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光辉历程
第一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发展历程
在纪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立30周年之际,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的王新等人在广泛、系统收集和分析档案、文献、访谈和统计数据等资料的基础上,在《中国科学基金》发表了纪念文章《追求卓越三十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展历程回顾》[1]。为了让读者梗概了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发展历程,特将该文的主要内容选摘如下:
一、概述
科学基金制是由出资人设置基金,采取自主申请、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原则,资助特定科技研究的制度。20世纪以来,美国、德国、瑞士、日本等发达国家相继采用科学基金制作为国家政府支持基础研究的主要模式,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国于1982年开始在中国科学院试行科学基金制,1986年在国家层面正式实施,并成立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基金委),由基金委具体负责管理工作。30年来,基金委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的管理模式,制定了一整套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建立了以学科体系为框架、同行评议为手段、绩效评估为辅助的经费分配体系,健全了决策、咨询、执行、监督的管理系统;逐步建立了较完整的人才资助体系(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创新团队基金)和探索项目、人才项目、工具项目、融合项目四大系列的资助格局。
国家财政对科学基金经费的投入逐年增加,从1986年的8000万元起步,增长到2016年的近250亿元,增长超过300倍。以面上项目为例,项目资助强度从1986年的3433项、平均2.8万元/项,增长到2015年的16 709项、平均61.3万元/项(见图1-1)。随着基础研究资助环境的改善,我国基础研究总体能力大幅提升,取得了一批国内外领先水平的研究成果。
二、基金委的发展历程
(一)科学的春天
“文化大革命”对我国的各项事业(包括科学技术事业)都造成了极大破坏。1978年3月,召开了全国科学大会,邓小平同志在会上明确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四个现代化的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并发出了“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号召。
图1-1 1986—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年度经费和面上项目资助强度的年度变化
数据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历年年报数据;2015年面上项目为直接经费,2014年以前为直接经费与间接经费之和
1981年,谢希德、曹天钦等89名学部委员(来自中国科学院数学、物理和生物学部),联名写信给中央领导人,建议设立我国资助基础研究的科学基金。该建议很快得到了批准。1981年11月14日,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正式设立,中国科学院院长卢嘉锡担任该基金委员会主任。1982年,科学基金正式启动,每年运用3000万元国家财政拨款,面向全国,采取自由申请、同行评议、择优支持的原则资助基础研究。
在邓小平同志“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精神支持下,1986年2月1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通知》[2]:
为了加强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工作,逐步试行科学基金制,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暂挂靠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密切联系,独立开展工作,并充分发挥科学家、专家在管理中的作用。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任务是:根据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有效地运用科学基金,指导、协调和资助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工作,发现并培养人才,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其主要职责是:①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制定和发布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项目指南,受理课题申请,组织同行评议,择优资助。②接受委托,为国家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③支持其他面向全国的科学基金会的工作,并在课题安排上给予协调和指导。④同其他国家的科学基金会和有关学术组织建立联系并开展国际合作。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基金,主要来自国家财政拨款,同时接受国内外单位和个人的捐赠。国家财政拨款当前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原由中国科学院管理的面向全国的科学基金,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用于支持基础研究的经费,从中国科学院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划转的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的经费,国家每年对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增加的经费,以及国家的专项拨款。
(二)艰苦初创
基金委初创时期(1986—1990),条件艰苦,没有办公场地(租借中央音乐学院留学生楼),编制只有80人,外市调进或借调的人员只能夜宿办公室。
在这种困难的条件下,基金委积极开展工作。在第一次基金委委务扩大会议上,就确定了“基金委首先是学术机构,其次为管理机构”的指导思想,建立了25人组成的全体委员会(由科学、教育、工业、农业、医药卫生、国防等部门的科学家和管理专家组成),以此作为基金委的最高决策机构,并设立了数学与物理、化学、生物学、地球科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科学、信息科学六个科学部(1996年增设管理科学部,2009年增设医学科学部)作为学术性管理机构,科学部主任全部聘请科研一线有声望的学术带头人(一般为学部委员,相当于现在的院士)来担任。至1990年底,基金委形成了包括2万位同行评议专家、56个学科组的632位评审专家和基金委内部100多位学术管理人员组成的科学基金专家系统。
(三)稳定成长
1991—2000年,是基金委稳步成长的十年。基金委按照“控制规模,提高强度”的原则,从1992年开始,每年批准资助的面上项目控制在3500项左右,资助强度从1991年的3.7万元/项增至1995年的8.7万元/项,再增至2000年的17.2万元/项,从而确保一支精干的科研力量稳定从事基础研究。
1993年起,基金委陆续制定了科学基金“九五”和“十五”优先资助领域,这是一项开创性的长远战略性工作。1994年,陈章良博士和当时基金委主任张存浩院士相继提出设立“总理青年科学基金”的建议,得到国务院批准,促成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简称“杰青”基金)的设立。“杰青”基金成了基金委最具影响力的品牌项目类型。1994—2015年,资助“杰青”基金的金额达到50多亿元,共资助了3400名科学家,包括了白春礼、杨卫、裴刚等一大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杰青”基金的实施,加快了我国与国际科学接轨的速度,促进了中国科学国际影响力的显著提升。
在这一时期,基金委积极探索国际合作交流新模式,开创不同国家基金会之间长期而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华举行了一系列国际研讨会,推进中国科学全球化,我国基础研究整体水平得到较大提升。例如,1995年以前,在国际权威性刊物《科学》(Science)和《自然》(Nature)上,我国科学家每年仅发表3~5篇论文,1996年后上升到10篇以上,2000年为22篇。1996—2000年,在这两份刊物上发表的90篇论文中,有74篇论文得到了科学基金资助,占比达82.2%。
(四)成熟发展
2001—2010年,是基金委成熟和发展时期。通过立法工作,基金委在国家行政体制中的地位与职能得到了法律保障,科学基金制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和法治化。2005年4月13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正式颁布实施;2007年2月,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该《条例》保驾护航下,科学基金的财政投入从2007年的43亿元提高到2016年的248亿元。同时,基金委坚持不断提升科学基金资助与管理水平和规范化,加强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例如,从2004年开始,基金委建立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全文电子版申请书上报;一站式受理服务;网上遴选同行评议专家;全文反馈同行评议意见等。
这10年间,基金委聚焦事关国家重大需求的前沿领域,启动510个重大项目,资助金额约10亿元;启动重大研究计划29个,金额约31亿元,带动了中国基础研究的原始创新。
三、踏上新征途
2011年至今,基金委又踏上了新征途。科学基金制已经成为支持基础研究的主渠道:“十二五”期间,国家财政投入约888亿元,其他渠道17.5亿元,资助各类项目近20万项。基金委在这一时期面临的新挑战,是管好、用好基金和严格把控科研不端行为。
2012年起,基金委提高了对自由探索项目的资助额度,面上项目提高到4年80万元,重点项目则为5年300万元,同时,增设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还启动了对难度大、风险性高的重大“非共识项目”的资助机制。2014年,基金委将“间接经费”引入科学基金项目。
间接经费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用于补偿依托单位为了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供暖的消耗,有关管理费用以及绩效支出等。间接费用按依托单位单独核定。
国际经验和我国实践均证明,完善的自然科学基金制应包括咨询、决策、执行和监督四个系统。1998年,基金委监督委员会正式成立;2005年,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章程》;从2013年起,开始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调查结果以及严重违纪行为,对科研不端实施零容忍政策;2015年,出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加大了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理力度。2010年以来,监督委员会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468件。仅2013年,就撤销36个已资助项目,处理当事人75人。2015年严肃处理了72名不端行为相关责任人,撤销已获资助项目47项。
2016年6月,基金委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总量并行”“贡献并行”“源头并行”的战略目标。
基金委及其管理的科学基金30多年来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发展,在国内外赢得了广泛的赞誉,成为中国科技体制改革历史上的成功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