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知识
1.2.1 保障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消防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保障条件。消防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及社会的稳定。近年来我国发生的一些重特大火灾,一次就导致几十人甚至数百人的伤亡,造成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经济损失,这不仅给许多家庭带来了不幸,而且还使大量的社会财产化为灰烬。此外,事故的善后处理常常也消耗了政府很多精力,严重影响了经济建设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有些火灾事故还在国内外政治方面产生不良影响,教训是非常沉痛和深刻的。所以,做好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消防工作为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它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与各个行业和人们的生活都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仅就用火、用电以及用气的广泛性而言,消防安全问题所涉及的范围几乎无所不在。全社会每个行业、每个部门、每个单位、甚至每个家庭,都有一个随时预防火灾,保证消防安全的问题。总结以往的火灾教训,绝大多数火灾都是由于一些领导、管理者和职工群众思想麻痹,行为放纵,不懂消防规章或有章不循,管理不严,明知故犯,冒险作业造成的。火灾发生之后,有不少人缺乏起码的消防科学知识,遇到火情束手无策,不知如何报警,甚至不会逃生自救,造成严重后果。江泽民同志在《责任重于泰山》中的“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科学论断,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科学地阐述了消防安全工作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所以,全社会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以及每个社会成员,均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消防工作,认真学习并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共同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只有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提高一个城市、一个地区乃至全社会预防及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这个方针科学准确地表达了“防和消”的辩证关系,同时也反映了人民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也体现了我国消防工作的特色。
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坚持群众性的原则,要求管理者必须树立坚定的群众观点,始终不渝地相信群众的智慧及力量,要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广泛向群众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广大群众自身的防灾能力;要将各条战线、各行各业,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街道、村寨以及家庭等各方面的社会力量动员起来,参加义务消防队,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和灭火工作。要借助群众的力量,整改火灾隐患,改善消防设施,促进消防安全。
1.2.2 保障建筑消防安全的途径
建筑的消防安全质量同建筑设计、消防设施安装、消防设施的检测、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有着直接关系。
建筑设计为建筑物构成的第一步,也是保证该建筑消防安全的第一关,是建筑消防安全的源头,为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对建筑设计的要求,简单地说就是在确保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严格按有关规范、标准及规定进行设计。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是为达到设计功能和使用功能,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的重要环节。对建筑消防设施安装的主要要求:①选择有从事消防工作施工资格、经验丰富以及施工能力强的施工队伍施工;②严格按经消防部门审批合格后的设计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③选择经检测合格,实际使用证明运行可靠,并且经久耐用的消防产品。
在建筑设施中,建筑消防设施自动化程度相对比较高,系统相对复杂,无论是投入使用前,还是使用过程中,均需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测。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要求:①选择有合格资格的单位进行消防设施检测;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进行定期的消防设施检测,不得超过时限;③应该选择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做不定期的消防设施检测;④不定期的消防设施检测应经常进行,不应间隔时间过长,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最好是每天进行一次简单的检测。
建筑内的消防设施同建筑本身一样,无论投资者是谁,均为社会资产的一部分,只有保证其完整好用,才能够为社会发挥积极作用。建筑消防设施,在投入使用以后也会出现一些故障。因为建筑消防设施只是在或者发生火灾后发挥作用,建筑消防设施的故障,通常不影响建筑其他功能正常发挥,所以人们往往忽视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系统出现故障后,往往不能得到及时维修,使系统长时间处于故障甚至封闭状态。如果发生火灾,建筑内的消防设施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将导致不应有的损失。
要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必须做好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1)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制度。设有消防设施的建筑,在投入使用之后,应建立消防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使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工作制度化,即使系统未出现明显的故障,也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对全系统作定期维修保养。在定期的维修保养过程中,可发现系统存在的故障和故障隐患,并及时排除,从而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这种全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至少应该每年进行一次。
(2)选择合格的专业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作全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量比较大,技术性、专业性比较强,通常的建筑使用单位通常不具有足够的人力和技术力量,这项工作应该选择消防部门培训合格的专门从事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消防中介机构进行,并在对系统维修保养后,出具系统合格证明,存档备案。
(3)选择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因为对消防设施全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的时间间隔比较长,系统有可能在某处维修保养之后,下一次维修保养之前出现故障,这就需要对系统作经常性的维修保养。这种日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工作量小,技术性相对较低,可以由建筑使用单位调专人或者由消防设施操作员兼职担任。日常性的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工作,可随时发现系统存在的故障,这对系统正常运行非常重要。每次对系统的维修保养之后,应该做好记录,存入设备运行档案。
(4)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建筑消防设施一般由消防控制室中的控制设备和外围设备组成,有许多单位只在消防控制室安排值班人员负责监管控制室内的设备,而未明确控制室以外的消防设施由哪个部门负责,造成外围消防设施出现故障不能及时被发现和排除,火灾发生时,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所以,仅仅明确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的职责是不够的,还应进一步明确整个消防设施全系统的岗位责任,健全包括全部消防设施在内的消防设施检查、检测以及维修保养岗位责任制,从而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在火灾发生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社会要发展,经济要繁荣,消防工作也要同步发展,只有严把建筑防火设计质量,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检测以及维修保养质量关,才能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才能为经济建设及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环境。