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驰的草原征服者:辽·西夏·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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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一部叙述辽、夏、金、元历史的书,为什么要从颠覆“唐朝三百年之幻想”这样一种“朴素而老套的,因此又是可笑的看法”(页82)讲起,甚至为此而不惜把这个开篇写得令读者感觉有点过于冗长呢?我以为,作者的用心主要有两点。

首先,吐蕃和回鹘的崛起,以结束唐王朝全盛时代的安史之乱为转捩点,将东亚历史逐渐带入一个分权化和多极化的新局面。正是吐蕃的衰落,一方面导致“原来囊括在吐蕃内的藏系各部落也开始寻求自己的道路”,并最终催生出由党项人建立的西夏王国,另一方面又成为“沙陀发迹的诱因”(页62)。而回鹘汗国的解体则成为契丹部落独立发展的契机。在契丹部英主阿保机不得不用“为长九年”(907—916),即通过两次连任“以三年为期的选举换代制”(页113)之下“可汗”地位的苦心经营来蓄积个人势力的蛰伏期间,面对后唐沙陀政权坐大灭梁、进而吞并正在做建国准备之契丹的危险,阿保机被迫依偎于后唐与后梁之间,在夹缝里求生存。只是到他的继任者手里,契丹才利用沙陀内讧,通过施展助后晋灭后唐又将后晋属国化的策略,成为兼跨农牧混合带两侧的强大的内亚边疆帝国。按照上述线索,本书“直接涉及”的故事,就应当从党项、契丹和沙陀等部的发展获得空前历史机遇的9世纪后半期,也就是自回鹘与吐蕃统一政权瓦解之后讲起。但为了理解9世纪下半叶的整体形势,还必须“将此前一百多年也收入视野”(页11),安史之乱就这样成为本书讨论的真正起点。

其次,也许更加重要的是,唐的中衰,或者说唐从它鼎盛的巅峰不可挽回地一路滑向最低谷的那段有点漫长的时期,实际上还具有比一首令人黯然神伤的超长挽歌更多得多的历史意义。它非常典型地反映在边城范阳之地位的不断抬升之中,即“范阳作为横跨‘华夷’的政治中心真正开始显赫,最终依次作为契丹—辽帝国的副都南京、女真金帝国的首都中都、蒙古世界帝国的首都大都”(页35)。换一句话说,它意味着这不平凡的六百年孕育并实现了“中华”从“小中国”——这个“小中国”在盛唐时期曾膨胀到它的极限——变型为“大中国”的“一次漂亮的转身”(页10)。此种“变身”初见端倪于契丹建立的辽王朝,而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中华的框架是在13到14世纪的蒙古时代一下子扩大起来的”;正是这样一个崭新的建国框架,才真正把中华引上了“通向‘多民族之巨大中国’的道路”(页11)。

从“五胡十六国”开始,源出于草原或汉地社会边缘地区的非汉人群,早就在中原建立过许多属于他们自己的政权。在把中原当做核心统治地区这一点上,它们——包括本书述及的后唐与后晋在内——与以公元10世纪的辽王朝为开端的各“异族”王朝颇有相似之处。然而,前一类政权的建立者多在以雇佣军等方式向中原汉地渗透的漫长过程里,逐步演变为陷入内地、失去后方的无根基政治—军事集团;同时,当时汉地社会所流行或依然具有强大影响力的门阀世族传统,也很便于为接纳诸多非汉人出身的军事贵族集团提供一种非常自然、易行的制度框架。因此这些“渗透”型的王朝往往缺少制度创新的必要动机与资源,未能为突破中原传统体制提供自己的独特贡献。与它们相比较,辽、金、元、清都在短时期内通过大规模的军事征服,迅速地在汉地建立统治,与此同时仍精心维持着作为本族群人力与作为文化后方的辽阔根据地。“征服型”王朝的这种特别的版图结构,推动它们去创制一种不同于纯中原式的国家建构模式。它不仅能在作为帝国经济基础的汉地社会和统治者的“祖宗根本之地”之间保持着平衡,而且为进一步将其他各种非汉人群的活动地域纳入有效治理,提供了比中原汉制更有弹性、更能容纳多样化、可能性因而也更能持久的一种制度框架。

我以为,本书作者所说“小中国”与“大中国”的区别,并不完全是就“中国”版图的面积大小而言。更重要的区别,其实是在以“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亦即以用汉文化去覆盖全部国家疆域为理想治理目标的“小中国”,以及一个能为不同人群的不同文化提供多样性发展空间的“多民族之巨大中国”之间。更明确地说,这是两种不同的国家建构模式之间的区别:一种是外儒内法的专制君主官僚制模式,另一种则是从汉地社会边缘的内陆亚洲边疆发展起来的内亚边疆帝国模式。后者萌芽于辽,发育于金,定型于元,而成熟、发达于清。只要简单回顾一下公元一千年以后的中国历史,恐怕没有任何人还能否定,如果没有这样一种国家建构模式的参与,今日中国就不可能有这般广袤的版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