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雅声与俚歌的融合
——刘禹锡民歌体乐府诗的特征之四
刘禹锡的民歌体乐府诗大多是可以入乐演唱的,其创作的本来目的便是“俾善歌者飏之”。因此,不仅在当时,“武陵夷俚悉歌之”,而且直到宋代,“犹有能传刘氏之声者”。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记云:
《竹枝歌》云:“……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还有晴。”予尝舟行苕溪,夜闻舟人唱吴歌,歌中有此后两句,余皆杂以俚语。岂非梦得之歌,自巴渝流传至此乎?
传唱如此之久,除了内容本身富有生命力和吸引力以外,自当还有其音韵和语言上的特点。为了便于传唱,诗人一方面将民歌的浏亮音节吸收入诗,一方面又参酌取用文人乐府诗的婉转曲调,造成雅声与俚歌的融合,使自己的作品不仅富于画面美、人情美、哲理美,而且也富于音乐美,“运用似无甚过人,却都惬人意,语语可歌”。仅以《竹枝词》为例略加说明:《竹枝词》在民间有现成的音调曲谱,这由《竹枝词九首引》所云“聆其音,中黄钟之羽”可知。“黄钟之羽”是一种比较高亢激越的音调,与民歌的奔放情绪适相契合。但诗人在依曲填词的过程中,却参考文人乐府诗的发声技巧和平仄要求,对它作了适当的改造,宛转其声,柔曼其调,低昂其节,浏亮其音,使之“圆美流转如弹丸”。《竹枝词》十一首全押平声韵,无一例外,这与《竹枝词》的固有音韵虽不甚相合,却显得更加轻快悠扬,适于曼声歌唱。在平仄安排上,首句多以仄声起音,先造成一种激励、昂扬之感。第二句则改为平声起落,舒缓其势,节奏顿变。第三句有意与上句失粘,复用仄声起音,形成中顿转调,又由舒曼转入高亢。最后再以平声收束全篇,归于悠扬宛转。这样便使得全诗的音调活泼流畅,跌宕多变,时而如行云流水,时而如骤雨狂风,时而如洞箫横吹,时而如金钹齐鸣。这对表达复杂的思想感情是颇为适宜的。
重迭回环的咏叹方式,也给刘禹锡的民歌体乐府诗带来了流美婉转的韵味。民歌素重回环咏叹,因为通过回环咏叹,每能收到荡气回肠的特殊效果。刘禹锡是深谙此中三昧的。在他的民歌体乐府诗中,重迭回环的咏叹方式,不是表现为简单的复沓和重奏,而是表现为大量的回文、排句和叠词的交叉运用。回文如《竹枝词二首》其一中的“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还有晴”;《竹枝词九首》其三中的“桥东桥西好杨柳,人来人去唱歌行”;《堤上行三首》其一中的“酒旗相望大堤头,堤下连樯堤上楼”;以及《竹枝词九首》其二中的“山桃红花满上头,蜀江春水拍山流。花红易衰似郎意,水流无限似侬愁”等等。排句如《竹枝词九首》其一中“白帝城头春草生,白盐山下蜀江清”;《杨柳枝词九首》其四中的“金谷园中莺乱飞,铜驼陌上好风吹”;《浪淘沙词九首》其八中的“莫道谗言如浪深,莫言迁客似沙沉”等等。叠词如《宜城歌》中的“靡靡度行人”,《视刀环歌》中的“脉脉万重心”,《三阁辞》中的“浪语判悠悠”,《沓潮歌》中的“归涛纳纳景昭昭”等等。回文、排句、叠词的交叉运用,既造成了结构上的整饬回环之美,加强了言情的效果;又造成了音韵上的流宕圆转之美,加强了表声的效果。
雅声与俚歌的融合,不仅表现在音韵方面,而且也表现在语言方面。《苕溪渔隐丛话》引王安石语云:“世间好言语,已被老杜道尽;世间俗言语,已被乐天道尽。”这实际上是说杜诗语言尚雅,白诗语言尚俗。而刘禹锡诗的语言,尤其是他的民歌体乐府诗的语言则介乎雅俗二者之间,近雅而不远俗。刘禹锡的民歌体乐府诗是欲披之管弦的,这就要求其语言既生动形象、耐人寻味,又顺口易唱、浅切易懂。王士祯《师友诗传录》引历友语云:“唐贞元中,刘梦得在沅、湘,以其地俚歌鄙陋,乃作新词九章,教里中儿歌之。其词稍以文语缘诸俚俗,若太加文藻,则非本色矣。”这里所谓“稍以文语缘诸俚俗”,正可以概括刘禹锡民歌体乐府诗在语言上的特点。诗人一方面努力使自己的作品带有俚歌色彩,这表现在:(一)常用“侬”、“郎”、“欢”等习见于俚歌的人称代词,如“何物令侬羡,羡郎船尾燕”,“唱尽新词欢不见”等等。(二)多用“缘诸俚俗”的拟声词,如“桨声幽轧满中流”,“笑语哇咬顾晚晖”,“嘤佇如竹枝”,等等。(三)多就当地居民熟谙的物态取喻,如“怳若惊麕顾”,“田塍望如线”,“懊恼人心不如石”等等。(四)多采用明白如话的民间口语,如“乌飞惊五两”,“燕子东西飞”,“今日好南风”,“沙头一眼认”等等。另一方面,诗人又对俚俗语言进行筛选和提炼,益以文藻,去粗取精,化俗为雅,使之更趋规范,更富意蕴,更具魅力。这样,出现在诗人笔下的语言往往声情并茂,音色俱佳,雅俗共赏。如《竹枝词九首》其三中的“江上朱楼新雨晴,瀼西春水縠文生”,这个“生”字不仅音节浏亮,朗朗上口,而且意蕴深厚,耐人咀嚼。“生”,在这里可以理解为“萌生”的“生”,也可以理解为“生动”的“生”,还可以理解为“生熟”的“生”。晏殊认为作“生熟之生”讲,“语乃健”。细细玩味,这个“生”字确有新鲜、活脱之意,它既写出了春水的特点,也写出了人们的感觉,诚所谓“一字妥帖,则全篇生色”11。又如《秋词二首》其二中的“试上高楼清入骨,岂知春色嗾人狂”。“嗾”者,教唆也,指使也。这里,诗人筛滤掉“让”、“使”、“叫”等字眼,而选取带有浓烈感情色彩的“嗾”,不仅使描写对象人格化,而且隐隐流露出对“春色”的贬义,似乎春色会唆使人轻狂放纵,恣意妄为。这就反衬出诗人对“秋日”的由衷喜爱之情。这个“嗾”字亦乃采自民间口语,一经诗人楔入特定的语言环境中,便脱尽鄙俚之气,成为“风神摇荡”、雅俗共赏的“绝妙好辞”。在《百花行》中,这个“嗾”字曾再次出现:“烂漫嗾颠狂,飘零劝行乐。”诸如此类,岂不都显示出雅声与俚歌的融合,显示出诗人学习民歌的赫赫劳绩?要言之,刘禹锡正是在不断向民歌吸取“新的养料”的过程中,完成了诗体的革新,实现了创作上的飞跃。他的民歌体乐府诗,作为一种成功的尝试,清楚地向我们展示了文人诗与民歌相结合的宽广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