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研究缘起
怀着一种深切的敬畏心理,在对前人研究成果进行梳理的过程中,笔者多次被深深触动。唐人刘知几在《史通》中指出,史家应具备“才、学、识”三长,而“三长”之中最重要的就是“史识”。史学前辈陈旭麓先生亦直截了当地指出“史识是治史的眼睛”[106]。在阅读前人的研究之作时,笔者深切感受到了他们敏锐的治史的眼光之提醒与鞭策。选择土改作为研究对象是已然确定了的,但如何在研究的视角上不止只是重复别人的工作却是一种“识见”的抉择。笔者的抉择缘于以下几点:
(一)为什么选择新区?
“新区”既是一个空间概念又是一个时间概念。20世纪20年代初到50年代初,中国共产党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都提出了相宜的土地改革的方针政策,并努力付诸实践。有学者把这一历程分了五个阶段:(一)中国共产党建党初期和北伐战争时期的农民运动(1921—1927年);(二)土地革命时期(1927—1937年);(三)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1937—1945年);(四)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1945—1949年);(五)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改革(1949—1953年)[107]。其实,学界论及土改时更多的是指1946—1953年这一时段的土地改革。也有学者把这一时段的土改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46年至1949年间老解放区的土改,第二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后广大新解放区的土改[108]。一些关于新区土改的研究论著或论文均系指新中国成立后广大新解放区的土改。然而,就笔者所见,如此划分土改阶段似乎会给人这样的直观印象:1946年至1949年的土改是老区的土改,而新中国成立后的土改则为新区土改。而罗平汉在叙述新中国成立前的土改中也有专门一节记述了“新区土改”,而其所指新区正是1947年秋,中国人民解放军对国民党军队发起战略大反攻之后逐步解放并稳定下来的区域。而另一部专著莫宏伟等的《新区农村的土地改革》所指的新区为1949年4月以后,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解放全国的大进军,获得解放的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广大地区。这里也并不包括1949年4月前所解放的新区[109]。毛泽东在1948年2月3日给刘少奇的一封电报《在不同地区实施土地法的不同策略》中论及关于土地法的实施,应当分三种地区,采取不同策略时,谈及的三种地区:其一为日本投降以前的老解放区;其二为半老区,即日本投降至大反攻,即1945年9月至1947年8月两年内所解放的地区,这种地区,占当时解放区的绝大部分;其三是大反攻后新解放的地区[110]。应该说这代表了中共官方的一种“新区”划分,即视大反攻后新解放的地区为新区。
事实上,随着中共解放区域的扩大与推进,“新区”与“老区”仅是个相对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所指不同,如在抗日战争结束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从日本帝国主义手中收复了大量失地,占据了日伪原来的统治区域,这些区域被称为新解放区。这相对于土地革命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中共所建立和不断巩固的区域而言是新的区域。1947年六七月,中共领导的军队在与国民党军队的对决进入战略反攻之后迅速解放了大片地区,其中除一部分是国民党重点进攻时所占据的解放区,这时被重新解放和收复外,绝大部分是新的解放区,这些新解放的区域被简称为新区。这些地区的巩固和发展,对于中共未来的国家政权建构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新区土改是中共建构政权、发展经济的一个新的起点。因此,新区土改在1927年以来的中共土地运动史上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它是中国共产党以“土地改革”为名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最后阶段,也是涉及人口最多,动员范围最广,政策比较严密,运作过程相对平稳的一个土地革命阶段。所以能够做到这些,一是中共已经获得了过去长期土改的经验,在新区土改中既延续了以前土改的基本政策方法,又根据具体区域特点在某些方面有所调整;二是由于严酷的战争已经基本结束,中共逐步获得了国家政权;三是中共不再着重于把土改作为战争动员的手段,而更多地为了实现整个社会政治、经济及文化的变革。因而,该时段的土改有深层的社会和历史内涵。因此,研究新区土改的历史意义不言而喻,这就是笔者之所以选择新区土改作为研究对象的缘由。
(二)为什么选择晋中新区?
以区域社会作为研究对象已成为目下大多数社会史学者共同的学术追求。当然,区域的选择亦非率性而为。笔者选取晋中区域,基于以下三点原因。
其一是基于其特定历史时段统一的行政规划。晋中区域位于山西省中部,东依太行山,西傍汾河水,地处山西腹地,整个地区处于盆地之内,汾河流经其中。全区气候温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商业贸易相当发达,是山西经济文化发展较早的地区之一。
晋中地区自古以来一直未形成一个统一的行政区划。1937年7月中旬以前,无论从行政上、党派上,都没有叫过“晋中”这一名称,1937年抗战爆发,中共根据战争的需要,成立了晋中特别委员会。此后,“晋中”这一名称逐渐形成一个区域性的名称,并在中共党内文件中多次正式应用。在行政上正式用“晋中区”最早是在1948年7月华北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晋中区的通知。1948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将晋冀鲁豫解放区与晋察冀解放区合并为华北解放区[111],并撤销了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和中共晋察冀中央局,成立了中共中央华北局。1948年晋中战役[112]结束后,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华北局为组织晋中一带的人力、物力支援人民解放军解放太原,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于22日决定成立太原区,由晋绥、太行、太岳、北岳等的一部分县市组成三个专区。
1948年8月1日,太原区改名晋中区,华北人民政府晋中区正式成立,并成立了中共晋中区党委、晋中行署、晋中军区。此后即有了晋中区党委、晋中行署和晋中军区的党政军领导机关及行政区名称。当时,区党委、行署、军区驻地在榆次县李墕村。
中共晋中区党委上属中共中央华北局领导,晋中行署、晋中军分区分别归华北行政联合委员会、华北军区领导。全区辖3个专区、21个县(市)、145个区、4583个村、2432638口人、11215679亩地[113]。原来晋绥第八专署(辖徐沟、清源、太原、交城、文水、汾阳、孝义、平(遥)介(休)、阳曲等县市)划归晋中行署,中共太行区党委所属二地委领导的5个县委分别划归中共晋中三地委(榆次、太谷、祁县)和一地委(平定(路南)、寿阳)领导,太岳区所属的第一专署下辖的平遥、介休县政府划归晋中区第三专署,北岳第二专署(五台、盂县、平定(路北)、定襄、阳曲(路北)、寿阳(路北)、寿(阳)榆(次)、忻县)划归晋中行署领导,更名为晋中第一行署[114]。
晋中区包括三个专区,分别为:一专区辖五台、盂县、平定、定襄、阳曲、寿阳、忻县7个县,二专区辖徐沟、清源、晋源、交城、文水、汾阳、孝义7个县,三专区辖榆次、太谷、祁县、平遥、介休、灵石(路西部分)6个县和平遥市。
1949年2月,晋中行署与太原市政府合并,称太原市政府,原晋中一、二、三专区分别改称太原一、二、三专区,县属不变。1949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山西省人民政府,同时决定将太原一、三专区部分地区和太行区左权专区合并成立榆次专区。这样,原有的晋中区所属各县分别划归汾阳专区、榆次专区、忻县专区。
由此,笔者所选定的研究区域即为以1948年8月到1949年8月的晋中区(后称太原区)所属各县为中心的晋中区域。
其二是基于晋中新区特有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特征。晋中新区是指长期被日本侵略者和阎锡山占领,经过1948年晋中战役以后新解放的地区,有两类:一类曾是解放区或游击区,抗战胜利后一度被国民党阎锡山军队占领,解放军全面反攻后又恢复的;另一类为阎锡山长期统治的地区。这些新解放的地区有以下一些特点:(1)由于晋中新区处在中共几块解放区(根据地)的包围之中,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在老解放区所进行的反奸清算斗争与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有很大影响。特别是其中有些地区在抗战反攻后曾一度解放,进行过反奸清算,调剂了土地,有的还平分了土地。(2)一些地区曾是中共抗日根据地,实行过调剂土地,阎锡山实行“兵农合一”制度后,否定了调剂后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重新按份地划分了土地。这就使农村土地占有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的土地关系更加复杂。(3)一些是长期受日伪与阎锡山的压迫统治,中共工作从没有达到的地区,并彻底实行了“兵农合一”制度。总之,晋中新区约有2/3的地区在阎锡山统治时期实行过“兵农合一”等土地制度,这是其他新区所没有的特殊情况。有学者称,“对于在国民党统治区域已对地主原有的土地进行过所谓的‘土地改革’地区的新区,如何开展土改,尚无先例”,因而,中共在阎锡山时期实行过“兵农合一”制度的晋中新区农村开展的土改,“具有其独特性,是新区土改中的特例”[115]。
晋中新区开始土改之时中共还没有取得全国政权,在晋中,太原还没有解放,因此,晋中新区土改是在十分复杂的环境下曲折推进的。晋中新区土改可分两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于1948年秋季开始到1949年春结束,是在一边准备战争(解放太原),一边恢复社会秩序,一边进行生产(当时正是麦收以后秋季管理加紧的时期)的情况下进行的;第二阶段是在1949年冬到1950年春、冬,到1951年初全部结束,这一时期的土改是在山西省建制恢复后进行的土改。两个阶段都经过了实验村试点、在条件成熟的村庄逐步展开的进程。基于笔者考察的主题,笔者仅就1948年秋至1950年春这一阶段的土改进行研究分析,因为这一时期晋中新区土改的政策是基本相同的,1950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后未经土改的地区则是按这一政策实践的。基于上述情形,可见晋中新区土改是非常曲折的,与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后的其他新区土改相比,不论从面临的环境和执行的政策上都有其特殊性。然而,目前所涉研究并不多见[116]。
其三则是笔者对该区域的特殊乡土情结和与生俱来的农民情结。早有学者明确指出,“‘区域’可大可小,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开展中国区域社会史研究,研究者可以选择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熟悉的相对区域开展研究。这样既有天时、地利、人和的基本条件,又有切身体会和领悟的实践。”[117]这也是笔者选择该区域作为研究对象的现实考虑。笔者的选择还基于一种情感因素,正如一位学者所言,“中国的农民,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劳动者,在中国农民中,充满着具有先天经验的管理者、经营者和会计师,中国‘勤劳革命’的基础、环境生态的基础、制度稳定的基础、文化建设的根和本,都在于这片希望的田野。而只有当一个中国人理直气壮地说‘我是中国农民的儿子或女儿’的时候,他(她)才能称得上是深深地爱着这个国家和人民。”[118]笔者对这一表达深有感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