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加强社会建设是现代化不可逾越的阶段
面对目前中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困境,政界、学界提出了今后关于改革发展的多种战略选择,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主张。第一种主张认为,要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继续集中主要精力抓经济发展,认为经济发展了,其他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第二种主张认为,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的根本原因在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要求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加强政治建设;第三种主张认为,中国下一步的战略任务、战略重点应该是加强社会建设,进行社会体制改革,通过解决民生问题、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重建、调整优化社会结构等,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从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看,在工业化初期,往往注重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到了工业化中期,经济高速发展,社会问题增多,因而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成为重要课题;到了工业化后期或后工业社会,则是整个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因此,我们主张在新的历史转折时期,把加强社会建设作为中国未来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重点,这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符合中国国情和当前实际。在下一个历史阶段,应当从国家宏观发展战略出发,在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实行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并重的战略方针,把社会建设摆到重要的战略地位,推进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
(一)加强社会建设是现代化必经阶段和战略要求
把加强社会建设作为中国现代化下一个阶段的战略重点,有以下几方面的具体实践理由。
第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战略目标。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当时“人民生活水平总体达到小康水平”,但“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因此,“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2012年,十八大提出“确保到二〇二〇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
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后,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6大类23个指标的体系。对照当时的指标看,2010年全面小康已经达到80.1%,比2002年提高了20个百分点,时间过半,任务完成也过半,这是很好的。从监测数据看,经济指标实现得最快最好(比2000年提高了25.8%):2020年的目标人均GDP是达到31400元,若按2000年的不变价格计算,2013就能实现这一目标。但是,社会和谐、文化类指标提高较慢,特别是有几个指标还出现倒退:2000年城乡差距已经达到99.8%(即2.6∶1),但2010年倒退为70.3%(即3.23∶1),城乡差距反而扩大;基尼系数2000年已完成了98.6%(即0.412),但到了2010年倒退为79.8%(即0.481),意味着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扩大;社会安全指数2000年已经达到了,2010年倒退为95.6%。文教类三个指标2010年仅实现68%,比2000年提高不到10%。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已经不到8年的时间,如不抓紧加强社会建设,好几个指标就有落空的危险。
第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内需是发展的战略基点,也是最大的结构调整。10多年来,中国一直在强调要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但收效甚微。这表明,在目前仅仅依靠调整经济结构是不够的,还需要通过社会结构调整,开拓发展领域,改善社会环境,创造社会财富,促进居民增收,扩大内需,才能奏效。目前中国城市中约有2亿农民工还没有实现市民化,社会保障不足,收入偏低,无力消费。有一部分农民工,有些积蓄,也不敢消费,他们要攒钱回农村造房,娶妻成家。广大农民整体收入很少,只有城市居民收入的1/3,购买力很低。在这样的社会结构背景下,扩大内需是很困难的。因此,需要通过改革社会体制、调整社会结构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即要通过合理配置资源、机会,提高社会中下阶层的收入水平,改善教育、就业、社保等问题,确保他们的基本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形成以中产阶层为主体的消费市场,促进新社会阶层的兴起和发展,才能使市场经济的活力充分显现。
第三,解决当前突出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需要。如前所述,当前社会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社会建设滞后的结果。过去30多年,经济改革带来了经济高速的发展,但经济改革的本质是利益结构的调整。在以效率为核心原则的利益调整下,利益分化失衡,蛋糕做大了,但分蛋糕的规则没有定好,分得很不好。进而引发诸多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社保难”的呼声已经喊了很多年,我们不能充耳不闻。人民的呼声,就是时代要解决的问题。近年来,党和政府关注民生,在经济上进行了大量的投入,正在逐步解决这些问题。实践表明,仅有资金投入还不够,还必须加强社会建设。社会建设就是要从社会的层面,按照社会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此进行调整,即要建立和完善一系列以资源机会公平公正配置为主导原则的新社会体制,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改革发展成果共享的体制和机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
第四,奠定政治体制改革社会基础的需要。政治体制改革不是少数杰出人物和个人意志的产物,而是源于社会对政治改革的迫切需要,尤其需要通过社会建设培育政治建设和政治改革的社会条件。民国初年,广大志士仁人寻求宪政民主、民主共和等,但最终都归于失败,原因就在于当时的中国社会刚刚脱胎于皇权体制,封建思想依然根深蒂固,因而直接推进民主政治,基本上不具备经济社会条件。改革开放30多年来,现代化的经济基础基本具备,通过基层民主选举,人们经受了民主政治的教育和训练,但还缺乏强大的以中产阶层为主体的公民社会。因此,我们认为,目前中国应首先通过改革社会体制,合理配置资源机会,扩展中产阶层发展的基本能力;发展好社会组织及其作用,培育和强化广大社会中下层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形成一个相对稳定合理的现代社会结构,为全面推进政治改革奠定民主基础、制度基础和社会基础。国内外现代化历史发展的经验和教训表明,在社会矛盾、冲突多发频发的阶段,显然不是全力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好时机。
第五,促进形成现代国家文明秩序的需要。无论是经济建设,还是社会建设、政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最终都要形成现代文明秩序。文化建设的所有层面,特别是社会规范层面、价值观念层面、习俗制度层面,本身既在塑造社会力量,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一个表现。从社会学角度看,人的社会化就是社会文化的传播和传承、规范行为的养成和社会性格的培育;从社会结构角度看,优秀的文化习得是培育现代中产阶层的主要“指标器”,促使中产阶层成为社会道德高尚、主流价值引导、个人行为规范、生活消费趋良、时代潮流引领的社会群体。中产阶层还是现代社会思潮的倡导者、文化改革的“急先锋”、公益文化事业的引领者和提供者、现代文化产业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因此,社会建设在形成新兴中产阶层的过程中,本身推动了文化建设,促进了现代文明秩序的形成。
第六,在经济建设基础上适时加强社会建设,是现代化国家发展的普遍性规律。国际上,有效加强社会改革,成功实现稳定繁荣的例子屡见不鲜,如,美国工业化中期(1920~1960年),在1929~1933年发生全球性经济危机,“罗斯福新政”成为挽救美国的“福音书”。“新政”前期主要是经济复兴政策,中期逐步进入社会改革领域,营建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工会建设,促进劳资谈判,提高底层工人的待遇,恢复再分配体系等。近20年后,1951年社会学家米尔斯发表《白领》一书指出,新老中产阶层占总人口比重达到45%,社会不断进步,逐步奠定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繁荣的基础。日本是又一个基本成功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范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推行新自由主义,推行经济民主化,确立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和出口导向型的国民经济发展战略,走“技术立国”之路,经济逐步发展繁荣。与此同时,日本政府推行社会改革,如实行“教育机会均等”,加强企业工会建设,通过“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建立“全民皆年金,全民皆医疗”的社保制度,制定《萧条产业法》,保护就业和传统家庭制度等。到了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日本全民收入分配基本均等,就业稳定,冲突较少,“一亿皆中流”的中产阶层社会和“福利社会”全面形成。这些是中国可以借鉴的较好经验。而拉美国家则是社会改革不足导致社会动荡的一个反例。20世纪90年代之前,大多数拉美国家推行出口替代的经济发展战略,政府有效干预经济,一度实现繁荣;但推行新自由主义路线的政府,在社会发展领域无所作为,以至于出现了严重的分配不公,基尼系数普遍超出0.6,社会治安每况愈下,犯罪率急速上升,谋杀率从20世纪70年代的万分之八上升到90年代的万分之十三,社会上层政治腐败盛行,缺乏强大的中产阶层。这是社会结构断裂、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的原因,教训深刻,值得汲取。
总之,现代化是一个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整体性、全方位变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阶段接着一个阶段有序建设的过程。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关键时期,就必须通过有目的、有规划、有组织的建设行动,实现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现代化。综合判断基本国情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中国已经处于确立社会建设为战略重点的新的历史阶段,条件充分,任务迫切,机遇难得,不可错失。
(二)提出和探索社会建设是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
“社会建设”写进党的文献成为大政方针,是对中国改革开放伟大实践进行反思,对社会发展经济发展不协调矛盾的认识持续深化的过程。2002年,党的十六大就明确提出,还要用18年的时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其中的“社会更加和谐”可以视为“社会建设”的最初表达。
2003年,在抗击“非典”灾害的过程中,中央深刻意识到改革发展的不平衡性、不协调性和不可持续性,因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并且提出进行“五个统筹”的新要求,其中“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就是我们前述所指的主要问题,表明新的历史转折时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性。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这是中央文件第一次提出“社会建设”这个概念,但文件没有做具体的阐释。
2005年初,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更加明确地指出,社会主义现代化总体布局要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包括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并要求加强对国内外、党内外历史上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研究,深刻认识到社会体制改革、社会结构调整滞后所产生的诸多社会问题。
同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开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新局面”,“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社会建设和完善社会管理体系”。这次会议对于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已经有了更为深入的论述。
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专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即《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建设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它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一定要在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条件下,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且第一次把一系列关于社会建设的概念如“社会结构”“社会体制”“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会政策”“社会心态”“社会认同”等,写入《决定》。
2007年,党的十七大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总体布局的“四位一体”写入新修改的党章,并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对社会建设的理论做了初步界定,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十七大修改党章时,将党的奋斗目标修改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加入“和谐”这个概念,明确社会建设目标是和谐、进步。
201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更加具体地部署了“十二五”时期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深刻认识到社会公共服务滞后于人们的社会需求,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矛盾和新问题。2011年,中央又专门召开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专题研讨班,以此推进社会建设和加强社会管理。
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相协调”“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等新的论断,并载入新修改的党章中。明确强调:“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
自中央提出社会建设以来,全国各地都先后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社会建设实践和理论探索,不少地方都做出了很大成绩,如北京、上海、广东、成都、南京、大庆等地。但多数地区对社会建设的战略意义的认识还不到位,采取的政策和举措不多、进展不大,经济社会不协调及其引发的矛盾和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在新的历史转折时期,有相当多的人已经感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矛盾重重,和谐社会、社会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已经提出来了,但因为种种原因,他们对为什么下一步要推进社会建设,社会建设到底建什么、怎么建等基本问题还不清楚,所以,抓社会建设的行动就迟缓了。在遇到像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那样的时候,他们就又回到单一抓经济建设的老路上。
战略选择上出现反复,表明加强社会建设是一项重大的系统性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改革开放之初,在是否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如何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等问题上,也多有争论和反复,这说明人们对于社会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有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不断上升的漫长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