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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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近现代史

一 英国人的统治和穆斯林的抗争

莫卧儿帝国的衰落为西方殖民主义者提供了可乘之机。早在16世纪初,葡萄牙殖民者便在印度西海岸的果阿、达曼等地建立殖民据点,独占了印度与西方的海上贸易,掠夺印度财富。随后,荷兰、法国、英国相继侵入。英国利用东印度公司,扩大对印度的侵略。从17世纪开始,英国凭借其军事优势逐步在印度取得统治地位。英国东印度公司先后侵占马德拉斯、孟买、加尔各答,建立受英国控制的三个总督辖区。18世纪中叶,英军攻占孟加拉、比哈尔、奥里萨等地。1773年,英国国会通过《东印度公司管理法》,由国会委任总督,全权管理英属印度全部领土,并逐步接管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的权力。1784年,英国国会通过《改善东印度公司和不列颠印度领地行政法》,英国殖民政府从此在法律上完成了对印度的统治,印度完全沦为英国的殖民地。

为了进一步控制印度,掠夺更多的财富,英国殖民政府不断强化其统治。政治上,直接派出英国人担任殖民政府、军队要职,建立英国式的政治制度,使印度的政治统治欧洲化。同时,不断制造并扩大不同民族、部落、种姓和宗教之间的矛盾,收买印度大小封建主,以达到分而治之的目的。经济上,改变原有土地制度,实行新的田赋制度,迫使印度成为英国资本主义原料产地和产品销售市场。在思想文化和教育领域,引进西方思想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1837年,英国殖民当局取消伊斯兰法律、法院,取消波斯语的官方语言地位。1861年,以英国法律为基础制定的新的刑法典生效;采用英国的诉讼程序和司法基本原则。以英语为法庭和官方语言,波斯语被取代。全印度的政府公职人员、律师、商人及其他专业人员,为了工作,不得不学习英语和西欧国家的文化。印度教徒因一千多年来受伊斯兰教的影响和伊斯兰统治,对于异己的文化较易于接受,并能同自己的传统融合起来。而伊斯兰则因遭受西方殖民者的入侵,从历史上的统治者变为受奴役和被统治者,加之次大陆伊斯兰文化、宗教初次遭遇现代西方文化,具有强烈的排他性,所以拒绝接受英国文化。1835年,班廷克在印度推行西方教育时,加尔各答等地的伊斯兰要求取消这个教育法令。伊斯兰坚持学习和使用阿拉伯语,拒不学习英语和西方科学技术。因此,在印度高等学校中学习的印度教学生远远超过伊斯兰学生。1881~1888年,在英语学院学习的伊斯兰只占学院学生总人数的3.6%;1858~1898年,有15081名印度教徒获得学位,同期获得学位的伊斯兰学生只有546人;1858~1878年,加尔各答大学毕业的3155名毕业生中,只有57人是伊斯兰。伊斯兰越是抵制西方教育和科学,他们在英国统治印度的殖民政府中就业的机会就越少。以孟加拉为例,中上层伊斯兰丧失了在警察厅、法院、地方行政机构、税务机构以及军队中的传统地位。1852~1868年,加尔各答法院批准的240名律师中,只有1人是伊斯兰;订立契约的印度文官或高等法院法官中没有一个是伊斯兰;政府任命的1338名孟加拉省官员中,只有92人是伊斯兰。

西方殖民者的入侵和英国殖民者的残酷统治,遭到印度人民尤其是广大伊斯兰的强烈反抗。19世纪中期,印度社会各阶层都在秘密酝酿反英起义。许多印度籍士兵加强联系,秘密聚会,准备发动起义。不满英国殖民统治的土邦王公也在进行反英宣传。马拉塔王公纳纳·萨希布等派遣使者奔走联系,密谋发难。一些著名的伊斯兰学者,如阿赫默德·沙,深入群众,在一些城市经常有成千上万的群众听他演讲。他还用印度百年来亡国的历史激发人们的爱国热情。1857年初,英国殖民者发下一批用涂有牛脂和猪油的纸包装的新子弹,使用时要用牙咬开。信奉印度教和伊斯兰教的士兵认为这是对它们宗教信仰的侮辱,极其愤慨。印度教士兵手捧恒河水,伊斯兰士兵面对《古兰经》,发誓要摧毁英国的殖民统治。5月10日,起义爆发,起义者在次日攻占德里,拥立莫卧儿王朝末代皇帝巴哈杜尔·沙为印度皇帝。起义者号召印度教徒和伊斯兰消除分歧,团结一致,共同参加“圣战”,打败英国殖民者。

在这次人民大起义中,广大伊斯兰包括伊斯兰上层分子的积极参加对起义爆发和队伍的壮大发挥了重要作用。起义对英国殖民者是一次沉重打击。当时英国的评论家将1857年的印度人民大起义称为“伊斯兰的暴乱”。起义失败后,伊斯兰成为英国殖民者的主要镇压对象,被看作基督教和英国天生的敌人。英国人彻底击垮了徒具虚名的莫卧儿王朝,剥夺了伊斯兰在北印度建立的政治上层结构和伊斯兰过去一千多年所享有的特权。伊斯兰希望在北印度恢复政治权力的努力失败了。挫折和失望笼罩着整个伊斯兰社会。

二 “两个民族”理论的产生和全印穆斯林联盟的成立

“两个民族”理论是指南亚次大陆的印度教徒和伊斯兰是两个民族,印度应分治为两个民族国家,应给予两个民族以单独的祖国。“两个民族”理论是巴基斯坦独立运动的理论基础。“两个民族”理论的形成经历了三次飞跃。1883年,赛义德·阿赫默德汗(Sayyid Ahmud Khan)第一次提出印度教徒和伊斯兰是两个民族;1930年,穆罕默德·伊克巴尔明确提出在印度建立一个“统一的伊斯兰国家”;1940年,真纳系统阐述了“两个民族”理论。从“两个民族”理论的产生到巴基斯坦的建立,历时约一个世纪。在这期间,全印伊斯兰联盟(简称“穆盟”)将理论付诸实践,并最终完成了次大陆伊斯兰建国的任务。“两个民族”理论的产生与印度教徒和伊斯兰在宗教信仰、历史文化传统上的差异相连,但其直接原因是近代以来英国的殖民统治。

印度教与伊斯兰教在教义、教规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印度教以等级森严的种姓制度作为其宗教和社会基础,而伊斯兰教则主张在真主面前人人平等;印度教信奉多神教,伊斯兰教主张“除真主外,别无神灵”;印度教以牛为圣物不准宰杀,而伊斯兰教忌食猪肉而食牛肉。所以,两大教派教徒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和冲突。伊斯兰统治者在将伊斯兰教从外部传入次大陆的过程中进行了一系列征服战争;伊斯兰王朝建立后,伊斯兰统治者对印度教徒的压迫和奴役,进一步加剧了两大教派之间的矛盾。但是,在两大教派教徒相处的一千多年里,尽管有不少的矛盾和冲突,却并未出现根据两大宗教来区分的民族理论。

近代民族理论和民族国家是在资本主义产生以后出现的。英国殖民者在次大陆的殖民统治,对次大陆的思想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一部分觉悟较早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开始为建立民族独立国家而斗争。一些思想敏锐的伊斯兰知识分子提出了“两个民族”理论。

有关语言问题的争论,对“两个民族”理论的产生起到了推动作用。1867年,贝拿勒斯一些有势力的印度教徒提出,要求废除在法庭使用波斯书写体的乌尔都语,而代之以使用天城书写体(即书写梵语的一种字母)的印地语,最终使印地语成为政府承认的一种官方语言。这一要求促使伊斯兰意识到,连他们引以为傲的乌尔都语也处于危险之中。经过长时期的语言交融,乌尔都语已演化为土耳其语、波斯语、巴沙语和印度其他地方的普拉克里特语的混合语。这种语言几乎同时出现在旁遮普、德干高原和恒河平原,经过数世纪的发展,已比较完善。

赛义德·阿赫默德汗从语言之争中认识到,伊斯兰已不能和印度教徒一起作为一个单一的民族共同前进。1883年,阿赫默德汗在一次演讲中第一次提出“两个民族”理论。“两个民族”理论为全印伊斯兰联盟的成立做了舆论宣传和理论准备。印度国民大会党(简称“国大党”)的成立进一步加深了两大教派之间的矛盾,推动了全印伊斯兰联盟的成立。

1885年12月,印度国民大会党在孟买成立。国大党要求扩大立法机构,主张省参事会成员应由当时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担任,要求通过会考选拔政府各部各级官员。国大党这些要求的目的是扩大印度人的权力。伊斯兰则认为,他们的教育水平低,不可能在谋求政府职位上同印度教徒竞争;他们比印度教徒贫穷,不可能成为受财产限制的选民。赛义德·阿赫默德汗、赛义德·阿米尔·阿利和纳瓦布·阿卜杜尔·拉提夫(Abdullah Latif)等著名的伊斯兰领导人反对国大党自称的全民性。1888年,阿赫默德汗成立印度爱国协会与国大党对抗。

19世纪90年代,印度国大党领袖提拉克(Bal Gangadhar Tilak)从事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斗争,这在客观上是亲近印度教徒而疏远伊斯兰,从而加深了两大教派之间的裂痕。伊斯兰对提拉克心怀不满,加之英国殖民者从中作梗,酿成了1893年的孟买反伊斯兰严重骚乱。

1905年,寇松总督将孟加拉分为西孟加拉、东孟加拉和阿萨姆省,其中东孟加拉伊斯兰占多数。伊斯兰对这种分治表示满意,但印度教徒反对。寇松总督将以反对伊斯兰为主要内容的歌曲定为国歌。这是伊斯兰同印度教徒在孟加拉发生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因。

为维护自己的政治利益,伊斯兰普遍感到必须有一个自己的政治组织。1906年12月30日,伊斯兰领导人在达卡召开会议,成立了全印伊斯兰联盟。在1908年召开的第二届年会上,阿迦汗被选为主席,赛义德·哈桑·比勒格拉米当选联盟秘书。在全国各重要地区几乎都成立了联盟的省、县支部。全印伊斯兰联盟的目的和任务是:促进印度伊斯兰忠于英国政府的感情,消除对政府任何措施的用意所可能产生的误解;保持和增进印度伊斯兰的政治权利,郑重向政府表达他们的要求和愿望;在不损害本联盟上述目的的情况下,防止印度伊斯兰对其他社团产生敌对情绪。

全印伊斯兰联盟的建立是“两个民族”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它标志着有组织的伊斯兰民族主义的出现。但是,同国大党成立初期一样,穆盟以忠于英国殖民当局为己任,这显然是一个错误。穆盟建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求设立“分区选举”:地方的、省的和中央的参事会中伊斯兰应有一定席位;分设伊斯兰选区,由伊斯兰选民选出。在1905年的印度参事会改革中,穆盟分区选举的要求得到同意。对此,国大党则坚决予以反对。

三 团结的破裂和分治思想的产生

印度教徒和伊斯兰在哈里发不合作运动时期的短暂团结,并未能消除两大宗教派别之间固有的矛盾。教派间的矛盾和冲突愈加尖锐和激化,乃至引发剧烈骚乱。而英国殖民者为了阻止两大教派团结,挑拨离间,为两大教派之间的冲突推波助澜。

1925年7月,德里、加尔各答等地发生流血冲突,死伤数百人;1926年,加尔各答再次发生冲突,持续时间长达6个星期,约125人丧生,上千人受伤;1927年5月,拉合尔发生持续4天的冲突,导致30人丧生,300人受伤。

为了避免冲突进一步扩大,印度教徒和伊斯兰再次进行协商。在1924年、1925年和1926年的年会中,穆盟首领不断强调印度教徒和伊斯兰应加强团结。1927年3月20日,穆盟在德里召开会议,主动表示要向印度教徒和国大党做出一定让步。国大党予以响应。经过1928年2~3月、1929年3~5月两次会议,双方达成协议。参加会议的有穆盟、锡克联盟、国大党、印度教大斋会等政党和组织的代表。会议选举组成了以潘迪德·莫拉蒂尔·尼赫鲁为首的委员会,起草了关于印度政府体制的文件,又称《尼赫鲁报告》(Nehru Report)。这是印度人自己制定的第一部宪法。《尼赫鲁报告》提出印度享有全权自治领地位,中央政府和各省政府采取责任制。

在《尼赫鲁报告》中,伊斯兰的大部分要求被拒绝。伊斯兰代表对这个报告反应不一。尼赫鲁委员会中的两名伊斯兰成员,一位拒绝签字,另一位则根本没有参加会议。真纳对该报告表示不满,提出了14条修改的基本原则,后称“真纳14条”。其主要内容是:在中央立法机构中,伊斯兰代表不得少于1/3,分设选区;其余权力下放给各省;全印人民享有宗教信仰、礼拜和举行宗教仪式的自由;信德单独设省;在边境省和俾路支实行政治改革;伊斯兰应在社会公职中享有一定的名额;宪法中应有保护伊斯兰文化的合理条文;促进伊斯兰教育、文化和宗教的发展;按人口比例确定旁遮普和孟加拉立法机构中伊斯兰的席位。

由于各派未能达成一致,尼赫鲁报告宣告流产。这一事件促使当时仍处于分裂状态的伊斯兰走上团结的道路。1928年12月31日和1929年11月1日,在阿迦汗的主持下,代表伊斯兰意见的伊斯兰各党派团体在德里召开了协商会议;以莎菲和真纳为首的两个穆盟召开联席会议,重申了“真纳14条”。

进入20世纪30年代,伊斯兰的政治生活开始了一个新时期。在这一时期,伊斯兰民族思想发展成熟,从而为巴基斯坦的诞生做了开创性工作。诗人兼哲学家穆罕默德·伊克巴尔对此做出了贡献。1930年12月,在阿拉哈巴德的全印伊斯兰联盟年会上,伊克巴尔被推选为联盟主席。他在这次会议上发表了一次富有哲学意义的演讲。他概括地评述了整个政治和教派形势,强烈地驳斥了关于建立一个统一的印度民族的观念,认为那会使印度各民族人民的固有文化趋于湮没。他指出,“如果从单一的印度这个概念出发来制订宪法,或者把英国民主精神所规定的原则应用于印度,那就是无意中在印度制造一场内战”。他虽然暂时同意建立一个联邦制政府,但是坚持遗产处理权应属于印度的各组成部分。他的最终目标是:“要使旁遮普、开伯尔-普赫图赫瓦省、信德和俾路支组合为一个单独的国家。在我看来,建立一个巩固的西北印度伊斯兰国家,无论在不列颠帝国之内进行自治也好,或者脱离帝国进行自治也好,将是伊斯兰奋斗的最终目标,至少对于西北印度的伊斯兰应是如此。”〔巴基斯坦〕 M.A. 拉希姆等:《巴基斯坦简史》第4卷,四川大学外语系翻译组译,1976,第340页。

伊克巴尔曾提出“建立次大陆伊斯兰国家”的设想,经过若干年的痛苦历程,广大伊斯兰才认识到他这一设想的实际价值。伊克巴尔以动人心弦的诗歌鼓舞人民,使他们对过去满怀豪情,对未来充满信心。

1933年,即伊克巴尔发表其著名演讲第三年,法学家乔杜里·拉赫马特·阿里等人撰写了《机不可失》一书。该书为未来的伊斯兰国家取名巴基斯坦,提出给予巴基斯坦以单独的联邦宪法,从而承认他们与印度其他居民完全不同的民族地位。乔杜里·拉赫马特·阿里在1940年出版的《巴基斯坦:民族的国家》一书中进一步明确阐释了巴基斯坦的含义:巴基斯坦既有波斯语,也有乌尔都语;“Pakistan”是由旁遮普(Punjap)、阿富汗尼亚(Afghania)即开伯尔-普赫图赫瓦省、克什米尔(Kashmir)、伊朗(Iran)、信德(Sind)的首字母和俾路支(Balochistan)的最后3个字母组成,意为巴基人——精神上纯正和洁净的人——的国土。

四 穆斯林联盟的改组和建立巴基斯坦决议

伊斯兰领导人虽然提出了要在印度北部建立伊斯兰国家,但在20世纪30年代前5年,伊斯兰的政治组织却呈四分五裂、一盘散沙状。这种局面不利于伊斯兰事业的发展,当时印度的政治形势迫使伊斯兰领导人对穆盟进行改组。

1935年8月4日,英国批准了《印度政府法》(Government of India Act)。1935年《印度政府法》规定成立全印联邦,由英属印度各省和各王公土邦组成;联邦立法机构由联邦议会和国务会议组成;联邦议会的成员由各省立法机构间接选出,国务会议的成员则由直接选举产生;各省建立议会制政府。该法案比以前的各种宪法条文要进步,但它没有赋予印度英国政府曾经许诺的自治领地位。国大党和伊斯兰联盟对此提出了改进意见,并参加了1936年至1937年初的省议会选举。

1937年7月到1939年11月,国大党各省政府利用权力推行印度教,进一步激化了两大教派之间的矛盾。形势迫使伊斯兰领导人认真考虑伊克巴尔在30年代初提出的建立伊斯兰国家的设想。伊克巴尔在他生命的最后两年,非常关心伊斯兰的前途。他多次写信提醒真纳认真考虑分治问题。他提出要解决伊斯兰前途问题,就必须解决分治问题,为此,有必要重新划分印度,建立一个或几个伊斯兰占绝对多数的伊斯兰国家。真纳开始认真考虑伊克巴尔的建议,于1940年明确提出了两个民族分治的思想。

1940年3月,穆盟在拉合尔召开第27届年会。22日,真纳提出了解决伊斯兰前途问题的办法。由于印度教徒和伊斯兰是两个有着显著差异的民族,因此,唯一的出路是将印度划分为两个自治的民族国家,让两大民族各有自己的祖国。23日,会议通过了由孟加拉首席部长提出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决议,即后来所称的“拉合尔决议”或“巴基斯坦决议”。决议提出,要使某种宪法在这个国家实施,并得到伊斯兰接受,就必须依据下述基本原则来制定。“地理上毗连的诸单位划分为若干区域,这些地区的划分应作必要的领土调整,以使伊斯兰占多数的地区,如印度的西北地区和东北地区,能够组合成 ‘独立的国家’,组成这些国家的各单位应实行自治并拥有主权。”〔巴基斯坦〕 M.A. 拉希姆等:《巴基斯坦简史》第4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76,第354页。

五 蒙巴顿方案和巴基斯坦的诞生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后,英国政府希望获得次大陆各族人民的合作,因而向次大陆人民做出了一定让步。1940年8月,印度总督发表了重要宣言,即“八月建议”。他建议扩大行政会议以便把各种不同教派的代表人物包括进来;承认印度人草拟自己宪法的权利;向少数党派保证,没有它们的同意,不得草拟宪法。穆盟接受了这一建议,并明确宣称:印度分治是解决未来印度宪法最大难题的唯一途径。国大党拒绝了这个建议,并发动了一场和平抵制运动。

面对日本侵略军的进攻,英国政府于1942年3月又派出克里普斯特使到印度谋求和解,以求得到印度各界的支持。克里普斯特使向印度各派表示:战后立即选举产生制定新宪法的机构;不愿留在印度联邦之内的一省或数省,听其自愿,并可以自行组织独立的政府。国大党断然拒绝了克里普斯的建议,要求立即成立自由的国民政府,即国大党的政府,同时不赞成省脱离联邦。穆盟也因建议未能对巴基斯坦国家的建立做出保证而加以拒绝。克里普斯的努力以失败告终。之后,英国政府又先后于1945年6月和1946年5月抛出了“韦维尔方案”和“内阁使团方案”,但都因未能满足国大党和穆盟的要求而宣告流产。

这一时期,穆盟势力日益壮大。穆盟成员从1927年的1330人增加到1941年的112078人,1944年更多达数百万人,仅孟加拉省在1944年就有500万盟员;在信德省,25%以上的成年伊斯兰(约有30万人)加入了穆盟。穆盟领导人在经过曲折之后,更加坚定了建立巴基斯坦国家的决心。

与此同时,国大党与穆盟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在许多地方,印度教徒和伊斯兰发生了流血冲突。仅在1946年8月16日加尔各答发生的教派冲突和屠杀中,就有4000人被夺去生命,另有1万人受伤。整个次大陆濒于内战边缘。政府已难于维护法律和秩序了。为了阻止局势继续恶化,英国首相艾德礼于1947年2月20日宣布,英国最迟将在1948年6月以前从次大陆撤退。他宣称,英国政府必将考虑届时把英属印度中央政府的各项权力移交给何人,或者是整个交给英属印度的某种形式的中央政府,或者在某些地区交给现有的省政府,或者以对印度人民利益最为合理的某种其他方式进行移交。为了进行实际权力移交,蒙巴顿勋爵代替韦维尔出任印度总督。

1947年3月,新任总督蒙巴顿到达印度后发现,在整个次大陆,两大教派之间的内战已迫在眉睫。蒙巴顿在同各个政党的领导人谈判后发现,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是次大陆分治。经过与英国政府磋商,6月6日,蒙巴顿发表了一个重要宣言,即“蒙巴顿方案”。方案规定:印度分为印度教徒的印度斯坦和伊斯兰教徒的巴基斯坦,两个国家均享有自治领地位;在两个国家的国界未做最后确定之前,由开伯尔-普赫图赫瓦省、阿萨姆省的锡尔赫特区选民进行全民投票,在信德省立法议会投票,决定这三个省加入哪一个国家;印度分治前先解决孟加拉省和旁遮普省的划界问题;各土邦有权决定它们加入印度还是巴基斯坦,如果土邦不愿加入任何一个国家,那么可以保持同英国的关系,但不享有自治领地位。

国大党和伊斯兰联盟都接受了蒙巴顿方案。开伯尔-普赫图赫瓦省、锡尔赫特、信德以及伊斯兰占多数的地区旁遮普和东孟加拉,都投票赞成成立巴基斯坦。1947年7月4日,英国议会提出印度独立议案:7月18日,这个议案被立为法案。法案规定,从1947年8月15日起,巴基斯坦和印度两个新的独立自治领宣告成立。该法案宣告了英国在次大陆长达200年的殖民统治的结束和巴基斯坦的建立。穆罕默德·阿里·真纳成为巴基斯坦首任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