗人,统计其作品是否反映靖康之难这一题材而作一表格,以直观地反映当时诗坛创作倾向:

从上表中,可以清楚地看出,靖康之难这个历史巨变,在南渡诗人的笔下表现得很不充分。他们诗集中以靖康之难为主题或抒发忧国伤时主题的诗歌数量极少,对于我们现在的读者来说这很难理解。上表虽然只是挑选了几个诗人,但我们翻检了南渡时期诗人的诗集,发现除了吕本中、李纲、陈与义等为数不多的诗人,其伤时忧国的作品数量稍成规模外,大部分诗人与上表中所列诗人的创作差别不大。比如靖康之难发生之时黄彦年就在汴京,但奇怪的是,其诗集中居然找不到一首直接反映当时情状者。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笔者以为,与北宋末年败坏士风的蔓延有着密切的关系。本章第一节有过论述,北宋末年士风十分败坏,南渡以后,北宋恶劣的风气还在延续,士林风气没有也不可能马上好转。诗人的畏祸心理在很大程度上并未消除,而个人的品质又未必会有本质的提高,比如孙觌,居然为金人草制,且恬不知耻地接受金人馈赠的女子。当时士人的社会责任感有所提高,但也是因人而异,仍有不少士人仅仅关心个人自身的命运,而对国家社稷则考虑甚少。葛立方的诗中,反映靖康时事者,大多关于自身逃亡流离之苦,偶尔发出几声不太强烈的叹息。还有,受北宋末年诗歌创作习惯的影响,诗人们已形成一定的创作惯性,他们已经不习惯于用诗歌表现忧国伤时之类的感情。总而言之,士林弥漫着的败坏士风大大影响到诗歌的品质,时代的灾难也就无法得到充分的表现。

当然,虽然南渡诗坛自始至终被不良的士风笼罩,诗歌创作环境恶劣,诗歌创作大受其害,但在南渡初期——绍兴八年秦桧开始专权以前,由于北宋的灭亡,政局混乱,诗歌创作环境较为宽松,禁忌较少;又因为亡国之痛刺醒了士人,他们的爱国热情被调动起来,士风随之有所改变,新的健康的士风开始滋生,诗坛稍稍出现了复兴,诗歌的品质也随之有所提高,表现功能加强。朱熹总结当时文坛状况:“及绍兴渡江之初,亦自有人才。那时士人所做文字极粗,更无委曲柔弱之态,所以亦养得气宇。”[27]当时诗歌,与此前此后时期相比,内容上有如下几方面明显的区别。首选,与北宋末年及秦桧专权时期诗歌多关注诗人自身处境相比,这时诗人将诗歌关注的范围扩大到社会、国家。例如陈与义南渡前的作品,我们几乎看不到一首反映时事者,而南渡后该类作品却层出不穷。其次,诗歌批判意识与社会责任感加强。同样以陈与义为例,其南渡前的诗作中,该类主题的作品几乎没有,而南渡后他创作了一系列具有批判性、反思性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诗篇,有许多后来成为其代表作。再次,南渡初期诗坛多有阳刚之气、英雄之气。其时作品洋溢着战斗的激情,许多诗人甚至有从军之想,如吕本中《兵乱后自嬉杂诗》(其一)云:“欲逐范仔辈,同盟起义师。”[28]表现出愿意加入到抗金的义军队伍之中的意愿。这对士大夫而言,确实难能可贵。南渡初期的部分诗作,如果隐去作者姓名,甚至会让人误以为是盛唐之作。(详见本书第二章)

秦桧专权时期,即绍兴八年以后至秦桧去世,是南渡最为黑暗的时期,士风也最为浇薄。这段时间,诗人创作的诗歌品质低下。秦桧专权时期的诗坛,沈松勤在《南宋文人与党争》中有两章内容涉及,研究较为全面、深入。概而言之,其主要观点有两点:其一,文化专制导致文学谄谀之风大为盛行;其二,畏祸心理导致诗坛“和陶拟陶”之作大量出现。这两点基本上概括了当时诗坛的风气,所可补充者,笔者认为,抒发及时行乐消极想法与表达隐逸之思,也成为当时诗歌创作的一个重要题材。(详论见本书第二章第六节)

不过,我们同时应该看到,高压政治与浇薄士风下的诗坛,抗金主题、时事主题的诗歌数量锐减,但并没有因此彻底消失。王庭珪在胡铨编管新州的途中,写出气壮山河的《送胡邦衡之新州贬所二首》。曾几因其兄曾开反对秦桧和议政策的牵连落职,写下了《寓居吴兴》,嘲讽当政者。叶梦得访晤好友刘季高时,慨于南宋朝廷的投降之举,悲愤赋诗,写下了《赴建康过京口呈刘季高》,抒发胸中的抑郁不平。

然而,如上述直抒胸臆、以显豁语言出之的诗作毕竟是少数,稍多一点的是以隐晦的语言、曲折的笔法抒写上述题材。陆游《澹斋居士诗序》概括其时诗歌创作方式云:“绍兴间,秦丞相桧用事,动以语言罪士大夫。士气抑而不伸,大抵窃寓于诗。”[29]先看刘一止的《冥冥寒食雨》:

冥冥寒食雨,客意向谁亲?泉乱如争壑,花寒欲傍人。

生涯长刺促,老气尚轮囷。不负年年债,清诗新送春。[30]

诗以首句标题,等于无题。何以诗歌不立题,一般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诗中感情极为复杂,难以找出一个可以涵盖全诗主题的题目;其二,诗人有意识地隐藏自己的用意,不愿将自己的诗意明白地告诉他人。联系诗人刘一止身世,其在朝为官,两次以言事杵秦桧意奉祠,可想而知其处境不佳,故不得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与文字,这可以从上文所引其《言箴》中得到证实。因而,笔者以为诗人不专立诗题,可能出于后一方面的原因。相同的情况,也出现在南渡其他诗人的作品中,陈与义、吕本中的诗集中皆有《无题》诗,陆游认为他们之所以用《无题》为题,“或有所避”[31],所指正与刘一止同。

那么,诗人究竟想在诗中表达什么样的感情呢?诗人自己不愿明言,我们只能姑妄猜之。首联表达的是“每逢佳节倍思亲”的感叹,寒食旅居他乡,孤独之情油然而生。颔联紧承其意,赋予自然界的春花以知觉,以花之寒衬诗人身之寒冷、心之孤独;以花之傍人,衬诗人思乡之情。颈联先言客旅流离奔波之苦,再言自己终不会因此而磨灭意志,大有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之气。至此,我们大概可以知道此诗乃伤客居流离。此诗无法作明确的系年,无法清晰考知作者写作时的境遇和写作时的状态。但我们知道诗人的家乡为湖州归安,靖康之难对该地区影响不是太大,诗人当不难回到家乡。那么诗中如此强烈的感情是否出于矫情呢?答案是否定的。联系诗中自抒胸怀之句“老气尚轮囷”,则可以推测诗人写诗实出于对某种势力的抗争;再联系诗人的身世,在朝为官直言不讳,遭秦桧等人忌恨,则可知诗人乃以诗言志,抒发对强加于自身的政治打击的不满。最后一联,诗人告诉人们,诗人的愤懑由来已久,他无力改变现状,只能年复一年,每到春天,例行为诗,以打发光阴。诗句实际暗示着诗人欲有所为而不得的苦恼,也暗含着对南宋小朝廷不思进取的讽刺。

上文对该诗的解读,未必完全符合诗意,这是由该诗自身主题的不确定性决定的。但诗中强烈的情感却可以想见,深隐其中的深刻思想也可体会。诗歌主题的模糊,是诗人有意为之,诗人的本意就是以此抒发自己的感慨。他并不希望别人明了其中的确切含义,而从中找出可以坐实的现实中的人与事。

与刘一止的写法相比,张嵲《读〈楚世家〉》借古讽今的写法更具有广泛性:

丧归荆楚痛遗民,修好行人继入秦。不待金仙来震旦,君王已解等冤亲。[32]

张嵲绍兴年间曾作《绍兴中兴上复古诗》及《绍兴圣孝感通诗》赞美和议,为宋高宗等人的卖国行径文饰。但他的上述两首诗歌显然不是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他内心是反对和议的,这首诗便是对和议之举的讽刺。诗中所言史实,俱载于《史记·楚世家》中:楚怀王与秦国举行武关之会时,为秦国扣留,怀王客死秦国。怀王死后,秦国归其丧于楚。楚国的继任者顷襄王不但不报仇雪恨,反而图谋与秦谈和。这种情况与宋金政权正相类似。金人灭掉北宋政权,掳去宋徽宗、宋钦宗二帝,宋高宗继位,建立南宋政权,其南渡后不但不思报仇复国,却甘愿偏安一隅,主动与金和谈。而宋徽宗死后方归葬南方,正与楚怀王客死秦后归丧楚国相类,这无疑是以秦楚关系影射宋金关系。诗歌后两句,说佛教尚未传到中国,顷襄王已经懂得化冤为亲了,也是影射宋高宗不思报仇,一味求和。整首诗中蕴藏的讽刺非常辛辣,但诗人的写法很巧妙,诗中无一字议论时政,却又处处指斥南宋当局,借古讽今的写法,既抒发了诗人的愤懑之情,又避开了可能遭受的打击。刘克庄对此诗作了高度的评价:“其忠愤切于戊午谠议矣,但微婉而成章耳。”[33]

类似张嵲借古讽今写法的,有吕本中《浯溪》、李清照《浯溪中兴颂诗和张文潜二首》等。其他如借题画诗抒发诗人忧国情怀,表达对现实不满的作品也有一些,如张元幹《潇湘图》借咏二妃思舜之情表达对二帝未归的遗恨。

上述两类以隐晦手法表现敏感话题的诗歌,在南渡初期也有所表现。因为在中后期这种手法更具有代表性,也为行文方便,一并在此讨论。鉴于上述诗歌创作,我们不能全盘否定南渡中后期的诗坛,不能说秦桧专权时期的诗坛一点亮色都没有,只是这点光亮与整体的黑暗相比,显得微不足道。上述以敏感话题入诗的情形,不是诗坛的主流,只是一股潜流。而且,这种潜流随时都会有被发现的危险。上文所引陆游《澹斋居士诗序》有言:“若澹斋居士陈公德召者,故与秦公有学校旧,自揣必不合,因不复与相闻。退以文章自娱……其不坐此得祸,亦仅脱尔。”[34]陆氏所言并非无据之谈,秦桧专政时众多的诗案无疑是这句话最好的注脚。也正因为如此,我们从总体上讲,秦桧专权,士风不振,影响到诗歌创作,致使当时诗坛总体上比较低沉、喑哑。

[1] [宋]陈均:《九朝编年备要》卷一二,《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 《齐东野语》卷一六“诗道否泰”,第293页。

[3] [宋]沈作宾修,[宋]施宿等纂:《嘉泰会稽志·学校》,见《宋元方志丛刊》第7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6726页。

[4] 《文献通考》卷四六《学校考七·郡国乡党之学》。

[5] 详见《要录》卷四三“绍兴元年四月丁亥”条,第791—792页。

[6] 《要录》卷七九“绍兴四年八月戊寅”载范冲论王安石之奸云:“且如诗人多作《明妃曲》,以失身为无穷之恨。至于安石为《明妃曲》,则曰:‘汉恩自浅胡自深,人生乐在相知心。’然则刘豫不足罪过也。今之背君父之恩,投拜而为盗贼者,皆合于安石之意,此所谓坏天下人心术。”(第1290页)

[7] [宋]刘一止:《苕溪集》卷二四,《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8] [宋]吕本中:《东莱诗词集》诗集卷四,黄山书社1991年版,第55页。

[9] [宋]赵鼎:《忠正德文集》卷五,《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0] [宋]陈与义撰,白敦仁校笺:《陈与义集校笺》外集校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981页。

[11] [宋]张元幹:《芦川归来集》卷二,《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2] [宋]张扩:《东窗集》卷三,《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3] 《李纲全集》卷一九,第253页。

[14] [宋]唐庚:《眉山唐先生文集》,《四部丛刊三编》本。

[15] 《李纲全集》卷一一四,第1079页。

[16] 《华阳集》卷四○。

[17] 《李纲全集》卷一七,第213页。

[18] 《陈与义集校笺》卷二九《题崇兰图二首》注一,第806页。

[19] 参见[宋]胡稚《简斋先生年谱》,见《陈与义集校笺》附录三,第997页。

[20] 《东莱诗词集》诗集外集卷三,第343—345页。

[21] 《东莱诗词集》外集卷三,第349页。

[22] 同上。

[23] 《宋史》卷三七六,第11637页。

[24] 祝尚书:《论南宋文学的东西部差异》,《四川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

[25] 《宋史》卷三七四,第11582页。

[26] [宋]岳珂:《桯史》卷一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33页。

[27] 《朱子语类》卷一○九“说赵丞相欲放混补”条,《朱子全书》第17册,第3541—3542页。

[28] 《东莱诗词集》外集卷三,第342页。

[29] [宋]陆游:《渭南文集》卷一五,《陆游集》第5册,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2110页。

[30] 《苕溪集》卷六。

[31] 《老学庵笔记》卷八,第108页。

[32] [宋]张嵲:《紫微集》卷一○,《丛书集成续编》本。

[33] [宋]刘克庄:《后村诗话》后集卷二,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69页。

[34] 《陆游集》第5册,第21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