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北伐中的五次战役
浯口战役
北洋军阀吴佩孚放弃株洲、长沙后,即厚结其力量于汨罗河北岸,企图凭河坚守,拒我北伐军前进。此时我军以如下之态势对敌准备攻击。
第八军(军长唐生智)占领伍公市以西至铁道附近之地区。
第四军(军长李济深)占领澄清铺以东至献钟附近之地区。
第七军(军长李宗仁)介于第四、第八两军之间。第七军此刻部队仅为八团四旅,旅长为夏威(兼第一纵队指挥官,其指挥部在金井)、胡宗铎(兼第二纵队指挥官,其指挥部在澄清铺附近)、钟祖培、李明瑞。余任第七军第一旅第一团团长,并遵命率部从金井移驻浯口(汨罗河南岸)后,于一九二六年八月十八日午后四时,复奉到夏指挥官之命令一纸,其要旨如下:
(一)我各军拟于明日拂晓,向占领汨罗河北岸(左起岳州,经长乐街,右到平江)之敌,进行总攻击。
(二)本军(第七军)须攻击将军坪、长乐街方面之敌人。
(三)陶团(指作者所在团)应于明日拂晓前完成攻击准备,于拂晓向浯口对岸一带山地之敌攻击。
(四)陶团暂归驻瓮江铺(距浯口二十余里)之李旅长明瑞指挥,应与第八军驻伍公市之张国威团取得联络。
根据此项命令要旨,余将攻击部署完成之后,即于次日拂晓令第二营营长傅光威,率全营由浯口渡河夺取对岸高地某要点,随后再向右席卷进攻。余则亲率第一、第三两营及机关枪连(此时仅旱机关枪四挺)出敌不意,在距浯口约八里许之地偷渡。皆以敌人警戒部队过于疏忽,其一部被我生擒,大部未战即溃。因此,余团即乘敌溃乱之际,一鼓作气占领敌主阵地之锁钥据点。此时天已明朗,余遂一面分向长沙李军长、金井夏指挥官、瓮江铺李旅长和伍公市张团长发出报告或通报;一面仍努力击破当面敌人之反攻,以扩大战果。时当面敌人为宋大霈、孙建业两部。战至午后十一时,敌人渐呈不支,而余团以少击众亦陷入疲惫艰苦状态,适又奉到夏指挥官之新命令,总攻改期,全部友军是日并未出动。余此时反复考虑,在当时具体情况之下,若过于深入,则有孤军陷入重围之危险;若轻率撤退,则不仅前功尽弃,且易受敌之钳制,有溃灭之虞。唯有继续猛攻,迅速彻底打破当面之敌,以求得时间和地点之余裕,始便于自由进退。遂以坚定之决心与勇猛之行动,将正面之敌击破并远追三十余里,使敌无暇回击。而李军长于长沙接到余占领浯口对岸敌阵地之报告后,即催令夏、胡两指挥官勿拘守原总攻令,应速利用余之战果,率部渡河,攻击第七军当面之敌。待夏指挥官率部到达河北岸时,余已将该方面敌完全击溃矣。
此战役结局:
(一)虽因命令下达延误,致使一部之攻击与全部脱节,但卒以勇猛之独断行动挽救危局,并进而与友军以渡江便利,开全部成功之端绪。
(二)敌人伤亡千余人,被俘千余人。余团亦伤亡五百名以上。并就被俘敌兵略施以政治教育和允以平等待遇后,择其志愿者补充之(以后北伐过程中,余部战时伤亡补充,主要以此办法)。孙子谓:“车杂而乘之,卒善而养之,是谓胜敌而益强。”于此得一证明。
(三)余缴敌枪五百余支,三节式水机关枪两挺,因此得将原有之土单响枪更换三分之一。
(四)余于上项事务办完之后,于当夜十二时回到南岸团本部原驻祠宇内慰问受伤官兵(每人从缺额公积金内给洋两元)。彼等见余至,一若忘其痛苦,向余行亲切之敬礼,余以是益信余部下之可用。此后,余北伐过程中,乃常能以少击众,转败为胜,盖皆系平日训练之结果。
余平日训练皆本以下数原则:(一)用人公开,组织官长及班长提升考试委员会。(二)无论平时战时,财政绝对公开,组织缺额金保管委员会。(三)教育采实事实地主义,教一事必求得其一事之用,不采模型虚饰之方法。(四)纪律严明,信赏必罚。(五)无论制式与战斗教练,余均以身率先,战时亦然。
余慰问受伤官兵后,遂往河南岸李村,向夏指挥官报告此战役经过,并请示以后行动。夏指挥官谓:“今次战役,虽以冒险成功,但不可为训也。”
箬溪战役
国民革命军第七军,奉命由湖北向江西进发,于九月下旬越过木石港时,鄂赣敌我两军之情势如下:
(一)敌军陈嘉谟、刘玉春等部(吴佩孚系),尚困守武昌城内待援,我第四、第八、第十五各军,仍围攻不下。
(二)敌军陈调元部主力(孙传芳系),已集中武穴及其对岸之码头,有向瑞昌活动模样。其旅长马登瀛率所部溯江西上,在大冶之石灰窑登陆。
(三)箬溪至德安道上敌活动频繁,但实力未详。
(四)我军第一、第三、第六各友军已合击南昌方面之敌,唯尚未得手。第七军为策应南昌方面之主力会战,遂决定取道箬溪,袭取南浔铁道战略要点——德安,将九江、南昌之敌截成两段,使其尾首不能相顾,以便与在南昌方面之友军相呼应,收各个击破歼灭之效。
依于前述战略决定,向箬溪前进之第七军达到距箬溪四十余里之石头铺附近,并侦悉敌军谢鸿勋师全部在箬溪附近山地,凭借险要构筑工事,企图拒止我军前进。李军长遂令由夏指挥官威率李明瑞旅,外加新附之胡天乐团及特务营,向白水街方面抄袭箬溪敌人之后背。胡指挥官宗铎则率钟祖培旅,外加吕演新、杨腾辉及余之第一团共三团,与特务营经下庄、龙口桥,直向箬溪正面之敌进击,以期一举歼灭,便于迅速向德安挺进,完成整个战略任务。
奉命任前卫之钟祖培旅,首先向占领箬溪东北一带高地之敌军谢鸿勋部攻击,尚未得手。
余奉胡指挥官令,率领所部全团,并指挥吕演新团,迅速前进箬溪参战。并须于右与钟旅联络后,即向左旋转,侧击敌之右侧背。
为便于获得情报,把握战机,余团紧接吕演新团后跟进。余则在吕团之先头将近火线前,一面与钟旅取得联系,一面亲率所部迅速占领敌阵地右翼、具有瞰制价值而尚未经敌占据之高地,并拟经过该高地直迫敌人右后侧。但该高地竹棘丛错,上下困难。当余登高远望之际,则见钟旅受敌反攻被迫后退,形势危急。此时夏指挥官由白水街方面之迂回运动(夏指挥官日暮才到达,本战役已结束)未成功。余遂独断变更处置,令吕团仍越过山顶,佯向敌阵地右侧后进攻,本人则率所部,以跑步返回山脚,竭全团之力,腰击离开阵地纷纷向钟旅追击之敌。时敌右侧翼既暴露于我团之前,突受我团不意之猛烈冲击,慌乱失措,又无法退回原阵地,遂纷纷向箬溪附近河边奔逃。时我吕团亦由原方向到达,敌人乃陷入四面包围中,被俘两千以上,淹毙千余,伤亡三千以上。谢鸿勋重伤,死于上海医院。敌大炮、机关枪及炮弹、子弹、驮马、粮食等等,除抛入河中者外,悉为我军获得,卒收歼灭战之效果。是役之攻击部署,系欲以钟旅钳制敌之正面,而以夏指挥官及余作两翼之包围。但两翼包围尚未完成,而正面之我军已被击破。若仍株守原定计划,则敌之反包围运动成功,而我之包围行动实为毫无意义。是日日暮战斗结束后,夏指挥官始到达预定地点,故未能收到切腹包围之效。
德安战役
国民革命军第七军将箬溪敌军谢鸿勋师全部歼灭后,即依照既定方针加速前进,向占据德安之敌军卢香亭部(孙传芳系,约三万人)进攻。
十月三日,胡指挥官宗铎指挥钟祖培旅、李明瑞旅,外加杨腾辉、吕演新、胡天乐三团及一特务营,自晨六时开始攻击,战至午后三时,敌我均浴血争夺德安南铁道东之某重要高地,而演成屡得屡失惨烈决斗之局面。此时我南昌方面之友军,已被迫暂时放弃围攻,正向后移动。敌人遂得利用铁路从南昌向德安增援。时敌众我寡,倘不能火速将德安现有敌人完全解决或击溃之,则德安之敌势必愈巩固,南昌之敌势必益扩张,十分影响革命军全局进展。胡指挥官为争取迅速胜利,除亲率指挥部仅有之参谋副官及随从兵活动于火线上,以激励士气加强斗志外,一面将前项情形报告于李军长宗仁,并通报夏指挥官威,又亲函余速率所部驰援。盖当时余两人友谊笃厚,能共生死患难也。
当夏指挥官率余团及陆受祺团驰援胡指挥官所在地之进程中,余以为德安西北之某高地,自西走东绵亘于敌我侧后方,并为德安附近群山之制高点,谁能首先占领,则对战斗之最后胜利具有决定作用。遂向夏指挥官建议,并得其允许后,率全团改向上述高地(我左翼、敌右翼)奔进。果不出所料,余团前进不远,即与企图抄袭我左翼大部之敌人相遇,发生激烈之遭遇战。时见敌正以一部兵力向上述高地攀登,且已攀登该高地约五分之一。余遂速令余团第二营营长傅光威(附机关枪一连)以排为单位并列,快速地先敌人占领上述高地。午后五时许,该方面敌军因傅营击其侧背,势呈动摇,余更亲率第一、第三两营,向敌施行猛烈压倒之冲锋,将当面之敌完全击溃,全团占领德安车站,敌人前线动摇。胡、夏两指挥官乘势总攻击,敌遂乘日暮分向南昌、九江两方面退去。次早检查此战役结果,知敌军师长段承泽被俘,复被逃逸,敌人伤亡五千人以上,被俘二千人以上,德安附近河港淹死一千人以上;并获得敌大炮十数门、步枪两千余支、机关枪二十余挺及其他辎重颇多。我全军(第七军)亦伤亡四千人左右,全团伤亡更重,计伤亡营长两员,连长九员,排长二十一员,士兵七百名以上。然继此重大战役之后影响颇大:
(一)当时第七军因而能从容回师,击破由武穴渡江经瑞昌而至王家铺之敌军陈调元部,复再度占领德安,完成全局之战略任务。
(二)第四军及贺耀组部,因此而能击溃南浔铁道上马回岭之敌军。
(三)第一、第三、第六之各友军,因此而能反攻南昌方面之敌军,并得对江西方面之敌主力作最后之清算。故德安一役,为肃清江西顽敌之关键,非过辞也。
市汊战役
江西方面之敌军,自经箬溪、德安、王家铺、马回岭诸战役,被国民革命军第七军、第四军及贺耀组各军先后将其击破后,即一部分败走九江,其主力仍拘束于南昌近郊及其对岸牛行车站,企图作最后之挣扎。
唯以当时敌人形势更接近总崩溃时期,我合击南昌方面敌人之各友军(似为第三、第十四两军全部及第一、第二、第六各军一部),遂于某日对此残敌发起最后总攻击。余代理第七军第一旅旅长,亦奉命随白代参谋长崇禧加入该方面作战,于十一月六日自永修急行军赶到乐纪宿营,次日上午十时左右即达到牛行车站附近。据悉敌唐福山师,尚负隅南昌城内正由前江西督军方本仁代向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接洽收编。敌郑俊彦部各军(孙传芳系,时郑为总指挥),则于前一日晚已开始向浙江方向退却,其后卫距南昌尚未甚远。
此时我第三、第十四两军,第二军之一师(戴师)及余所率之一旅奉命担任进击,由白代参谋长指挥。时第十四军取道莲塘,第三军及第二军之一师取道市汊(一名余槎),均已先后分头出发。余旅在第三军后跟进,出发较迟。余于出发前,白代参谋长谓余:“予因事尚须请示蒋总司令,你务穷追此路退却之敌人,勿任远离或假敌以整理机会,日没以后可布置宿营,候予到来。”根据当日进击命令及白代参谋长之面示,余遂遵照指定道路目标督军速进,乃至离南昌不及二十里处,因见友军各个就道路两旁停止,似准备宿营,便跃出友军先头,单独向前,负起追击责任。晚十一时炊饭完毕。敌闻我军快到才走,余部遂在该地街市外露营。因该处与敌易保持接触,亦便于警戒与补给。晚十一时半,白代参谋长赶到,随行有参谋刘斐及卫士十数人。白问此间与敌相距之远近及警戒布置情形。余答,与敌距约十里,我方警戒布置已妥。时白复以商量语气道:“刚才路上接到报告,知向星子退却之敌,昨晚被第七军之小部队予以袭击(此小部队系挑选短枪兵临时组成的)后,营阵混乱,致被第七军缴枪不少。此间距敌不远,亦可仿行一次。”余答:此间距敌过近,且又为敌主力退却方向,为惹起意外战斗时便于掌握指挥起见,用建制部队担任夜袭任务,似较临时挑选短枪士兵组成之部队为宜。白韪其言。余遂命令余旅第二团第二营营长周馥于当夜袭击敌人。周营整装待发之顷,忽三面枪声齐起,据称敌军来袭。余率部遂占领该街市四周之半毁土墙,卒将敌击退,并俘获人枪数十。加以询问,则知并非敌人,乃友军第十四军赖世璜部也,遂各道歉了事。次日拂晓,余命令各连吃完饭并携带干粮,向通往市汊大道出发,猛追敌人。行约十五里,遇敌人后卫部队一旅,迅速将其解决。侦悉敌人主力行经道路为一河堤,左有河水,右有泥田。活动受限,当逃不甚远。遂一面令捷足官兵一连,限时从右绕至敌人先头,断其归路浮桥(似为三江口附近河流),并举火为信号,以示任务达成;一面则自带机关枪连两连,行于旅之先头,见敌人即迅速给予猛烈射击。时敌虽仍挟三军之众,几二十倍于余旅。但以地形恶劣,部队混乱,精神颓丧等原因,敌未能展开反抗。加以归路浮桥为余旅特遣部队烧毁,烟火漫天,走亦不易,遂在余旅迅猛追击下,于市汊附近河堤之大四方围子内被完全缴械。
总结此战役收获为:(一)敌军官兵五万以上全数被俘。(二)收缴敌步枪近二万支,大炮三十余门,机关枪数十挺。
事后,余于南浔铁道火车上向李军长宗仁及夏、胡两指挥官报告战役经过,彼等似不甚置信,诚以战果之大远远超出一般预料也。
龙潭战役
一九二七年八月下旬,孙传芳部号称二十万大军已陆续集中其主力于长江北岸,作直扑南京之渡口准备。其一部并已渡江占领栖霞山及其他据点。此时我各军之位置概略如下:第一军似在龙潭迤东镇江一带。第十九军(军长胡宗铎因故去沪,职务归余暂代。时余任第七军第二师师长)在大胜关、板桥、江宁镇一带。第七军第三师(师长由钟副军长祖培兼)在燕子矶、八卦洲一带。第一师(师长李明瑞)在尧纪门、巴斗山一带。余之第二师,则在南京城内,于八月二十七日早奉命率领所属四个团、一个特务营(人约五千,枪约四千五百支)将栖霞山克复,并派兵一团(团长李宜煊)担任追击后,此晚复奉命回京担任下关对浦口方面之警戒。但次午据李团长宜煊报告,始悉其追击敌人到龙潭(铁道北)某地附近,先值第一军某部,后遇第七军第一师之部队,各与由栖霞山退集及增援之敌军激战,情况紧张,其不得不以独断加入战斗,致未克遵命归队。
二十八日晚(从栖霞山奉命回京之次晚),余奉到第七军军长夏威之电话,命令如下:
(一)敌人主力(上官云相、李宝章、马葆珩、段承泽等师)似已利用稻田禾秆掩蔽在龙潭方面渡江,并已占领青龙山、黄龙山一带高地。
(二)本军第一师及第一军之某部,均经被迫后撤。
(三)第二师务在拂晓前,将下关防务交七军教导团(团长尹承纲)接替,于二十九日正午达到距龙潭之适当地点停止待命(须距铁道南侧不远)。
余遵命将下关防务交代清楚后即行出发,沿途见敌方溃兵纷向尧纪门方向奔走,不及收容。正午到达距龙潭约二十里之某地待命。在铁道南侧数里山地内露营。以前两日出任追击敌人时归李明瑞师长指挥之李宜煊团,经请准归还军部。
是时余遂集合全师官兵作了如下讲话:
(一)此次大军阀孙传芳倾巢渡江,企图占领南京,消灭革命军,其势不可轻。因此我师官兵应深知此次战争胜败实关系革命军存亡,大家务以必死之决心,发扬本师自与北洋军阀战斗以来屡次以少胜多、转败为胜的光荣精神,协同友军将渡口之敌军完全击溃并歼灭之。
(二)特约法三章:(甲)遇有违抗命令擅自进退者,依级予以处死特权。如团长可以处死营长,营长可以处死连长(以下类推)。(乙)无论任何官兵于火线上负伤时,其邻近之官兵不许借故护送离开火线,违者处以枪决。(丙)指定特种任务,尚未进入指定距离,有未许开枪而擅行开枪者,处以枪决。
是晚七时前后,余偕师参谋长林逸贤去军部(七军)开会,会后即行回师部露营地。参谋长则留在军部受领命令。当开军部会议时,余曾提出以下意见:
根据各方所集材料,既证实敌军主力在龙潭方面渡江,并已占领我青龙山、黄龙山一带高地,则可判断其于明日必向我前进,并置重点于我右翼至铁道以北地区。因此在稻谷未收割前,敌人不便运动,尤不利其展开。因此,我之攻击决策亦须着重铁道南侧山地方面(我之右翼)为有利。李明瑞反对此说,夏军长不置可否。
当晚十时,由林参谋长携交余之命令要旨如下:
(一)敌人主力似已接近青龙山、黄龙山一带山脉。
(二)本军(七军)拟于明日向该方面敌人攻击。
(三)该师左应联络本军第一师(在铁道两侧),右应联络第一军向青龙山、黄龙山之敌人攻击;务于拂晓出发,取道某某地。
(四)已令第一、第三各师各抽一团,于明日到达某地,归该师长指挥。
余奉到上述命令后认为,明日(龙潭战役之第一日)如敌人机动前进或有遭遇之可能,遂决定加强后卫,并命令所属第四团(团长梁瀚嵩)、第三团(团长李奇)、师特务营(营长姜公佐)为前卫。除以第四团团长任前卫司令外,并特令师参谋长林逸贤同行,负督导之责。余则亲率第一团(团长李思炽)、第二团(团长李宜煊)及第十九军特务连(连长牙玉璠)开辟道路。令第一、第二两团并列于稻谷田内,紧随前卫前进。因如此,则在与敌遭遇时可迅速展开,以占先制之利;即敌人立于防守姿势时,亦便于挟疾风卷秋叶之势,出其不意,一举击破或消灭其前进部队,乘势直迫敌之本阵地。三十日早,林参谋长及前卫梁司令率前卫进至距青龙山、黄龙山山麓约十里之某处,果如摧枯拉朽,将该处敌人前进部队消灭三分之二,并乘势迫近敌本阵地之青龙山与黄龙山山腹。唯以彼时敌人所占地势及人数武器等,均较我占绝大优势,尤以兵力,敌我为五与一之比,致令青龙山敌我陷入相搏之状态,黄龙山山腹则为敌我争夺之地,得而复失数次。迄至正午时,由第一、第三两师抽归余指挥之两团赶到加入,黄龙山方面战局稍行稳定,既而青龙山、黄龙山忽同时吃紧。午后四时遂严厉限令:第一团李团长思炽,率所部由青龙山山麓取道青龙山及其东方无名山山谷间,进到青龙山敌本阵地前约百米处实行冲锋。未达指定距离前,不准开枪。在前项命令实施活动中,奉到夏军长手条:
子钦兄(编者注:陶钧字子钦):贵师务于本日午后六时前将青龙山、黄龙山之敌人击溃,否则请勿来见我也。
弟威手启
月日
午后五时,战斗更趋激烈。时林参谋长在距敌约七百米处桥上督战;余在距敌九百米小土山上指挥。李团长思炽率所部残存五分之三之兵力,一枪未发,进到青龙山敌本阵地前不满百米处实行冲锋,将青龙山夺回,遂开战斗胜利之绪。
青龙山较黄龙山之地势为高,青龙山既被我占领,则黄龙山之敌受到瞰制与侧射之危险,不能不发生动摇。同时我炮兵对黄龙山射击,炮弹皆集落于黄龙山敌人散兵之壕内,敌更不可支。于是黄龙山亦为我有。青龙山、黄龙山克复后,敌人奔向江平溃退,以天色过晚,未便深进。余所部各团,遂就原占领地过夜。其第二团则进到水泥厂对敌警戒。
三十一日早,余师复协同友军向退走江边之敌进行扫荡,计敌人伤亡及淹死五六万人,被俘二三万人,损失武器弹药不计其数。仅第七军缴获步枪即近两万支。军阀孙传芳知势无可为,逃回江北岸后,率残部远遁。从此奠定了革命军之胜利。
(原载北京市政协《文史资料选编》第三十四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