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外包的技术进步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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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跨国外包模式的比较与选择

一、承接跨国外包的模式的比较:竞争优势抑或比较优势

跨国外包的运行模式,就是当地企业以各种方式嵌入全球生产体系的过程。按照高柏(2006)、李健(2011)的观点,承接国以两种方式嵌入全球生产体系:以静态的比较优势嵌入价值链的低端环节;或是以动态的竞争优势嵌入价值链的高端环节。按照李嘉图的观点,两个国家存在机会成本的差异,这种差异源自于劳动生产率水平的不同,两国根据相对优势进行生产和交换,最终使得双方均获利。从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可以看出,比较优势体现了两国自然禀赋的差异程度,包括了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方面。林毅夫在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出,一个国家最优的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是由该国的要素禀赋决定的,该国按照比较优势发展战略快速进行资本积累才能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和东亚新兴工业化国家将比较优势发展战略发挥到了极致。它们以积极对外开放的贸易政策,凭借低廉而优质的劳动力资源,吸引发达国家的直接投资,从而使劳动密集环节的生产、加工业务转移到这些地区。

然而,日本和东亚四小龙作为少数几个落后地区实现成功赶超的特例,在发展战略上仍然存在很多争议。建立在低层次基础上的比较优势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只有获得竞争优势才能保证一国的长期增长。波特认为一国优势产业的发展有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生产要素推动阶段;第二阶段是投资推动阶段;第三阶段是创新推动阶段;第四阶段是财富推动阶段。生产要素推动阶段适用于18~19世纪,在此阶段竞争优势是由该国在生产要素上是否占有优势所决定的。而在当今技术快速变革的时代,生产要素在经济增长中不再扮演决定性的角色,比较优势理论也不足以解释产业竞争优势。正是基于此,波特提出一国的兴衰根本上取决于是否拥有国家竞争优势。国家竞争优势是由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支持性产业以及企业战略结构和同业竞争四个要素构成的。波特还认为,一国的竞争优势主要来源于通过大量投资、创新和升级所取得的高级生产要素和专业性生产要素。尹翔硕、尹翔康(2001)对美国和日本两国实现经济赶超的发展战略进行了比较,认为落后国家步入经济发达国家的行列关键在于技术创新;福布斯、韦尔德(2005)对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研究也得到了类似的结论;国内路风(2006)、周道生和赵敬明(2007)等通过对中国企业竞争力的研究发现,国内产业竞争力并不能通过比较优势自动获取,而是来自于技术学习之后的技术创新。

当然,各国在承接跨国外包业务时并不能将上述两种模式完全割裂。韩国的汽车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历程昭示着经济发展战略中既包含生产组装这种低端业务,也包含技术创新和品牌塑造这种高端业务。但是,对于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的国家而言,大多是依靠低廉要素成本的“比较优势”嵌入价值链的低端环节。本节以信息技术产业为例,分析价值链构成、分割以及承接国嵌入模式。根据图2—1,信息技术产业基本上是由五个部分构成的:(1)核心部件,主要包括了系统软件和集成电路;(2)基础部件,包括了微电子、光电子等电子器件;(3)市场销售与信息服务,包括消费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信息咨询等业务;(4)信息应用与网络,包括了通信及网络产业;(5)消费产品,包括了电脑、手机等产品。其中,核心部件和基础部件组成了计算机最核心的软件部分和硬件部分,也是信息技术产业价值最高端的部分。因为该环节决定了产品的功能定位以及整体性能,该部分由厂商负责产品的研发和设计。比如,微软、英特尔等公司负责技术标准的制定,得州仪器、AMD负责核心部件的研发与制造。价值链的另一个高端部分则是市场销售与信息服务、信息应用与网络,戴尔、惠普等大公司在品牌营销和服务方面占有绝对优势,它们拥有庞大的销售渠道和知名品牌,它们将产品部件外包给专业制造商,仅凭借品牌与市场渠道就可获取高额利润。据统计,核心部件的研发与制造的平均利润率为14.1%,品牌营销与服务的平均利润率在4.2%,都高于加工、组装的3.2%~3.6%的平均利润率(李健,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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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信息技术产业的基本构成

消费产品的加工与组装环节大多是由中国台湾的制造商承接的,主要是依赖于台湾成熟的制造技术和本地高效的协调网络而发展起来的。由于该部分处于价值链低端,利润微薄,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台湾要素成本上升,台资企业将它们的电子产品加工工厂搬迁到了中国内地,形成了以中国内地加工为主的格局。由此可见,中国内地企业以“比较优势”被动地嵌入了跨国外包的低端环节。

承接外包加工任务的厂商参与价值链的环节也存在多个层次,主要包括了原始设备制造商(OEM)、原始设计制造商(ODM)、品牌制造商(OBM)等。OEM也就是贴牌生产或代工生产,具体而言,就是当地制造商依据跨国买家提供的产品图纸或设计,进行产品的加工、装配以及制造,最后按照跨国买家指定的形式交货。ODM是在OEM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代工类型,当地企业不仅能够按照买家要求制造而且还可以根据自身的设计能力为买家提供设计服务,但品牌仍然被买家所控制。OBM指的是当地制造商已经建立起自主品牌与销售渠道,从而实现产品概念设计、制造、品牌管理以及销售、售后服务等整条价值链中的全部环节。对于中国内地的电子信息产业的代工生产而言,OEM、ODM是最普遍的两种代工模式。以中芯国际、华虹等企业为代表,它们的主要业务集中在集成电路设计及制造环节,属于ODM模式,平均利润率在8%左右。而像长城、京东方等企业则主要为外设产品代工制造,属于OEM模式,此种模式的利润率也是最低的,大约在2.8%左右(李健,2011)。因此,以何种优势嵌入全球价值链决定了企业在价值链中的位置以及利润分配。

二、中国融入跨国外包生产体系的模式分析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实施了“以市场换技术”的对外开放政策,希望通过开放国内市场,吸引外商投资,实现先进技术在国内的扩散,以此带动本土企业技术能力的提升。从政策实施的实际效果来看,产生了两个显著的效应:一方面,促进了国际产业向中国的转移,使中国逐渐成为世界制造中心。发达国家将某些制造环节转移到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利用当地具有比较优势的生产要素,以提高产品竞争优势(刘志彪、江静,2009)。产业的国际转移促进了制造业在中国的集聚,使中国成为世界制造中心。另一方面,为了配合国际产业转移,中国以出口退税、土地批租优惠等贸易政策,以廉价的要素成本等比较优势,将中国制造业推入了全球外包生产体系之中。

图2—2绘制的是在跨国外包生产体系中企业之间的等级地位关系,该图是由作者根据刘德学等(2006)的等级图修改后得到的。在跨国外包生产体系之中,企业之间因核心能力不同而处于不同的等级与地位。其中生产网络的组织和控制者被称为主导厂商,它们因具有核心技术或设计能力、市场渠道而成为发包方。它们将产品或生产任务以外包方式交给承包商或分销商。承包商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合同制造商;另一类是专业供应商。其中合同制造商一般具有较高的制造技术和产品开发能力,能够为主导厂商提供零部件制造、产品开发等多种服务,在生产网络中还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它们在接受主导厂商的外包业务时,会将其中附加值较低的部分转包出去,因此,它们与专业供应商也保持了紧密的联系。专业供应商在生产网络中处于从属地位,一般接受合同制造商的外包任务,不直接与生产网络中的主导厂商接触,仅仅与合作制造商建立生产制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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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全球生产网络中企业之间的等级地位关系

中国制造业以比较优势融入全球外包生产体系,大部分企业充当着专业供应商的角色,与国外主导厂商、消费者没有直接联系,从事着低端制造。这种嵌入模式不论是在技术密集度高的电子信息产业还是在劳动密集型的服装、纺织行业都是普遍存在的。在电子信息行业,Intel、IBM、Nokia等跨国公司掌握着核心技术和品牌,是该领域的主导厂商,而合同制造商包括了Celestica、Flextronics等少数几家公司,它们帮助主导厂商管理价值链中的下游厂商——专业供应商。中国企业如广达、仁宝等作为专业供应商为它们提供零部件以及相关产品的组装服务。在服装行业也是如此,图2—3绘制的是服装生产网络运行图。品牌服装的生产大致由四个部分组成:外包生产工厂进行部分工序的缝制、外包企业进行全部工序的加工制造、贴上品牌、掌握品牌的公司许可授权。在服装生产网络中主导厂商一般控制着服装价值链中的品牌和许可授权,并决定着哪些环节外包以及外包订单交给谁。不掌握品牌的外包生产企业一般进行外包加工或是全活外包。20世纪80年代以来,长三角和珠三角的加工企业就开始承接国外厂商的加工订单,融入了由跨国采购商主导、港台贸易公司为中间商、内地代工企业进行缝合外包或全活外包的全球价值体系。到90年代中期,我国就已经能够为国际市场提供各种质量层次的服装,但是时至今日,我国服装企业仍处于价值链低端,这点从服装出口的平均价格中就可窥见一斑。据海关统计,1995年我国服装出口的平均价格为3.00美元,到2008年却下降到2.10美元,近年来服装出口价格有所上升,2012年针织服装平均出口价格为3.50美元,但仍然较低,我国服装代工企业可能已经陷入了“悲惨增长”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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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 服装生产网络的运行

资料来源:Gereffi, G, Frederick, S,2010, “The Global Apparel Value Chain, Trade and the Crisis: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for Developing Countries”, WPS5281.

三、跨国外包的对象分析:制造外包、服务外包与研发外包

以跨国外包的对象为划分标准,可将其分为跨国制造外包、跨国服务外包和跨国研发外包。跨国制造外包指的是发达国家企业以订单采购的方式将某些生产制造、装配环节与工序转移给国外的独立企业。制造外包业务最初集中在玩具、服装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中,随着发展中国家开放程度的提高、技术差距的缩小以及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模块化和可分性的增强,汽车、飞机、计算机等资本与技术密集型行业也参与到跨国外包的生产行列之中。比如,在汽车制造中,总装厂仅负责其中不足40%的零部件的生产,其余绝大部分零部件的生产均是通过制造外包方式实现的。当地企业承接劳动密集型环节还是资本、技术密集型环节取决于劳动性质和要素投入比例。一般而言,劳动密集型环节定位在劳动力低廉地区,而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环节则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熟练技术工人易于获得的地区。以汽车制造为例,生产环节已经被分割为发动机、底盘、车身和电气设备四大模块(见图2—4)。以北京现代为例,汽车总装厂是外包生产体系的核心,为其提供上述各类零部件的外包工厂达1000多家(尹建华,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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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4 汽车制造的模块分解图

资料来源:胡晓鹏:《模块化:经济分析新视角》,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企业除了将制造加工业务外包之外,还逐渐将服务业务外包出去。跨国服务外包指的是跨国公司将它们过去从事的某些生产性服务业务转移给国外的独立企业,并以外包订单为依托形成供求关系。跨国服务外包主要包括三种类型:第一类是软件和计算机服务外包;第二类是研发外包;第三类是商务外包。其中商务外包涉及的范围最为广泛,包括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服务、会计与客户服务、医疗服务等多个领域。服务外包与制造加工外包一样,降低了发包企业的成本,使企业可以将资源集中到核心业务上以提高竞争力。但是,服务业务相对于制造而言,需要企业具有更高级的人力资本以及装备精良的技术设备。如果将服务业务外包,让外部供应商进行投资、培训职员,那就更有利于企业的创新。特别是在信息技术、广告、客户服务、会计核算等方面,交给专业化服务公司能够满足发包企业复杂多变以及持续的需要(Ellram et al,2008)。但是,相对于生产外包,服务外包的发包企业需要承担额外的风险和损失,比如发包企业损失了特定服务环节的隐含知识、发包企业也无法在“干中学”提升服务效率。总的看来,服务外包对发包企业所产生的创新效应要超过其承担的额外损失。一些实证研究也支持上述推断,如卡斯马诺等(Cusmano et al,2009)通过对意大利制造企业的数据的研究发现,服务外包的创新效应比制造外包更加显著。刘海云、唐玲(2009)运用中国35个工业行业的数据,也证明了服务外包对生产率的影响效应远远超过制造外包。

随着技术的复杂程度越来越高,单个企业难以独立完成整个项目的研发与创新活动,于是R&D外包、合作R&D等形式随之出现。企业或将部分R&D任务外包出去,或与政府研究机构、大学组成“产学研”组织开展R&D活动,或是企业之间组成R&D联盟进行R&D活动。研发外包可分为核心业务外包、与核心业务密集相关的业务外包、支持性业务外包和可抛弃性业务外包四种类型;也有的学者将研发外包分为核心业务外包、非核心业务外包和互补性业务外包等不同类型;伍蓓等(2009)根据研发外包的技术特征,将其分为两种类型:效率型和创新型(见表2—2)。

表2—2 效率型和创新型外包模式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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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作者根据伍蓓等:《企业R&D外包的模式、测度及其对创新绩效的影响》,《科学学研究》2009年第2期修改后得到。

对于技术水准低的企业,特别是企业内部没有专门的研发机构的企业,要获取技术工艺的改进或是开发新产品是非常困难的,研发外包将成为该类企业实现创新的有效途径。尼什古奇(1994)发现,R&D外包可以使发包企业更容易靠近未知的知识库、更加灵活地面对需求的变化,有助于企业缩短新产品推向市场的时间。奥弗尔(Afuah,2001)认为持续的R&D外包有助于缩短技术产品的生命周期。特别是在技术快速变化的行业中,在企业内部所掌握的知识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R&D外包是发包企业向外部供应商进行知识学习的最便捷的途径,但是在突破性技术创新中外包的作用相对较小。在外包实践中,由于R&D难以定价、R&D成果的产权归属不明晰以及R&D外包存在较高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对方一般不会在该项目上配置一流的技术研发人员。而且R&D中存在较高的技术不确定性,即使发包企业投入了足够的资金,R&D企业也可能将资金转作他用,或者隐匿创新成果。因此,R&D外包多发生于R&D强度相对低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