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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忙碌的中国人:工作和家庭的平衡
第三章 超时工作的上班族
就业活动是现代社会大多数人获取收入和社会认同的主要途径。为就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1]条件是国际劳工组织“体面工作议程”(Decent Work Agenda)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时间维度上,合宜的劳动时间是衡量体面劳动的指标之一,也是良好工作条件的体现[2]。
在中国,无论是俗称“打工族”的企业单位员工,还是俗称“铁饭碗”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职员,都普遍存在着劳动者超时工作的现象。超时工作,俗称“加班加点”,是指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净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根据《劳动法》,劳动者日净工作时间[3]超过8小时即定义为超时工作。本章从超时工作率[4]、严重超时工作率[5]、非正常时间工作率[6]三个维度来关注中国工资劳动者[7],即“上班族”的超时工作(加班加点)现象。
本章使用的数据来自2017年中国时间利用调查,研究的样本包括:被调查者的就业身份为雇员(不含雇主、自我雇佣、家庭帮工)、年龄在16岁及以上的所有工资劳动者,共计7178人,其中男性为4072人,女性为3106人。城镇居民5894人,农村居民1284人。按照中国劳动年龄人口的规定,男性的法定工作年龄是16—60岁,女性的法定工作年龄是16—55岁,在本章使用的数据中,16—60岁的男性雇员占男性雇员总数的92.0%,16—55岁的女性雇员占女性雇员总数的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