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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论刘禹锡的讽刺诗
我国的讽刺文学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它顽强地冲破历代统治者所提倡的“温柔敦厚”的诗教的束缚,把触角伸向社会的各个角落,在对假、丑、恶的辛辣嘲讽和真、善、美的刻意追求中,求得了自身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而刘禹锡的讽刺诗则以其犀利而婉曲、冷峻而幽默的独特风格,在我国讽刺文学的历史长廊里,居于引人瞩目的地位。
诚然,封建统治者也曾标榜“美刺”原则,但这所谓“刺”,充其量也不过是指他们内部的“潇洒、机智之士所作的无伤大雅的讥嘲”,如汉代东方朔的那些劝百而讽一的雅谑。他们对真正的讽刺文学从来都是侧目而视,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的。刘禹锡曾因“诗语讥忿,当路不喜”,再次贬官连州,苏轼也曾因学作刘禹锡的讽刺诗,几得杀身之祸。因而,一些正统的封建文人不仅不敢尝试讽刺文学的写作,还把它视为异端,竭力加以排斥。魏庆之《诗人玉屑》引《龟山语录》云:
诗尚谲谏,唯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乃为有补;而涉于毁谤,闻者怒之,何补之有?
黄庭坚《书王知载朐山杂咏后》亦云:
诗者,人之性情也,非强谏诤于廷,怨愤诟于道,怒邻骂座之所为也……其发为讪谤侵凌,引颈以承戈,披襟而受矢,以快一朝之愤者,人皆以为诗之祸,是失诗之旨,非诗之过也。
在这种情况下,讽刺诗的发展必然经历一个艰难而又缓慢的过程。应该说,《诗经》中的《魏风·硕鼠》、汉乐府中的《羽林郎》以及唐代诗人杜甫的《杜鹃行》等作品,虽然含有较多的讽刺成分,却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讽刺诗。在借鉴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多方开拓,苦心经营,使讽刺诗具有独特的风貌,成为一种强有力的武器,这是刘禹锡及其后继者对讽刺文学的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