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祖父母
祖父龚绍驰,1892年出生,兄弟六人,排行第五。祖母告诉我们,1940年祖父生病发高烧,由于没钱买药治病不幸辞世。祖父发高烧时,父亲去几里远的山脚下的泉水池取泉水给祖父喝,用毛巾浸泉水敷。祖父辞世,留下年轻的祖母和年幼的儿女——我的父亲与我的姑姑。祖父幼时在本村私塾读过书,识几个字,以务农为业。祖父为人忠厚、诚实、勤劳,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帮助别人,办事认真、公道,在村中威望较高,至今尚有传颂。据村中老人回忆,村民买卖土地或典当租赁,都喜欢叫我祖父代笔写契立约,做中证人。村里要请戏班演戏,祖父参与筹经费、请戏班以及演戏安排等工作。龚氏家庙大厅本来只有前后两层,中间是空地。祖父与同村龚大荣带头筹集资金,采购木材砖瓦,请工匠把中层建造起来,成为现在的前、中、后三层大厅。
祖父结婚两次,第一次娶妻,祖母是汤溪县县城人,姓吴(名不详)。吴奶奶生下银珠姑姑后病故。我幼时还跟银珠姑姑去县城外的祖母家中住过几天。吴家住在县城南区,房屋高大宽敞,应属殷富人家。祖父第二次结婚,娶陈大香。陈大香是我的亲奶奶。
祖母陈大香,1891年出生,汤溪县洋埠镇后张陈村人。祖母为人慈善、诚实、忠厚、勤劳。祖母幼年丧父,她的母亲无力养活两个女儿,将七岁的大女儿大香给寺前杨村舅舅家做童养媳,自己带着小女儿小香改嫁。祖母16岁结婚,在寺前杨村时生三女两男。一女两男早夭,剩二女。长女杨金莲,次女杨连珠。祖母命苦,在28岁时不幸丧夫。在那时,因没有儿子,只有女儿,祖母受叔伯排挤,难以继续在寺前杨村杨家立足,不得已把大女儿寄养母亲处,自己带领小女儿转嫁到东祝乡下伊村。祖母转嫁到下伊村后几年未曾生育,下伊夫家有点想法。下伊那家的大女儿是我祖父的大嫂,听闻后就将她的弟媳介绍给她的丧妻的五叔,也就是我的祖父。
陈大香(1891—1969)
祖母在山下龚村生两女两男,养大一男一女,就是我的父亲和珠梅姑姑兄妹二人。这样祖母前后有五个孩子,除父亲和珠梅姑姑二人外,还有与父亲同母异父的姑姑杨金莲和杨连珠,同父异母的姑姑龚银珠。祖母对五个孩子均尽心尽力,平等对待。五个孩子个个都很孝顺。
祖母一生坎坷,但非常慈爱,对儿孙极好。祖母从来不打子女,连重骂都舍不得,最多骂一声,“别轻骨头”(当地的一句口头禅)。祖母晚年常说:我苦了一辈子,但有你们这些子孙,我很满足了。祖母一生勤劳,艰苦度日,1969年因病治疗无效,于农历十月廿七病故,享年七十九岁。
1969年我已在国防科委8601工程处(地处陕西凤县)工作,父亲为了不影响我的工作,当时都没有告诉我祖母生病和去世的消息。1969年底我回家探亲,发现祖母不在了,这给我的打击太大了。我在祖母的坟边呆了很久很久。祖母非常疼我,没想到我参加工作不久,家中条件稍有改善,她就离开了我们。祖母辛苦了一辈子,没有过上好日子。至今想起,我心中都很难过。我们国家的农民太穷了,生活太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